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陕西一名网友的发声,道尽无数基层打工人被拖欠薪资的无奈。
公司约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到17日薪资仍杳无音信,该员工因后天需偿还房贷,主动向老板委婉问询发薪时间,可老板非但未给出明确发放日期,反而以甲方拖欠五六个月服务费为由诉苦,甚至抛出“觉得公司不靠谱可以离职”的说辞,仅口头承诺工资不会少。这般回应,让背负生活压力的劳动者既心寒又愤怒。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这个让人感慨万千的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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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号发工资,今天已十七号了还没发,关键后天扣房贷。
昨晚给老板发了个微信问什么时候可以发,老板打过来告诉你:由于甲方已五六个月没给他们服务费,让我如果有想法了感觉公司不太靠谱了可以先离职,工资不会少我的。
我听了即可笑又可恨,我上班就是为了生活方便,我不用愁明天的房贷你倒以自己困难为由不给发,反过来造成员工生活逾期了,这也太可笑了。
现在不光我所有项目上的员工,不是要交房租了,就是生活费都不够了,大多二十来岁数娃。你说不会少,这月给几百,下月给几百,这让大家怎么生活,所以现在大家都不想干了,但工资绝不让拖,否则只能去投诉解决,现在的老板能睁着眼说瞎话,员工也不要太软,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针对此事,有网友认为,记住一点,对拖欠工资零容忍,欠一天都不行,第一说明企业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了。第二,有了第一次拖欠就有下一次,严重影响生活。所以不要留恋这种企业,坚决仲裁立马走人。别傻乎乎的拖来拖去,最后老板跑路了。
有网友指出,我觉得站在公司角度,这是对的,可以理解的!
有网友表示,说句不爱听的话,理是那个理,但那么几天都等不了的确不适合在这家公司待,不是公司不行是你不行。我都2年公司没发工资,好在私活多(公司默许),自己接单自己做,下面留个小姑娘帮忙(实际也不需要,但她也不抱怨),所以工资都是我个人发的,基本都是一季度发一次。平时她爱几点来就几点,年终我给保底,反正这两年活的挺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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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梳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矛盾的核心清晰可见。对于普通二十多岁的青年员工而言,工资是维持生存的唯一支柱:有人要按期偿还房贷,有人需要支付房租,还有人依靠工资保障日常三餐,每一笔固定支出都建立在按时发薪的基础之上。
这名员工在微信消息里特意说明,若非房贷逾期影响征信,自己本可以忍耐延迟发薪,这份体谅恰恰反衬出企业拖欠薪资带来的连锁生活危机。更令人揪心的是,项目全体员工都面临相同困境,企业长期采用“本月发几百、下月补一点”的拆分发放模式,彻底打乱了年轻人的收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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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将拖欠工资归咎于甲方欠款,本质是混淆了商业合作与劳动关系的边界。企业和甲方的合同纠纷,属于商事往来问题,应当由公司通过诉讼、协商等渠道自行追偿;而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二者不能相互捆绑、转嫁风险。
老板轻飘飘一句“可以主动离职”,更是回避责任的托词:员工一旦主动辞职,后续追讨薪资将耗费更多时间成本,企业试图以此倒逼员工自行离开,变相规避拖欠薪资的法律责任。口头承诺“工资不会少”毫无保障,拆分零星发放的方式,早已让员工看不到兑现的希望。
这件事也给广大劳动者和企业两方敲响警钟。站在劳动者角度,面对拖欠薪资不能一味忍让妥协,保留聊天记录、考勤、劳动合同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都是合法有效的维权渠道,自身的生存权益必须主动争取。
而对企业经营者而言,经营困难不能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理由,员工是企业运转的根基,无视职工房贷、房租等现实生活压力,只会彻底消耗团队信任,最终流失全部人力。
总之,按时发薪是企业最基础的责任,员工踏实工作换取稳定收入,是最朴素的社会公平。当企业把自身经营风险转嫁给底层打工人,透支的不仅是员工的信任,更是自身赖以生存的根基。唯有严守劳动法规,分清商业风险与用工责任,才能让劳动者不用为生计焦虑,让市场用工环境回归良性轨道。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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