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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劝你离婚,我更想护你周全!
一场“速离”计划
持续了整整3年
丈夫 3 年内 4 次起诉妻子离婚,为了能 “速战速决”,他从第一次起诉就开始精心布局 ——制造分居事实、掐准法定间隔时间、一到期限立刻再诉。
三次起诉,三次被驳回。直到第四次,法院才终于判决离婚。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结婚容易离婚难,法院是在保结婚率吧?”
“故意拖延,背后是不是有暗箱操作?”
“法律到底在保护谁?”
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这份判决书却被评选为“优秀案例”,永久记录在法律文书网上。
案号:(2019)鄂 1182 民初 3801 号
作为婚家律师
我为什么从不主动劝你离婚?
从业多年,除了家暴等极端情况,我几乎不会主动劝当事人离婚。尤其是当找我咨询的人,是婚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时,我更会慎之又慎。
为什么?因为帮她们启动离婚程序并不难。在她们情绪上头、委屈不甘的时候,推波助澜甚至更容易。
但那些劝你离婚的人,不会帮你交房租,不会帮你还房贷,更不会为你未来的情绪兜底。
离婚是一纸判决的事,但离完之后的生活,是你自己一天一天去过的。正因见过太多人在冲动离婚后陷入更大的困境,我更愿意通过非诉陪跑、谈判协商等策略,帮当事人争取更长远的利益。
法院的 “慢”,
是在为弱者争取 “稳”
(1)坚守 “分居期间所得仍为共同财产” 原则,防止男方利用诉讼间隔转移、隐匿资产;
回到这个案件本身。男方 4 次起诉,女方始终不同意离婚。但法院坚持到第四次才判离,真的只是因为女方不同意吗?
在案例评析中,法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核心原因:
“家庭分工里,为家庭牺牲的往往是女性。感情不和分居后,生存能力强的一方因为没有牵绊变得更强,弱的一方因为承担更多责任变得更弱。特别是分居后,男方在外谋生,极易利用优势暗地转移财产。若此时草率判离,即便法条写着照顾无过错方,弱势方仍会感到实质不公。”
原来,法院的每一次驳回,都是在用时间换取空间:
(2)等待时机成熟,在第四次起诉时,依据 “照顾妇女儿童” 原则,做出倾向女方利益的财产分割判决。
这哪里是拖延?这分明是用裁判的 “慢”,换取弱势方的 “稳”;
用时间换空间,护住那个在婚姻里走得更难的人。
法院的温度
不让退场的人
失去转身的底气
这个案例,恰恰体现了法律在冰冷条文之外的温度与智慧。
它没有简单地“谁主张谁举证”一判了之,也没有机械地适用“感情破裂即判离”,而是穿透表象,看到了婚姻内部实质性的力量失衡。
它要守护的,不是那一纸婚姻证书,而是那个为了家庭退后半步的人,在最终转身时,不会因为程序被滥用而一无所有。
作为婚家律师,我们最想做的,从来不是帮你赢下一场官司,而是帮你守住——即便感情输了,人生和财产也不能输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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