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关键环节。然而,河湖、绿地、森林、湿地等生态空间虽有真实价值,却往往难以像一般商品那样被清晰计量、抵押、交易和变现。长期以来,各地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普遍面临“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堵点。对于土地资源稀缺、人口和产业高度集聚的上海而言,这一问题更为现实。寸土寸金的超大城市中,能否在守住生态底线和公共属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将河湖水系、滨水岸线、城市绿地等转化为可运营、可持续、可反哺的绿色资产,是“十五五”时期建设“生态之城”必须回答的重要命题。
破解这一命题,首先要解决“价值如何被看见”的难题。生态产品具有公共性、外部性和无形性,不能简单靠市场自发定价,而是需要建立科学、可比、可用的价值核算体系,把原本分散在环境改善、景观提升、休闲服务、健康福祉中的生态价值,从“看不见”变为“算得清”,进而走向“可配置、可交易、可运营”。
2025年3月,浦东森兰湖生态清洁小流域4.7公顷水域及配套水上运动设施三年经营权,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公开挂牌出让,由上海格莱恩体育有限公司竞得,此后由上海指向滨水体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这一项目的重要意义,恰恰在于其将生态产品总值,也就是GEP核算结果,引入公共资源交易和经营权定价过程,推动无形生态资产进入可识别、可评估、可运营的制度轨道。
从“无价的绿水青山”到“有价的交易标的”,森兰湖交易的破冰为超大城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一个具体观察者样本。上海接下来需要讨论的不只是如何核算GEP,更是如何在GEP核算、资源确权、交易定价、运营监管和公共利益保障之间建立完整链条,使生态资源真正成为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
一笔仅105万元的GEP交易,突破在哪里
森兰湖案例的关键,不在于简单把一片水域“卖”出了105万元,而在于上海首次把GEP核算结果引入具体生态资源经营权配置。2024年底,浦东森兰地区完成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区域GEP总值为1.48亿元,其中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价值占比分别约为1%、23%和76%。这一结果说明,在超大城市中,优质水域的价值除了体现在水质净化、调蓄涵养等生态功能上,还集中体现为亲水休闲、水上运动、景观体验和品质生活等文化服务功能。
2025年3月,浦东以森兰湖生态清洁小流域约4.7公顷水域及配套水上运动设施三年经营权为标的,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出让,由上海格莱恩体育有限公司竞得,三年成交价10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1.48亿元是森兰整个区域(5.74平方公里)在核算期内所有生态系统服务的货币化总值,而105万元是其中4.7公顷水域(约占整个区域的0.8%)三年经营权的市场交易价格。两者在空间范围、时间跨度和价值内涵上均不可直接比较。105万元是市场化竞价的结果,并非对1.48亿元的直接分割或折算。这一区分体现了生态价值转化的专业性,即先通过GEP看清生态价值结构,再把其中具备运营条件的部分,转化为权责清晰、期限明确、可以公开配置的经营权益。
森兰湖“首单”的突破,还在于它把过去难以进入市场的城市生态空间,推进到“核算—确权—评估—挂牌—运营”的制度流程之中。森兰地区由外高桥集团集中收储、成片开发,权属和管理关系相对清晰,为经营权出让创造了前提;GEP核算则为判断资源价值和形成定价参照提供了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了配置过程的公开透明;由此完成“好生态形成好场景,好场景导入好运营,好运营反哺好生态”的制度闭环雏形。
森兰模式打开了三条超大城市生态价值转化通道
森兰湖这笔交易,看起来只是一笔普通的经营权出让,但从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角度来看,至少有三点示范意义。
第一,证明了GEP核算的市场应用可行。过去的GEP核算多停留于学术或者政绩考核,这次直接把核算结果作为经营权的挂牌底价依据,把核算的“纸面”带进了“市场”,为生态资源入市提供了定价依据。
第二,体现了超大城市生态空间的高“菜单价”。森兰湖GEP中76%的文化服务价值存在说明,即便在人口众多的城区中,市民对亲水、休闲、水上运动等文化服务的偏爱高于其他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空间的“菜单价”远超出想象。
第三,践行了公共资源市场化出让和公益保障的平衡。在经营权出让中采用公益条款,既保证了开发商的自主经营权,又保证了市民的亲水性,为切实解决“公共资源全民属性”与“经营权排他性”的矛盾提供了契机。
从“首单突破”走向“规模推广”,还有三道关
森兰湖的首单,验证了 GEP 驱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可行性,但单一样本的成功,距离全市层面的制度成型还有很长的路。“十五五” 期间,上海要大范围推广 “森兰模式”,必须迈过标准、资源、制度三道关卡。
(一)完善核算标准,编制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技术规范。
当前GEP核算大都采用宏观统计计算方法,无法精准测算特定地块的开发可能性,因此建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科研机构,对典型的水上运动、生态旅游、休闲养生开发活动等,编制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方法的专用规范,包括指标选取、数据采集、核算价值折算等各种方法和要求,补充核算标准和市场交易之间的缺口,为各类生态资源经营权定价提供统一标准。
(二)摸清资源底数,编制全市可交易生态资源清单
建议以浦东的1.4万多条河道为起点,由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对全市水域、林地、绿地等生态空间资源开展资源普查,摸清可开发水上娱乐、生态旅游、户外休闲等活动区域的情况,把资源分级、分类,列出资源可交易清单。对资源所有权明晰、开发建设条件成熟的资源可以优先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定期披露资源出让计划。
(三)健全配套制度,探索内河河道经营权管理办法
针对经营权交易可能产生的公益保障问题,建议上海市交通委、市水务局会同司法部门等对内河河道水上活动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出台管理办法,包括有关经营权出让的内容、范围、年限、公益要求等和监管要求等。在经营权出让合同中加入适度的公益条款,如保留一定面积免费水域、允许一定时段公共使用等,既体现市场主体投资生态运营的积极性,又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公益价值最大化。
浦东森兰湖的首单,代表着上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真正迈出从概念到实践的第一步。“十五五”期间,要紧紧抓住“GEP核算是‘牛鼻子’”,夯实标准建设、明确清单体系、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构建超大城市生态价值转化模式,使“绿水青山”变成上海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本文作者蔡文博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曹贤忠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城市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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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蔡文博 曹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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