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枚钻戒与一片卫生巾的战争”在法律圈和品牌界掀起了不小的波澜。2026年7月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里,一边坐着国际顶级珠宝品牌蒂芙尼(TIFFANY),另一边站着本土卫生巾品牌艾芙尼(ALFFANY),中间是手握无效裁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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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持续八年的商标行政纠纷,在这里进入白热化。一方是百年奢侈品巨头,一方是创立于2016年的国货新秀,这场力量看似悬殊的较量,到底在争什么?法律又能教给我们什么?今天,我就带着大家透过这起案件,把“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这块硬骨头一点点啃明白。
一、一枚商标的八年生死路:诉讼到底在打什么
很多人以为蒂芙尼直接告了艾芙尼侵权,其实不然。这是一起典型的商标行政诉讼,不是民事侵权索赔。简单说,是蒂芙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注册的“艾芙尼”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知局作出裁定后,艾芙尼不服,把国知局告上法院,蒂芙尼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核心争的,是那枚商标的“命”——能否继续有效存在。
事件的时间轴大致如此:早在2017年,就有一枚用于类似商品的“ALFFANY”商标因与“TIFFANY”近似而被宣告无效。此后纠纷不断。2024年,蒂芙尼以自身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应当获得跨类别保护为由,再次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艾芙尼的核心商标被裁定无效。艾芙尼方立刻提起行政诉讼,历经一审,如今到了北京高院的二审。正是在诉讼期间,该无效裁定尚未生效,艾芙尼的第5类卫生用品商标在法律上仍为有效状态,产品得以正常销售。但蒂芙尼已经在电商平台发起多轮投诉要求下架,让这家成长中的企业如履薄冰。
这就带出了第一个普法点:对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不服,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商标专用权在终审判决前视为存续。这段程序性的“缓冲期”,对艾芙尼而言就是现实中的生命线。
二、“ALFFANY”和“TIFFANY”,像到令人混淆吗?
商标近似性判断,从来不是对着字母表机械比对。法律实践中,我们看的是整体视觉效果、显著部分、读音和含义,并且要结合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把“ALFFANY”和“TIFFANY”放在一起,前者七个字母,后者六个,共享完全相同的后半段“FFANY”。开头的“AL”和“TI”虽有别,但在快速浏览、仅凭记忆的场景中,消费者很容易把“艾芙尼”的英文当作蒂芙尼的某种变体。中文译名上,“艾芙尼”与“蒂芙尼”末尾两字完全一致,念起来韵脚相同,听觉记忆高度重叠。
艾芙尼创始人刘女士解释,品牌名称源于“艾草”,谐音“爱护你”,没有任何攀附之意。这个说法带有浓厚的国货温情色彩,也成了他们主张善意的重要依据。但商标法在判定近似时,更侧重客观的市场认知:当“ALFFANY”投放在卫生巾包装上,年轻女性消费者第一眼是否会产生与“TIFFANY”存在联名、授权或同属一家公司的联想?
最有参考价值的是,双方过去的交手记录里出现过迥异的结局:艾芙尼在文具类别的“ALFFANY”商标被宣告无效,而在睡眠眼罩上的同名商标却得以维持。 法院给出的理由非常清晰——文具与珠宝礼品消费场景相近,相关公众容易混淆;睡眠眼罩与珠宝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上差异足够大,不会误导。这个对比,清晰标示了法律眼中的“关联度”标尺。那么卫生巾呢?它主要满足生理护理需要,和珠宝看似天差地别。但蒂芙尼会主张,两者最大的受众群体都是注重生活品质的女性,且奢侈品边界不断延伸,已经覆盖到香水、家居甚至个人配饰,若放任近似的商标使用,可能暗示蒂芙尼品牌进入了卫生用品领域,从而产生不当联想。卫生巾与珠宝的关联度到底处在文具和眼罩之间的哪个位置,成了本案最胶着的悬念。
三、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不是“全类垄断”
许多人的误区在于,以为驰名商标就像“免死金牌”,可以在所有商品上一律禁用近似标志。事实远非如此。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已注册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必须达到“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程度。它既要防止商品来源混淆,也要抑制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声誉或削弱其显著性的行为,但绝不是给大牌一张全类禁用的空白支票。
法官在审理时会衡量多重因素:蒂芙尼的知名度有多高、显著性有多强;艾芙尼商标与蒂芙尼商标的近似程度;两方商品的关联性;艾芙尼的主观意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公众重合度等。其中还有一个很少被大众注意到、却可能左右结果的关键——时间门槛。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除非能证明恶意注册,否则驰名商标所有人对已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期限通常为五年。艾芙尼的核心商标若注册超过五年,蒂芙尼就必须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其申请注册时具有“复制、摹仿、翻译”的故意。艾芙尼方打出“艾草”概念和“爱护你”谐音的情感牌,正是试图论证自身的善意,以对抗恶意推定。而蒂芙尼则会抓住“ALFFANY”几乎镜像式的字母组合,主张这就是典型的攀附。善意还是恶意,将成为这场博弈中一条隐形的胜负线。
四、品牌命名的边界,也是创业创新的空间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发广泛讨论,不仅因为它牵涉一个真实品牌的生死,更因为它触及了一个深层的公共命题:知识产权保护与品牌自由成长之间的边界,到底该画在哪里?
从法律角度看,蒂芙尼的维权有充分的制度逻辑。驰名商标凝聚着巨大的商誉,如果放任他人用“擦边球”的方式不分品类地靠近,品牌独特性就会被一点点磨损,最终消费者也会因混淆而受损。反过来看,艾芙尼如果确实出于独立创意、投入了巨大成本去建立市场认知,一纸撤销便意味着多年积累归零,这又是否完全符合比例原则?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此前“LV诉茉莉奶白”等案件属于民事侵权诉讼,处理的是“要不要赔偿、要不要停用”,而本案是商标行政确权诉讼,处理的是“商标本身是否应该存在”。前者输了,企业割肉;后者输了,品牌可能直接消失。因此,本案的司法判决将不仅影响艾芙尼的命运,更会为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极其明确的信号——取一个英文名、找一个好记的谐音,安全区到底有多宽。
作为法律博主,我不想预判法院的结论,但我能负责任地说:未来无论结果如何,创业者都该从中学到三样东西。第一,商标命名必须做足跨类检索,不只要查核心品类,还要顾及可能产生联想的关联领域和驰名商标数据库,尤其要避开那些在字母排列、读音上有明显摹仿痕迹的英文组合。第二,保留创意来源的客观证据,如设计手稿、命名会议记录、寓意说明等,这将是证明善意的直接砝码。第三,把品牌文化做深,真正扎根于产品质量和独特价值,远比借势一个已有的名字更能抵御风险。
五、写在最后:用一片卫生巾,丈量法律的温度
开庭那天,艾芙尼的负责人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我们只是想用一片卫生巾,爱护女性的身体。从没想过会和钻戒对簿公堂。”这里面没有煽情,只有一种朴素的坚持。
商标法不只是一套冷冰冰的技术规则,它还守护着市场的公平与创造者的尊严。当一枚钻戒与一片卫生巾在法庭上相遇,法律要给出的答案,其实是如何在“防止攀附”与“保护创新”之间寻得那个微妙的平衡点。我期待法院能通过精妙的裁判说理,既遏制不诚信的搭车行为,也避免不合理的符号垄断,为每一份真诚的创业留下呼吸的空间。
一片小小的卫生巾,丈量的不仅是商标的近似度,更是这个时代对规则与温度的理解。我是马律师,感谢你读完这期深度普法,愿每个认真做品牌的人,都能被法律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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