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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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谢法院了!我们做小本生意最怕钱货两空、合作破裂,没想到通过法院调解,不仅帮我保住了面子,还拿回了‘里子’”!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三起涉同一原告的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为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人专程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法院。
原告康某系经营建材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常年从事建材批发业务。被告刘某、李某、张某(均为化名)曾先后多次向原告采购建材原料。经结算,2023年期间,被告刘某累计欠付货款38296元;被告李某尚欠货款60090元;被告张某于2024年期间赊购建材,欠付货款19822元。后因货款长期拖欠,致使原告资金周转困难,经营压力增大。无奈之下,原告将三被告分别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材料,经梳理发现,三起案件虽案由相同、原告同一,但分属不同交易期间,被告各不相同,欠款金额及履行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案件结果直接关系到康某作为个体经营者的生存与发展,其建材店规模有限,现金流本就紧张,三笔欠款更令其雪上加霜。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理念,针对三被告各自的经济状况、欠款成因及还款意愿,逐一分析、因案施策,制定出差异化的调解方案,力求实现“双赢”效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三起案件的被告均存在还款意愿,但暂时面临资金周转压力。为兼顾原告权益兑现与被告生存发展,法官展开多轮“背对背”调解,逐一倾听双方真实诉求,耐心疏导对立情绪。
在与刘某沟通中,法官了解到其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工程款回笼缓慢,暂时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经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刘某于2026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欠款30000元,既缓解了被告的付款压力,也让原告吃下了“定心丸”。
李某所涉案件是三起中欠款金额最大的一笔,且履约周期较长,承办法官耐心为其分析强制执行的成本与影响,同时引导李某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反复核算,最终促成近一年的分期还款计划:自2026年8月起至2027年4月,每月25日前支付5000元,余款及诉讼费于2027年5月25日前结清。这种“细水长流”的方式,最大程度降低了强制执行对企业经营的冲击,也为李某赢得了宝贵的经营周转时间。
张某的案件事实更加清楚,争议不大,且经法官研判,张某具备即时履行能力。在法官的主持下,张某当庭支付了19800元,原告出具收据并撤回起诉,纠纷当场了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此次系列案件的圆满化解,是卧龙区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法官们用一次次耐心的沟通、一个个灵活的方案,将“怀爱民之心”融入每一次庭审,把“办利民之事”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切实让人民群众在细微之处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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