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才子袁枚写过一本志怪体的小说集《子不语》,我觉得还有点意思,感兴趣的不妨找来看看。
袁枚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念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网友,大抵都知道这位生活于清代乾嘉时期,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主人、随园老人的一代名士。
至今通行的小学语文教材里还有袁枚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所见》: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袁枚为人性情放达、不拘礼教,重视个人性情与生活情趣,兼具文人风骨与市井烟火气。他的文学创作既有像《随园诗话》这种阳春白雪高大上的东西,也不乏《子不语》这种纯属“逗你玩”的接地气的劳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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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袁枚自己所说,当他写完这本志怪小说集《子不语》时,突然发现“元人说部有同名者”,跟前人写的书名字撞车了,于是就把名字改为《新齐谐》。不过虽然袁枚把书名改了,其实后世读者还是只认他的《子不语》,至于知道《新齐谐》这个名字的倒并不多。
《子不语》一共二十四卷,书名自然是来自孔老夫子的那句“子不语怪力乱神”。书前有袁枚自己写的一个短序,略云“余生平寡嗜好,凡饮酒、度曲、摴蒲,可以接群居之欢者,一无能焉,文史外无以自娱,乃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非有所惑也。譬如嗜味者餍八珍矣,而不广尝夫蚳醢葵菹则脾困;嗜音者备《咸》《韶》矣,而不旁及于侏㒧僸则耳狭。”。
言下之意,平日吃多了细粮,吃吃粗粮,换个口味,也未尝不可。当然这里的细粮、粗粮都是语带双关的。就像我们现在的网友,看多了制作精良、阵容豪华的大片大制作,不妨碍躺在床上刷一刷“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无脑狗血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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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他的那本著名的《中国小说史略》里对《子不语》有一个一句话的书评,迅翁惜墨如金,绝不肯多说一句:其文屏去雕饰,反近自然,然过于率意,亦多芜秽,自题“戏编”,得其实矣。
先生之言是也!
《子不语》的优点自然是有的,那就是它的文字摒弃刻意雕琢,文风质朴、贴近自然,摆脱僵化文饰,而它的缺点是写作态度过于随意草率,书中整体内容庞杂,充斥着迷信糟粕,甚至语涉秽亵之处也不少(如《陈圣涛遇狐》《控鹤监秘记二则》)),质量就显得有些泥沙俱下、参差不齐。
《子不语》的第一篇名为《李通判》。
广西有位李通判,家境极富,娶了七位姬妾,二十七岁时病逝。家中有一位忠厚老仆,十分悲痛,和七位姬妾一起设斋超度亡灵抖音百科。
这时来了一位道士上门化缘,老仆呵斥他,道士便说自己能作法让李通判还魂。老仆急忙转告姬妾,等众人出来拜见时,道士已经走了,大家十分懊悔。后来老仆在街上找到道士,苦苦哀求。道士说明规矩:死者还阳,必须有一人代死抵命。七位年轻姬妾都不愿牺牲自己,老仆甘愿以残年性命替代主人去死。
道士让老仆先和亲友告别,随后把老仆单独锁在灵堂房间里,与棺材相对,只留小洞送饭,道士在外设坛作法。夜里出现两只长毛黑鬼、绿眼怪妖,正要加害老仆;幸好老仆之前得到一位高僧留下的法宝(五枚指甲、细绳),危急时刻用此击退妖怪。
原来这个道士实为妖物,根本不是真神仙,目的是谋害老仆、图谋李家财物,并非真心复活李通判。妖道法术败露后,最终被天雷劈死,李家也躲过一劫,老仆得以保全性命,李通判终究没能复活。
本篇主旨意在警示世人警惕伪善妖邪、破除盲目迷信,赞扬老仆忠义,同时揭示妖邪害人、贪谋富贵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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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的最后一篇名为《花魄》,故事很短,全文如下:
婺源士人谢某,读书张公山(此山现在写作嶂公山,以产茶叶著称)。早起,闻树林鸟声啁啾,有似鹦哥。因近视之,乃一美女,长五寸许,赤身无毛,通体洁白如玉,眉目间有愁苦之状。遂携以归,女无惧色。乃畜笼中,以饭喂之。向人絮语,了不可辨。畜数日,为太阳所照,竟成枯腊而死。洪孝廉字麟闻之曰:“此名花魄,凡树经三次人缢死者,其冤苦之气结成此物,沃以水,犹可活也。”试之果然。里人聚观者,如云而至。谢恐招摇,乃仍送之树上。须臾间,一大怪鸟衔之飞去。
果然都是些怪力乱神的玩意,难怪书名要叫《子不语》呢。喜欢猎奇的读者,看看无妨,说不定能成为你茶余饭后聊聊天,吹吹牛的谈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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