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61,证券简称:江西长运)7月23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长运”)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二审判决结果。该案件源于班线合作经营纠纷,原告抚州市临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川汽运”)最初诉求总金额达1318.87万元。目前,抚州长运已按一审判决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该诉讼最早于2025年7月23日由临川汽运提起,其诉求包括判令抚州长运返还资金1164.52万元及利息141.90万元,判令江西长运返还资金1.45万元,并要求第三人抚州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承担律师费11万元等。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部分诉求,判令抚州长运返还资金1100.33万元及利息5.99万元(计算至2025年9月12日),驳回了临川汽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临川汽运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及抚州长运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关于抚州长运返还资金1100.33万元及对应利息的两项核心判项;撤销了一审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的部分判项;同时判令原审第三人抚州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上诉人临川汽运支付律师费9.35万元、财产保全保险费1.12万元,合计10.47万元;并驳回了临川汽运的其他上诉请求。
关于判决的执行及影响,江西长运表示,抚州长运已于2026年4月28日向抚州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106.3164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因临川汽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1.4482万元,抚州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1106.3164万元,合计冻结金额1107.76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公司强调,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