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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顺风车因高速收费引发的争执引发关注。据报道,江苏无锡一位车主称,自己在回家的路上接到一个顺风车订单,由于有些绕路,和乘客再三确认由对方承担28元高速费,可下高速时乘客却不承认。于是,车主决定原路返回,他说:“来回跑了100来公里,付了56元过路费,但无所谓。”
对于车主这波操作,有网友留言称“双输好过单赢”,也有网友觉得流程有漏洞,需要完善。在不少网友看来,成年人应该有契约精神,承诺付高速费就该兑现,不能赖账。还有人认为,对于毫无信用的乘客应当惩戒。提前商量好的却拒付高速费,这种不讲信用的乘客应该被平台列入黑名单。
梳理发现,乘客打顺风车因高速费引发纠纷并非个例。7月13日,有网友称从苏州打顺风车前往南通,勾选了“愿意协商高速费”的选项。随后她发信息,主动询问司机是否可以平摊高速费。没想到竟招来司机的连番辱骂,随后直接取消订单。对此,平台表示可以给优惠券作为补偿,这让她无法接受。
需要厘清的是,顺风车平台属于居间信息服务角色,仅为驾乘双方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关的高速费纠纷,需回归司乘双方的约定与行为来界定,但平台仍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规则完善从源头上予以避免。
顺风车的本质是民间互助,非营运属性决定了费用需双方协商,平台制定这一规则的本意,自然是考虑双方“双赢”能尽快达成乘载协议。但口头约定随意性强,对事后变卦缺乏约束力,极易滋生纠纷。正如网友所言:“提前说好的事,临了变卦,平台不能只当旁观者。”
当前,一些平台对顺风车的管理确实宽松。相较于网约车的明码标价,顺风车的“协商制”给了司乘双方更大的空间,却也少了一些刚性约束。费用纠纷发生后,平台的态度大多是“协商”,甚至用优惠券来息事宁人,既未明确责任边界,也未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长此以往,在司乘双方的撕扯中,损耗的是整个业态的信任基础。
要避免“高速费之争”反复上演,平台可技术手段将“协商”前置为“系统确认”:若行程涉及高速,下单时由乘客勾选“同意承担高速费”并预付费用,这既保留了协商空间,又避免了“口说无凭”。在规则设计方面,需建立双向信用体系:对拒付费用的乘客、恶意辱骂的司机,应纳入平台黑名单。
顺风车本是互助出行的温暖模式,不该因几块钱的高速费变了味。与其事后争论“谁对谁错”,不如事前把规则定明白、把信用管起来。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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