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认定李X为赌博平台代理服务获利,被刑拘后取保。审查起诉阶段,虽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但因无“银商”判缓先例,李X签署三年有期徒刑具结书。审判阶段,辩护人多次沟通并提交案例参考,最终成功让李X获缓刑四年。
"在昏暗的审讯室里,灯光昏黄。李X低垂着头,双手被铐着,面前放着一份厚厚的卷宗。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刘X、王X等人成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赌博网站,李X在明知是赌博平台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买卖游戏道具服务获利数十万元,因此被刑事拘留,后被不批准逮捕并取保候审。
此时,一位律师介入了此案。他便是李鉴春律师,有着十六年的执业经验,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
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第一时间阅卷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当看到后台数据混乱,获利无法明确计算时,他凭借着多年刑侦工作养成的敏锐洞察力,提出赌资应仅计算收购道具和充值金额。这一专业判断,部分源于他过去十年里处理众多刑事案件积累的经验。在与检察官沟通时,他盯着那份文件看了许久,手指在数据页面的折痕处反复摩挲,脑海中迅速闪过相关法条的适用条件,坚定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
然而,因无“银商”判缓先例,李X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的具结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李律师没有放弃。他先后多次与承办法官当面、电话沟通,每次沟通时,他都认真准备,将自己的观点条理清晰地表达出来。他还递交多份相关案例作为参考,这些案例的积累,得益于他多年来承办的1000余件案件。作为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2010年 - 2012年),他对法律条文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在阐述辩护意见时,他结合李X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态度等情节,有理有据地进行分析。他仔细对比着手中的案例和此次案件的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缓刑的机会。
最终,承办法官、检察官采纳了辩护意见。李X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变更为有期徒刑三年,并缓刑四年。法院最终对李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些年,哪怕手里早已拿过诸多奖项,李鉴春律师依然坚持每次开庭前重新做一遍时间线,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此次成功为李X争取到缓刑,正是他专业、执着的最好证明。"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