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7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跨省跨区合同中,价格由送电方与受电方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的前提下,在自愿平等基础上,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确定。明确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送电为主的跨省跨区送电项目核准前,送电方与受电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的原则,协商形成送电价格机制。
省内合同的签约量,应当满足稳定电力生产供应基本秩序的需要,达到供需双方上一年度发(用)电量的一定比例,签约比例根据电力供需形势、电源出力可靠性、新能源消纳需要、电力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统筹确定。
省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电力交易机构落实能源保供责任,确保达到签约比例要求,并做好发用两侧签约比例合理匹配。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企业,其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比例应当达到能源保供相关要求。
省内合同中,价格由供应方与需求方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鼓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建立与电力市场供需、电力用户承受力、发电燃料成本等因素关联的价格浮动机制,更好应对市场波动。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
详情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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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长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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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风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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