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精心设计的"防前夫"布局,防住了出轨的丈夫,却没防住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的亲爹。老父亲偶遇初恋,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逼着老母亲离婚,还要分割售房款。
防住了出轨前夫,没防住亲爹"第二春"
欧阳女士和前夫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不久结婚。婚房是欧阳女士父母用老房子动迁款买的,登记在杨浦区。后来前夫事业起飞,卖了杨浦的房子,贷款换了虹口区大房子,产权登记在欧阳女士名下。
然而,前夫出轨了。孩子刚出生,欧阳女士选择原谅。但作为独生女的父母,怕了。万一再出轨、万一离婚,虹口区房子可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于是,一场"确权诉讼"上演了。
十年前的"神操作":父母起诉女儿女婿,确权70%份额
欧阳女士的父母将女儿、女婿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虹口区房屋确权。结果:调解结案。父母享有70%份额,欧阳女士和前夫共有30%。
当时看,这招堪称完美。防住了前夫的野心,保住了父母的出资,给女儿留了退路。之后的日子也算安稳。欧阳女士和前夫又在浦东买了房,卖了虹口区房子(900万),拿800万在浦东附近又入了一套。
再后来,前夫再次出轨,两人协议离婚。两套浦东房子归欧阳女士,存款归前夫。前夫净身出户,风平浪静。谁曾想,老父亲的一场同学聚会,炸了锅。
初恋一出现,亲爹要离婚分房款
父亲前两年参加老同学聚会,碰到了初恋情人。从此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逼着要和母亲离婚,还要分虹口区房屋的售房款。欧阳女士懵了。那房子十年前就卖了!调解书确权的事,父母从没主张过!不是已经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吗?当年打官司是为了防前夫,不是真要让父母分产权啊!
律师解答:
问题一:十年了,过时效了吗?
律师:没过。售房款分割是基于父母对房屋所享有的物权。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即使一直未变更产权,现在父亲依然可以主张售房款。
通俗说:房子虽然卖了,但卖房子的钱怎么分,根子上还是"物权"的事。诉讼时效管的是债权,比如借钱不还,管不了物权。十年前的调解书,现在照样能拿出来分房款。
问题二:当年确权不是真实意思,能推翻吗?
律师:很难。虹口房子的来源是杨浦老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银行贷款也是父母偿还。调解协议内容符合常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通俗说:法院不管你们当年心里怎么想的,只看白纸黑字签了什么、钱是谁出的。父母确实有出资,调解书也签了字,想反悔?门儿没有。
问题三:母亲不肯离,离得掉吗?
律师:拦不住。如果父亲坚持离婚,且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判离标准,只是时间问题。通俗说:一方铁了心要离,法院早晚会判离。母亲拖着,只是消耗自己的时间。
问题四:前夫还要一起还钱吗?
律师:有可能。确权调解书四个人都签了字,前夫对房屋享有产权份额。售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前夫可能被列为共同被告。
通俗说:当年四个人一起签的调解书,前夫名字在上面,产权份额跑不掉。现在父亲要分售房款,前夫还得回来"凑个热闹"。
欧阳女士的前夫:我都净身出户了,还能被拉回来打官司?
律师:理论上,可以。
律师警示:亲情规划,比防外人更难
欧阳女士的遭遇,暴露了家庭财产规划中的三大盲区。
第一,只防外人,没防家人。她精心设计防前夫,却没防住亲爹。财产安排要考虑所有关系人。
第二,调解书一签,反悔无门。当年为"演戏"签的字,现在成了真。任何法律文书都要认真对待。
第三,物权不适用时效。她以为十年过去万事大吉,殊不知物权保护期限长,别心存侥幸。
欧阳女士的故事,是一出现实版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防住了出轨的丈夫,却没防住"第二春"的父亲。法律上,父亲有权主张。情感上,女儿难以接受。
律师最后提醒:家庭财产规划,不能只防"外人"。父母、子女、配偶,关系再亲,白纸黑字的约定一旦形成,就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签字之前,想清楚。签字之后,认清楚。
看看新闻记者: 沈雪颖
编辑: 赵祎韫
视频编辑: 邵正裕(实习)
责编: 吴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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