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票通过。在鲁迅文学奖的历史上,这是极少见的事。因为评委们大多各有各的审美,各有各的立场,能达成共识已经不易,何况是"全部统一"。罗伟章的《屋檐》做到了。
这篇小说写了什么?写得其实很简单——一个屋檐下的人,怎么活。
屋檐是一个具象的空间,也是一种隐喻。它代表着"家"的边界。屋檐之内,是亲人,是熟悉,是日复一日的琐碎;屋檐之外,是风雨,是变迁,是那些你无法掌控的东西。罗伟章写的就是这个"边界"上的人——他们一脚踩着屋檐内的安稳,一脚踩着屋檐外的动荡,不知道该往哪边缩。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的乡村老人。他守着老屋,看着年轻人一个一个地离开。他的屋檐在漏水,在倾斜,在朽坏。但他不愿意修——不是因为没钱,是因为修了之后,屋檐还是原来的屋檐吗?他想留住的东西,不是屋顶上的瓦,是瓦下面曾经坐着的人。
这篇小说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没有"写一个大事件"。没有生离死别,没有天灾人祸,没有惊心动魄的剧情。它只是写一个人坐在屋檐下,看雨,看云,看檐下的燕子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但就是这些"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日常,被罗伟章写成了"什么都正在发生"的暗示——燕子在回来,说明春天还在。年轻人在离开,说明这里正在失去什么。老人在守着屋檐,说明他还相信有些东西值得守。
评委们给全票,大概是因为这篇小说做到了"让所有人都觉得好"这件事。它不是那种"炫技式"的文学——堆砌复杂的结构,玩弄晦涩的语言,把故事拆得七零八碎然后让读者自己拼。它是那种"朴实到极致"的写法,每一个字都认识,每一句话都流畅,每一段读起来都像真的。但读完,你发现它的力量,比你想象的重得多。
这就是好小说的样子。不端着,不装腔,不隔着一层纱布跟你说话。它就是把一个屋檐搬到你面前,让你走进去坐一坐,让你闻一下老屋里的味道,让你听一下檐下的风声。
然后你出来的时候,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你说不上来是什么,但你确实被触动了。
全票通过,也许就是评委们集体被"触动了"。在当下的文学评奖里,"被触动"反而成了最稀缺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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