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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科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学会、各高校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6年继续开展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26〕1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见习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经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港澳台地区人员参照执行。
3.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上述人员范围扩大到毕业学年或毕业年度在校学生。
二
见习岗位
见习计划设置学术助理、科普助理、编辑助理、国际助理、科创助理五类见习岗位。
(一)学术助理:主要依托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设立。通过从事协助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学会会员的联系服务、科普内容的推广策划、分支机构的联络保障等见习工作,提升对学术专业术语理解能力,了解科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掌握基本的数据整理和分析技能,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要求。
(二)科普助理:主要依托各级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设立。通过从事科普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展厅展项的讲解与维护、科普文案的撰写与编辑、科普短视频的制作与推广等见习工作,提升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表达的能力,掌握科普活动策划组织的基本方法和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服务的实用技能。
(三)编辑助理:主要依托科技期刊设立。通过从事稿件初审与编辑校对、协助与作者和审稿人沟通、参与期刊新媒体内容的生产与运营、处理日常编务工作等见习工作,熟悉稿件从投稿到出版的完整流程,掌握基本的编校规范和排版软件操作,了解内容生产和平台运营的基本要求。
(四)国际助理:主要依托国际科技组织设立。通过从事协助处理国际联络事务、参与国际会议和交流活动的后勤保障与现场服务、承担资料翻译与整理工作、跟踪国际科技组织和机构的动态信息等见习工作,提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使用外语进行沟通和写作的能力,了解国际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规范,具备处理跨文化交流工作的基本素养。
(五)科创助理:主要依托企业科协、园区科协、高校科协、地方科协等设立。通过从事协助联系和服务一线科技工作者、参与企业技术需求调研与信息整理、协助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参与项目申报材料的基础准备等见习工作,提升收集和整理科技需求信息的能力,掌握基本的项目管理和公文写作技能,积累服务科技工作者和对接市场需求的实践经验。
三
组织管理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试点工作由省科协、省人力社保厅共同组织开展,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统筹与组织实施工作。各设区市科协、人社局应联合成立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县(市、区)资源,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政策衔接和日常管理服务。各相关高校、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科技场馆等见习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担高校学生报名审核、见习单位设岗等工作。
四
重点任务
(一)做好见习单位申报认定。拟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见习平台按规定申报(申请主体须符合当地见习单位认定条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就业见习管理规定和科协组织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结合学会、科技期刊、科普场馆等单位的特性,在确保规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解决见习单位申报面临的困难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报尽报。开展见习单位动态管理,实行年度评估和退出机制。
(二)加大优质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在2025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充分发挥民营经济活跃和科协基层组织扎实的优势,重点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及科技类场馆等开发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浙江重点产业领域见习岗位。见习单位应根据岗位特点和培养目标,制定见习实训方案,明确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和考核标准。
(三)加强见习政策宣传与报名组织。各高校科协应会同就业指导中心、学工处、校团委等部门,通过专场宣讲会、线下双选会、新媒体等渠道,面向学生系统解读见习政策。组织学生登录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智慧应用平台(“智慧科协见习计划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岗位。对具有科技社团任职或科技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高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建立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岗位。
(四)强化见习全过程服务保障。推行“见习导师制”,见习单位须配备带教师资,原则上每名带教见习人员不超过3人。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按规定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各方权责,保障见习人员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工伤保险或综合商业险,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提供额外保障。见习单位应在见习开始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人员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拓展职业体验与前置培养。鼓励并引导学会、科技场馆、科技期刊、国际科技组织及科技企业,利用寒暑假及学期中灵活时段,组织学生走进实验室、生产一线,与科技工作者面对面交流。推动见习计划与“新农人”“新工匠”等人才培育工程衔接,为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储备青年后备力量。
五
支持政策
见习人员的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及带教指导管理等费用。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将按规定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见习期间,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保险。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六
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见习计划实施,成立由科协、人力社保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联络员。请各市于8月7日前将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联络员信息报送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强化示范引领,营造浓厚氛围。鼓励各地依托我省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特色优势,积极探索具有区域辨识度的见习工作模式。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遴选优秀案例,并向全省推广。各地要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用活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渠道,持续发布政策解读、岗位信息和活动动态,深入阐释见习计划在促进青年就业方面的现实意义,持续扩大见习计划的知晓度与吸引力。
(三)规范过程管理,提升见习质效。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要求,规范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开发、人员招募、岗前培训、在岗培养、考核评价等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坚持以用促学、学用相长,推动见习内容从“简单跟班”向“实战赋能”转变,确保见习人员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提升就业能力。
(四)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平稳有序。各见习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的见习环境,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见习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七
联系方式
□省科协
联系人:沈伟达,郑杰慧
联系电话:15757347657,18768412591
□省人力社保厅
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0571-85152616
□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梦琦,余佩茗
联系电话:0571-85177783,0571-85172985
来源: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责编:叶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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