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深化“河道警长”机制护航水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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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代》杂志
通讯员 江文博
在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辖区,蜿蜒的兰江与周边大大小小的水系,既是滋养一方的生态廊道,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区域。自全面推行“河道警长”机制以来,云山派出所教导员吴宪军多了一重身份——后地檀树渠河段的“河道警长”。这一身份的背后,是一套“警力前移、部门联动、源头治理”的护水新机制,正悄然让辖区水环境焕发新活力。
不是“挂名”,是责任清单的落地
“河道警长”不只是一个名头,而是一份清清楚楚的责任清单。巡查河段、摸排线索、打击涉水违法、化解涉水纠纷——每一项都被纳入履职规范。云山派出所将辖区河道划段定责,明确“一段一警”开展常态化巡查。作为河道警长,吴宪军的脚步几乎踏遍了河岸的每一处排口和滩地。他手中的工作日志,记录的不是个人事迹,而是巡河中发现的排污隐患、非法捕捞工具、堤防损坏点位,以及每一次与水利、环保部门的联动信息。“问题发现得早、部门联动得快、处置得在早在小”的机制链条,正是在这样一页页记录中转动起来。
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
机制的生命力在于协同。云山派出所依托“河道警长+河长+部门”联动模式,与街道河长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的无缝对接流程。河道警长与渔政部门多次开展夜间联合清网行动,收缴非法地笼、刺网数十张,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普法。多部门攥指成拳,让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困境得到有效破解。周边的村民说:“以前不知道找谁,现在看见穿警服的来河边走,心里就踏实。”
云山派出所收缴的捕鱼工具
治水更治“根”,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
水域问题的根子在岸上,源头在人。在“河道警长”机制推进中,云山派出所把预防警务理念嵌入水生态保护。针对涉水矛盾纠纷,河道警长牵头组建由社区民警、村干部、网格员组成的调解小组,就地化解因灌溉用水、河道地界等引发的矛盾,防止小摩擦升级为大冲突。同时,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民警、辅警走村入户,把禁止电鱼、保护水源的法规讲成乡亲们听得懂的“家常话”,发动沿河住户成为“民间瞭望员”,让守护碧水成为群众的行动自觉。
工作中的云山派出所教导员、河道警长吴宪军(左)
机制赋能,让水清岸绿成为常态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发现,从单一执法到多元共治,“河道警长”机制的深化运行,正推动水生态保护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云山派出所教导员、河道警长吴宪军表示:“我们的职责不是代替哪个部门,而是发挥公安民警驻在一线、情况熟悉、响应快速的优势,为河长制提供法治支撑和执法保障,让每一项涉水法律规范都长出‘牙齿’。”
如今,兰江沿线水质持续改善,各类小动物频繁探头,傍晚沿河散步的居民越来越多。这幅安宁和谐的图景,折射的正是“河道警长”机制在基层落地生根后释放的治理效能。守好一脉清流,护好一方平安,云山派出所的实践说明:当制度的力量被激活,当多方的责任被压实,绿水青山就有了更坚实的“藏蓝盾牌”。(供稿单位: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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