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刷到一大堆网友痛批金茂集团这件事,我心里反倒有不一样的想法,大家几乎全都下意识心疼开店很早的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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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盯着时间说事,宾馆2003年就落地营业,金茂集团2007年才成立。
就凭开店更早,很多人便笃定小微企业占理,大企业后面注册商标就是蓄谋已久,刻意挖坑秋后算账。
1600多页的起诉材料拿出来之后,更是坐实了不少人心里“资本专门收割普通人”的刻板印象。
但静下心琢磨,这里面真的只有大企业的问题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忽略一件现实问题:开店时间靠前,并不能代表店名使用权天然归自己。
不少经营者当初选用相关名字的时候,心里其实隐约知道这个名号后期大概率会被大型企业注册。
只是那时候企业还没有完成注册备案,监管空档期里,大家便抓紧时间蹭热度做生意。
简单来说,部分店家享受了品牌名字自带的红利,却不想承担后期品牌确权之后的法律约束。
大众把商标提前布局,曲解成钻法律空子、刻意碰瓷小微企业。
可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金茂前期放任各地随意盗用自己名称,等到品牌彻底做大之后,全国各地到处都是同名店铺。
到那个时候,真假门店混杂,消费者分辨不清,企业的口碑被杂牌店铺消耗殆尽,那又该找谁说理?
现在很多人反感企业后期集中维权,觉得起诉文书繁多就是资本仗势欺人。
可商标注册制度本身,本来就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品牌成果。
我们普通人总习惯性同情规模更小的一方,规模小就天然占据道德高地吗?
说实话我并不这么认为。
小微企业生存不易值得理解,值得社会包容,但难处不能成为占用别人品牌资源的理由。
很多人现在一味指责资本丑恶,一味批判企业维权,反倒在纵容投机心理。
要是谁开店早,名字就可以归谁,往后谁还愿意提前规划品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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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大家都抢先占用潜在热门名称,等企业做大之后再反咬一口,那知识产权设立的意义又在哪?
当然我不是说小微企业全部有错,里面肯定也存在不知情的老实生意人。
只是我们看待这件事,不能只凭情绪站队。
别单单凭着企业体量差距,就单方面给大企业贴上负面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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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摆在那里,依法维权从来算不上歪风,反倒是很多人混淆情理和法理,才是当下真正需要重视的问题。
这件事真的值得我们所有人静下心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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