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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关于汛期禁止
在湿地水域进行危险活动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外来游客朋友们:
当前札萨克镇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短时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河道水位涨落快、水流湍急,行洪安全风险和溺水隐患显著增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禁止在本镇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嬉水、游泳、垂钓、野餐、露营等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札萨克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护堤地等。
二、禁止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以下行为:
(一)嬉水、游泳、漂流等各类涉水娱乐活动;
(二)垂钓(含台钓、路亚钓、岸钓等所有垂钓形式)、撒网捕鱼等涉水作业活动;
(三)野餐、露营、烧烤及搭建临时帐篷、休憩设施等聚集性活动;
(四)其他可能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广大居民群众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远离河道危险区域,不组织、不参与上述禁止类活动,共同维护汛期河道安全秩序。
(二)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看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河道管理范围内嬉水、玩耍、逗留,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
(三)各嘎查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辖区河道的日常巡查管控,在重点河段、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各类安全隐患。
(四)镇应急管理、综合保障和乡村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将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加密重点时段、重点河段的巡查频次,严肃查处各类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镇相关职能部门及嘎查村(社区)将依法予以劝阻、制止;拒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因违规活动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防洪工程设施损坏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科学应急处置与报警求助
(一)广大居民及外来游客要主动关注气象预警和汛情动态,自觉避开行洪河道、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以及所有水情不明、深浅不清的水域,切勿心存侥幸冒险进入。
(二)发现人员落水或遇险时,严禁盲目下水施救。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利用身边的绳索、竹竿、救生圈等物品开展岸上间接救援,避免造成次生伤亡。
(三)遇险情请立即拨打110(公安报警)、119(消防救援)、120(医疗急救)求助,也可拨打札萨克镇防汛值班电话:0477-8951014。报警时请清晰说明遇险具体位置、涉险人数、现场水域情况,同时向周边群众高声呼救,争取黄金救援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2026年汛期结束后自动失效。请广大居民群众、外来游客相互转告提醒,自觉遵守规定,积极配合河道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丨来源: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丨编校:陈思雨 张迩鑫
丨审核:朱 肸 张金玲
丨终审: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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