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灯塔发生了一起让人十分唏嘘的案件。
一对婚外情人在出租屋内约会,过程中女子突然身体出了严重状况。
可同行的男子却因为害怕两人的私情暴露,迟迟不肯拨打急救电话,活生生耽误了救命的黄金时间。
当时两人相处没多久,女子突然嘴歪眼斜,还出现了小便失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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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只是简单掐了几下人中,并没有选择叫救护车。
在之后十几个小时里面,女子状态越来越差,不停口吐白沫,身体慢慢发凉。
男子每次发现状况,仅仅只是擦干净污渍,然后继续睡觉,完全没有送医抢救的想法。
一直熬到第二天凌晨,他发现女子已经没有脉搏,才慌忙送往医院,可此时人已经抢救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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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医鉴定,女子是内脏破裂,呼吸循环衰竭不幸离世。
一审法院审理之后认为,两个人单独处在出租屋里,男子有义务对对方进行施救,故意拖延救援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
男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重新审理之后改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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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他主观上并没有想害死对方,只是心存侥幸,以为休息一下就能缓过来。
很多人以为见死不救顶多只是道德问题,这件案子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只要是你的行为让对方陷入危险,就具备救助义务。
遇到突发急症,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20,千万不要因为顾及脸面,做出追悔一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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