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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政务投诉平台上,一则患者家属的投诉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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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诉内容,投诉者母亲摔倒受伤后被送至当地县人民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投诉者在医院内手机扫码租赁了一台轮椅方便其母就诊。11点20分下单,12点40分轮椅退回,轮椅押金扣了4元租赁费用。
投诉者认为,以前医院提供的轮椅都是不收费的,现在收费不合理。且去就诊需要轮椅的大都是残疾人和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本就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帮助,医院应该本着以人为本、为患者负责的精神,取消轮椅和其他不合理收费。
投诉者还强调,自己投诉发声并非心疼几块钱,要求医院免费提供轮椅只是希望能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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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该医院在平台做出回复,回复内容主要有2点:
1.医院配备有免费轮椅和第三方共享轮椅,患者和家属可自由选择。共享轮椅是作为就诊高峰期免费轮椅资源不足的补充,由第三方公司运营收费。
2.共享轮椅收费标准由第三方公司制定,且在醒目位置完整公示,免费市场30分钟,超出后4元/小时。
医院的回复里有一句话比较耐人寻味:我院将进一步健全免费轮椅借用登记制度,及时回收,提高周转利用率。
其实这句话真正点明了医院引入共享轮椅的原因。为什么要强调提高免费轮椅周转利用率,因为总有患者或家属借出后不及时归还,甚至随意丢弃,大大影响了后续就诊人员的使用。
而且不止一位医护人员反映,有患者直接将免费轮椅带回家,甚至还要医院报警才愿意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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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4元/小时的租赁费用着实谈不上贵。而且这点费用是能实打实地提高轮椅周转利用率的,比墙上张贴的一堆告示或是医护人员反复的口舌都来的有效!
更值得我们警惕的是,4 元钱的收费不过是件小事,但一个以公众利益为名的投诉,其背后隐含的医患逻辑与潜在的影响,更超事件本身。
要知道,每一条正式受理的投诉都意味着一套完整的闭环流程。从12345 政务热线或网信平台接单派单,到医院接诉,再到多部门核实具体情况,最终形成书面答复逐级反馈。
一起4块钱导致的投诉,可能需要两至三名工作人员跨部门协作,耗费半天乃至一天的工作时间才能办结。如果遇到“不依不饶”的患者和家属,整个流程还要复杂些。
说到底,这类无效投诉的泛滥,本质上是对公共医疗资源的隐性挤占。毕竟,医疗行业最核心、也最稀缺的资源从来不是设备与床位,而是人力。当医护人员的时间精力被这类无效投诉白白分散,最后为这份内耗买单的,还是患者自己。
作为普通人,我们也要明白,虽然我们都有投诉的权利,但是并不代表着可以肆无忌惮、罔顾事实。
今年4月15日正式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就已经明确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监督管理秩序。
编辑 | V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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