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 7 月 17 日正式办结一起特大民意代表诈领公费案件,国民党籍连任四届台北市原住民议员李傅中武,伙同妻子、多名妻系亲属,长达十余年通过虚构人头助理、低薪高报薪资两套手段,合计骗取助理公费 977 万余元新台币,涉案亲属共计 7 人全被提起公诉;仅有涉案友人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检方指出全案主谋李傅中武夫妻虽全额退还不法所得、侦查期间坦白认罪,但涉案金额巨大、全家联手舞弊情节恶劣,提请法院依法量刑并全数没收涉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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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李傅中武自 2010 年起连续当选台北市第 11 至 14 届山地原住民议员,长达 15 年掌握办公室人事、公费申报权限,妻子林金俐担任办公室执行长,全权管控财务与人员安排,夫妻二人共同策划整套诈领方案,主要分为两种作案模式。
夫妻二人授意妻子姐姐林金莺,找来自己母亲林陈玉秀、儿子陈昆宏挂名公费助理,二人从未实际履职,仅用来向议会虚报申领薪资。
· 林陈玉秀名下存折、提款卡全部交由林金俐、林金莺保管,薪资到账后直接由家属取用私分;
· 陈昆宏自行保管邮局账户,领得补助后全数交由亲属私用。 除此之外,李傅中武还以帮友人游仁贵处理选民红白事宜车马费为由,哄骗对方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存折长期由妻子保管;后续游仁贵放弃领取车马费,夫妻依旧占用该账户,持续虚报助理薪资套取公款。 仅靠上述 3 名人头账户,李傅中武一家累计诈领公费 576 万 327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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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妻子弟弟林金生、弟媳周彩红两名实际到岗工作的亲属,李傅中武夫妻采用低薪高报的方式牟利:
· 周彩红每月实际到手薪资仅 29100 元、39000 元两档,却向议会虚报月薪 6 万元;
· 林金生每月实发仅 1 万至 1.5 万元,申报薪资抬高至 29000 元至 35000 元。 每月申报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的差额全部被家族截留,多年累计获利 400 万 7807 元。 两种舞弊方式相加,全案不法所得合计高达977 万 108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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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涉案人员关系可见,本案完全是典型 “家族式贪腐”,被告全部为李傅中武妻子一方直系、旁系亲属:
1. 主犯:李傅中武(议员)、林金俐(妻子,办公室负责人);
2. 协同作案亲属:妻姐林金莺、岳母林陈玉秀、外甥陈昆宏、妻弟林金生、弟媳周彩红。
台北地检署以《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将上述 7 人全部提起公诉。 而此前被借用账户的友人游仁贵,因无参与分赃、事前不知情,犯罪嫌疑不足,检方依法作出不起诉处分。
庭审参考意见中,检察官完整罗列从轻、从重两大情节:
1. 包括主谋李傅中武夫妻在内,7 名被告在侦查阶段全部坦白犯罪事实,无拒不认罪、翻供推诿行为;
2. 李傅中武主动将全部涉案赃款 977 万余元全额缴入北检国库,完整弥补公共财政损失;
3. 其余 5 名涉案亲属,均是碍于亲友情面、听从长辈安排参与舞弊,主观恶性相对较轻,请求法院给予改过自新空间。
1. 李傅中武、林金俐是全案策划、主导者,持续十余年不间断实施贪腐,涉案金额近千万,对公共财政损害巨大;
2. 利用民意代表职权、公务申报制度漏洞,拉拢整个家族参与舞弊,败坏公职人员形象,社会负面影响恶劣。
综合全部案情,检方提请法院对 7 名被告分别量刑,同时依法宣告全额没收 977 万余元不法所得。
近年来,台湾地区各地民意代表诈领助理费案件接连曝光,形成固定舞弊套路,核心手段无外乎本案的人头挂名、低薪高报两种。 按照当地法规,议员公费助理补助属于财政专项公务款项,必须如实发放给实际履职工作人员,专款专用,任何虚报、截留、私分行为均构成贪污犯罪。但不少地方议员利用办公室财务自主管理的便利,拉上配偶、亲戚搭建利益链条,长期侵占公帑。 此前台中前议员冉龄轩、多地蓝绿民代均因同类行为被判刑定谳,而本次李傅中武一案涉案金额接近千万,属于近年台北地区同类案件中数额偏高的大案。
目前全案已正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李傅中武身为国民党籍四连任原住民议员,巨额贪腐起诉一事,将直接冲击其政治生涯。即便法院参考检方意见从轻量刑,一旦贪污罪名成立,其议员资格、未来参选公职的资格都将受到法律限制。
而李傅中武涉案必将影响年底的台北市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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