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几秒“高光”
竟把机动车道当成私人影棚
近日
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接到群众举报
有人在机动车道内
违规停车
对着镜头跳舞、泼洒啤酒
存在突出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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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
民警第一时间
对视频内容进行核实
迅速锁定两名涉事人员
经查
两人为博取网络流量
在肥东县林霏路路段取景拍摄
直接将涉事车辆
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中
架设拍摄设备
在车辆前方路面
泼洒啤酒、跳舞摆拍
完成拍摄后将视频上传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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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为占用机动车道
长时间在行车道停留嬉闹
酒水洒落还会造成路面湿滑
极易引发车辆追尾、侧滑事故
严重扰乱正常
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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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处罚
同步开展面对面
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向当事人讲明
道路是全民共用的通行资源
绝非博取流量的私人拍摄场地
占道停车、车道逗留嬉闹
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经过普法劝导
两名当事人
充分认清自身行为的危险性
主动出镜公开致歉
并承诺今后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不再做出危险占道拍摄行为
警方提醒
公共道路
不是网红打卡秀场
网络流量
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忽视公共安全
拍摄短视频
在马路违停、车道逗留、泼洒液体等行为
既扰乱路面通行秩序
还会大幅提升事故风险
视频可以重拍
生命不能重来
来源:肥东公安 交管大队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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