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的安全运行离不开规范的维护和严格的管理,这关乎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日前,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公开信息显示,惠州仲恺高新区两家电梯公司以及博罗县一家电梯公司,因在电梯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义务上存在疏漏,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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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
据公示信息,2026年7月14日,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亚太电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存在“人未按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监管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2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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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另一家电梯企业——广东星禾电梯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与前者一致,该公司也因未按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义务而受到处罚。处罚依据及类别相同,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7.5元。
此外,早在2026年7月9日,位于博罗县的广东捷顺电梯有限公司也因电梯维保问题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盯上。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是“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维保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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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50元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达10250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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