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中写道:“法律是普遍意志的体现。”这句话陪伴胡志成走过漫漫求学路,成为他理解法学精神的起点。高中偶然读到的这本书,让他意识到真正能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学,从来不局限于单一维度——它需要霍布斯式的务实视野,需要洛克强调的正当性,更需要卢梭式的批判立场。 这三个面向,构成了胡志成大学生活的坐标系,也让他从一名对法学心怀憧憬的少年,成长为在规则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的求索者。
![]()
学思之境:务实为基,教义为本
![]()
胡志成高中时期便确定了未来的专业方向——法学。这一选择源于阅读经历,也映射着他对时代的思考。陆勇案与长生案是他密切关注的案件:前者让他看到机械适用法条可能导致的不正义,后者让他理解规则调整背后的现实逻辑。 “法学的特点,是面对高速发展的社会,既需要稳定的知识体系,又要接受现实的批评与监督,最终回归规则本身。”
进入南京大学法学院,胡志成将 “务实、教义、批判” 三重面向内化为学习的方法论。知识层面,他从本科起便使用电子化记录软件,将课程笔记、阅读摘录整理成提纲,持续积累并建立检索体系。当代法学更新速度快,前置规则变化频繁,这一习惯成为他应对复杂知识网络的关键。实践层面,两次竞赛经历让他收获颇丰:全国法科学生写作竞赛中,评审提出的“学理上的对话意识、回归现实改进方案”等要求,印证了“批判后回归规则”的法学逻辑;研究生阶段的“挑战杯”,他与信管院同学合作,运用文本挖掘、语义情感分析等文理交叉方法研究网络暴力,体会到跨学科思维的价值。
![]()
![]()
他的思维具有跳跃性与研究性,为了锻炼自己的条理性,他在学工、社团、竞赛等方面都进行了许多尝试,参加团学联、校学生会、知行社,多次且深度参加“金陵杯”模拟法庭竞赛……而胡志成在众多事务中获得“掌控感”的秘诀即坚守两个原则: 第一,聚焦主干 ——从铺开的事务中找到核心目标与现实关切,以此为基准进行取舍; 第二,专注理想 ——他一直为读博做准备,这是一条孤独且漫长的路,只能在师友的帮助下以自我提升为锚点,不断检验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
![]()
![]()
躬行之美:批判为刃,实践归旨
![]()
事实与价值、理性与共情之间的张力是法学的千年难题,而批判视角让它们得以融通。胡志成曾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信访部门实习,接触到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与现代金融平台爆雷等信访案件,这让他对现实中以普遍形态存在的法律问题有了直接认知。他逐渐理解: “批”是厘清事物本质,“判”是确立解决问题的正确立场。
以陆勇案为例,机械适用当时的关于“假药”的规定定罪,就意味着将秩序保护与人的生存秩序对立,在可持续的视角下也将损害现实利益。 “仅迁就事实利益或寻求教义都无法解决问题,必须通过公意的批判视角调整规则,让理性与共情达成平衡。” 这种思考贯穿他的学术训练:横向掌握多样的论证方法,如量化研究、历史与哲学视角,并积极建立联系;纵向对选定目标有条理地深入挖掘。通过横纵双视角养成自己辩证批判的能力,在不断实践中回归法学的初心使命,平衡法理理性与人性共情。
![]()
![]()
松弛之道:劳逸有方,志趣为伴
![]()
对胡志成来说,作息是调节状态的核心,它直接影响人的气质与节奏感。胡志成的学习效率在下午最高,因此将创造性、深度性的学习安排在下午;早上精力易涣散,便坚持上德语课,充分利用碎片时间;晚上精力最弱,便安排锻炼,避免高强度学习任务。 这种“紧张的放松”不仅是一种时间管理,更是良好精神状态的塑造。
看球与驾驶是他调节松弛感的秘诀。足球具有规律性,其战术的体系化运转与法学的系统性逻辑相通,而球队气质与价值理念也能不断确证他的个人理念;驾驶则要求“放松的紧张”——内在高度专注但精神表层松弛,需通过练习达到自如状态,这一过程能塑造他的精神状态,带来松弛感。这些爱好不仅仅是在学业之余调节状态、舒缓压力的途径, 更与他的学业生活相互印证: 足球里藏着逻辑与坚定,驾驶里透着专注与松弛。
![]()
未来之思:系统平衡,代际责任
![]()
胡志成深知这一代法学生的责任与上一代有所不同: “我可能属于第五代甚至第六代中国法学研究者,上一代人的核心贡献可能是‘确定方向’,而 我们这一代的核心责任是确立法学知识与规则系统的平衡与普适。” 当下社会愈发庞大复杂,法学生需具备全面性思维,维系社会系统的平衡。要遵循“事实—价值—事实”的往复逻辑,最终回归大众可掌握的规则知识,以此实现平衡与结果正义。
获得国奖后,回顾求学历程,法学院给他带来的最珍贵改变有两点: 一是敢于尝试 。校园里的经历,无论成败,都是成长的序章。他提到,挫折与失败是常态,即便出发点良好,也可能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 二是莫向外求 。 若以期待要求、评判周遭,沉浸于情绪中,自身的认知与观念会渐渐走偏。学会适时剥离情绪,将所有经历视为成长的序言,才能保持独立的认知。 “泯化小我的杂念,专注于事物的价值,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个人气质,这是理学中"气质变化"的道理,也是个人修养的关键。”
“我所理解的法律人,是脚踏实地与莫向外求的言说者。” 法律的实践场景极为广阔,不仅包括学术研究、司法实务、律师行业,还涵盖金融监管、网络平台、媒体等各行各业。法律人的价值,并不在于职业的壁垒,更在于能以“务实、教义、批判”的三重视角,应对现实问题。 脚踏实地,是坚守事业的初心;莫向外求,是坚守自我的准则——评判自身行为的标准,不应违背成长轨迹与核心价值观。
与自我和解的关键,是回归专注与实事求是,不被偏见塑造的“靶子”误导。 这是所有理想主义者都需坚守的原则,也是胡志成在法学之路上始终秉持的信念。带着这份清醒与笃定,他将继续在规则与现实的交汇处,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