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出具《关于济南起步区2026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鲁自然资函AS〔2026〕19号),同意该项目使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小张村集体林地共计0.0880公顷。此次批复为项目后续建设用地审批及施工建设提供了重要前置依据,标志着起步区该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根据批复要求,项目涉及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须依法另行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同时,起步区管委会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坚决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并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批复明确,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及有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使用林地批复不作为项目取得用地的批准文件,起步区管委会须依法依规另行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此外,该使用林地批复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审批机关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或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批复将自动失效。
下一步,起步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依法依规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各项工作,统筹做好生态保护与项目建设,确保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起步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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