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奥派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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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古原
海边的西塞罗写了一篇文章,文章讲述了美国一段旧事,关于1911年发生在纽约曼哈顿三角内衣厂的一场大火,这次火灾夺走了146名年轻女工的生命。他进一步说明,在这一次火灾之后,舆论的压迫之下,美国政府与议会大幅增加了各项法规以及政府执法检查力度,增加了对企业消防的监管与准入,然后他将这一举动其称之为走向文明。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符合大多数人直觉的思维方式。
因为对于各种灾难,包括食品安全,火灾,一旦出事,人们的思维就是诉诸于垄断暴力,希望他们出面管一管,且说明的很清楚,管一管的手段就是事前的监管和预防。
我当然不否定,事前监管是一种机制,他同时面向所有的企业,为了预防小概率事件的出现,然后对所有可能有风险的人群、机构进行检查,以防出事。
比如,地铁安检。我们没有人可以判断,这个社会是不存在反社会分子的,一定有,而地铁上是一个人群密集之地,一旦出现风险,造成重大伤亡的机率很高。
但是,你想过没有,人类社会中,还有另一种机制,叫作事后激励惩罚机制。
比如,男人嘛 ,都爱美女,但是,今天99.999%的男人,都不会在大街上拉一个美女欲行不轨,为什么?因为,存在事后惩罚。
一个正常的男人,在一个安保、法律工具可及性高的社会中,就必然意识到,自己放任自己的欲望,结果就是牢底坐穿。
基于这种事后的惩罚机制,社会才得以良性运行。
且,这是社会文明的核心力量。
人类走出丛林,因为法的思维出现,法是应对于私有产权观念而出现的,任何稀缺资源,都会有人争夺,要想形成合作文明,就必然要建立在私有产权之上的法律体系。
而法律体系区别于监管体系,法律是一种事后惩罚的手段,监管是一种事前预防的手段,哪一种手段更优?
除了法律手段外,还有另一种事后激励/惩罚手段,那就是经济上的得失,一个持续多年努力改善产品质量的企业,比起那些动不动偷奸耍滑的商家,他们更能得到长久的消费者支持,从而让他们可以获得更长远、更高的利益。
相反,那些只追求短期利益的商家,难以在市场长期存活。
这种激励机制,是比法律机制更为强大的事后激励机制,他塑造了今天全球市场中所有企业的行为。
你能看到绝大部分成功的企业,长期在某一市场中占据高份额的企业,他们都是质量优良或成本不断降低的优秀企业,而这些企业,决定了全人类的福祉。
这是我们今天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问题,也就是文章标题所说,什么是更好的。
人类永远生活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中,哪怕世界大同,哪怕法官公正不阿,也总有解决不了的难题,比如,有一个人杀人了,但就是找不到他杀人的证据,无法缉凶,这个人得以逍遥法外,这有什么办法呢?没有办法的,因为世界不完美。
因此,我们能追求的,永远不能是完美世界,而是一个更好的世界。
那么,要如何追求更好的世界,就必须回到奥派的思维框架,那就是何种手段是更优的,奥派的体系,是一个纯粹理性推理的,对手段进行分析的技术性的工具,他会帮助你来评估,用A手段会达什么,而用B手段又会达成什么?选择哪一种手段,对长远的利益是更有利的。
接下来,我们就要回到这个案例,一个世纪前,美国三角内衣厂上百名女工的安全事故。
我们还要继续强调一点,人生是无常的,从来没有绝对的安全,总是会有小概率的事故,不管任何机制下,都无法避免。
但这次事件中并非如此。
因为火灾发生后,两位工厂主被起诉过失杀人,因为有证据指出,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原因是因为工厂主锁门了,但工厂主最终被无罪释放。
你看,问题不在于没有法律,没有事后追责机制,而在于法律执行机制的失败。
而这个法律执行机制,正是由垄断的政府所把持的。
而关闭逃生通道,锁门,这是一种侵犯工厂内女工个人权利的严重违法事件,因为个人有路役权。路役权是指任何一个私有产权,都不得对他人正常合理的行动构成障碍。
一些对私产体系一无所知的人以为,工厂是企业主的,那么保护私产就是保护企业主要厂区里为所欲为的权利,这完全对私有产权体系毫无了解。
因为人最重要的财产,就是自己的身体。
工人在企业主的工厂里的行为,由双方的契约决定,很显然,没有哪一份契约会约定,工人没有离开工厂的权利,工人身体移动向任何一地,都可以,可以旷工,可以离职,可以随时不干任何事,他的身体完全自由,他唯一的后果是,他如果不经同意旷工,那么将将依据契约,接受经济损失。
双方唯一的关系在于出售劳动力的价格、方式,以及相关责任的处理。
因此,老板锁门,显而易见,就是侵犯了员工自由移动身体的权利,这是明显的侵犯私有产权的行为,但是美国的陪审团机制,让加害者逃离了惩罚。
因此,这一事件,作为事后机制之一的法律,没有发挥正常的作用。
第二,在刑事处理上,将两位老板的责任否定后,进一步加大了经济赔偿的难度。
由于垄断司法规定,受害者必须自己举证证明老板有过失,才能获得赔偿,这种法律规定是由政府颁布的,而非市场形成的法律规则。
很明显,任何一家工厂,其主人对其财产不仅拥有处置的权利,同时,还必须保证,其处置的方法,不得危害他人的权利。
锁门是工厂主下令的管理行动,当然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法官的指示,要判定老板有罪,必须证明他们在火灾发生时个人知晓那扇门是锁着的。但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老板可以否认,他们可以声称自己“不知道”门被锁,是下属工头的个人行为,没有文件、命令或目击者能直接证明,在火灾发生的那个下午,老板曾下达或确认过“锁门”的指令。
但是企业主是负有管理义务的,不管有没有证据证明你是不是下令关了门,你的企业就是把门锁了,这是一个事实。
只要能证明这是一个常态,这就是一种企业主的日常管理行为。(事实上就是如此,因为当时美国工厂主们为防止员工盗窃,不少企业采取了锁门的手段)
但是,美国当时的法律就是不支持这种判断,辩护律师最后只能通过私下和解的方式来解决,每一个女工只赔偿了75美元,而保险公司给到的赔偿金,是每人400美元。
事件到此,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两位企业主,因为管理失当导致这么多女工死亡,他们不仅没有因为过失承担刑事民事责任,反而因为女工死亡赚了一笔钱。
事后惩罚机制完全失灵了,而造成失灵的是谁?是市场吗?当然不是,是政府垄断的司法体系。
这一事件,本应该是成为民众反思政府垄断司法体系、陪审团制度的一个事件,但反过来却被美国左翼利用,要求政府进一步扩权,增加对美国企业的事前监管。
我们假设,如果在一个私法社会,在一个更市场化的社会,会发生什么?第一,这个老板会因为管理过失,会赔个精光,因为一百多女工的家属会提出巨额赔偿,第二,保险公司因为支出了大额的赔偿金,他们会仔细审查每一个保险客户的管理规则,今天这个厂死一百人,明天另一个厂又死人,那保险公司不得赔死,为了保险产品赚钱,要么让客户自己有良好的管理体系,保险公司定期检查,要么提高那么管理上没有很强能力的小企业的费率。
第三、股东们,投资者们会慎重投资一家管理能力不足的企业,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让自己赔光投资。
第四,供应商、上下游客户都会考察一个企业的管理能力,因为一不小心,定金打了,对方交不了货,还赔光了。
这样不重视重大风险的商人,必然就被所有的人歧视,采购商会少给订金甚至不与你合作,保险公司会要求提高费率,员工会因为你有不安全记录提高工资要价,他在市场上就寸步难行。
这些都是安全事故出现后,市场上所有人的自然反应。
这些都是事后机制。在中世纪威尼斯商人群体中,法院是私人办的,商人们不执行法律会怎么样?所有的商人会鄙视他,不与之来往,这个商人将再也没有机会与上下游合作。这也是事后机制。
你看,我们到现在拆解完这个案例,其实是在说,这一事件,并非是市场的失败,相反,他正是政府干预垄断司法的失败,导致事后机制失灵,导致市场没有办法处罚这些做错事的人。
那接下来,我们要比较事前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这两种机制。
如前所述,我们不是在说事前机制无效,而是在说,这两种机制哪一种更好,我们应该支持哪一种。
事前政府干预机制,表面看,有优点,他通过政府反复上门检查,设定准入 门槛,强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样,所有的企业都减少了事故的机率。
但其存在着几大严重问题。
第一,他需要消耗大量的税款,养着大量的人员,比如地铁安检,去查每一个可能的人,至于是不是有必要,要不要计算概率,由于没有利润计算机制,只是一个税款支出机制,因此,这一笔开支是没有上限的,这也代表着说,这种事前干预机制,对每一个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天价。
比如,美国的军事支出。其实就是一种事前预防机制,他假定外部会有危险,我们必须设立常备军,以扑灭未来可能的一切风险。
哪个国家要是与美国有意识形态的对立或是批评,必须列入预防的对象,要投入大量的军事支出,以防止军事侵入。
众所周知,美国这样的国家,两边是两大洋,南北是两个附庸国,其国土根本没有被侵略的风险,但是美国的军事支出是后面几十个国家的总和,美国国防部文职官员77万人,退伍军人事务部,43万人,还有133万名现役士兵,还在一百多万军工复合体(服务于军事生产)的外包人员。
你看,养这么多人,这么大的军事支出,仅仅因为事前预防,就让美国民众在没有国土安全风险的七十年间,消耗了几十万亿美元的税款。
美国联邦、州、县郡各级公务员数量高达2000多万,这里面,一半多人,从事的就是监管工作,就是审查、审批各种企业行为的人员,这得花多少钱养?其结果是,政府永远是赤字政府,民众被迫承担庞大的税收。
第二、事前监管,难以制定标准
市场上当然也有事前监管,比如,你的采购商,就会在合同里约定,准时交付的责任,这会约束供应商注意安全生产与稳定生产,交不了货,就要赔钱,还会对产品质量提出要求,你要生产黑心食品,我也要倒霉,万一消费者找我赔偿,我就要你赔个精光。
但这种事前监管,是灵活的,是多变的,是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提出来的,他不会提一个无法做到,或成本极高让自己产品都卖不出去的规则,最终导致无法交易。
但政府提出的监管,是统一的,是标准化的,是强制的。他忽略市场上产品的多样性,消费者主观评价的不一致,主观偏好的不一致,以及社会发展状况的不一样,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企业的多样性被破坏。
比如,你说消防安全要到什么程度。
如果由一群政府官员和专家来定,会怎么定,他们恨不得每一个人身上背一个灭火器工作,这样,以监管来说,就是万无一失。
但显然,一个棉坊厂与一个电子厂其消防安全风险是完全不一样的,试问,政府可能制定出一个因为企业产品不同的消防规则吗?不可能呀。
因此,这种规则必定是最高上限,其结果是什么?就是所有的企业都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你的监管越严格,其结果就企业要么倒闭,要么大量的企业外逃,因为明明我没有这么高的风险,却要承担这么多的规则,那我的产品哪有竞争力。
同时,任何一家企业要想长期安全运营,都需要持续投入。这种投入来自哪里?来自利润的积累,来自资本的再投资。
资本不是一堆死物,它是生产的血液。血液必须流动,必须由企业家根据市场信号自主决定流向哪里。哪个环节需要改进,哪种技术值得投资,哪个岗位需要培训。
但政府监管的强制标准,不管企业需不需要,不管成本合不合理,一刀切地要求全部达标。一家小服装厂可能有10万美元的盈余。在自由市场中,企业家会根据工人的反馈、生产效率的数据、销售额的变化,决定把这笔钱投向哪里,也许2万改善照明,3万买新机器,2万培训工人,3万开拓渠道。
但当政府出台新规定——所有工厂必须安装某种新型防火门,每扇5000美元,一共要装20扇,正好10万美元,企业家的全部盈余被"监管税"吞噬了。
那台本可以提升30%生产效率的新机器没买成,那批本可以让工人更舒适操作的工作台没有装,那个本可以打开新市场的营销计划被搁置了。表面上,工厂多了一排漂亮的防火门;实际上,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下降了,工人的实际工作环境并没有变得更好,工资也没有提高。 企业失去了积累资本、持续改进的能力。下一次再有新技术出现,他没钱买了;下一次工人要求加薪,他加不起了;下一次市场波动,他扛不住了。
这就是监管最隐蔽、最致命的代价:它不是在"增加"安全,而是在"转移"资源,把原本可以用于全方位改善的资金,强行锁定在政府指定的那几项指标上。 而监管者永远不会告诉你:你花在这扇防火门上的钱,本来可以买十台更安全的设备、培训一百个工人、改善整个车间的通风系统。
第三,监管固化了大企业的垄断地位,扼杀了竞争。
政府的安全标准往往是"一刀切"的。它不考虑企业规模的大小、产品种类的差异、技术路线的不同。这种标准化强制,天然有利于大企业,它们有足够的资源去应付官僚体系的各种要求,甚至专门成立一个"政府事务部"来处理监管合规。而对于中小企业,每一项合规成本都是沉重的负担。
更阴险的是,许多大企业反而"欢迎"监管。为什么?因为监管淘汰了它们最头疼的竞争者。小工厂付不起合规成本,只能倒闭;大工厂则利用规模优势,把合规成本分摊到海量产品上,每件衣服只涨几毛钱。最终,市场上只剩下几家大企业,消费者没有了选择,工人没有了跳槽的去处,创新没有了挑战者。
米塞斯早就看透了这一点。他在《干预主义》中写道:"每一项监管都在创造新的特权。那些能够影响监管制定过程的人,可以利用监管来排斥竞争者、提高价格、获取租金。"
第四重、监管制造了"合规幻觉",让真正的风险被忽视。
当政府规定了必须装多少灭火器、必须设多宽的消防通道,工厂主的心态就变了。他不再去想"我的工厂到底有哪些独特风险"、"工人每天面对什么隐患"、"我还能做什么让这里更安全"。他只需要对着政府的那张检查清单,一项一项打勾——门向外开了,喷淋装了,工时不超过了——然后告诉自己:我安全了。
这是一种致命的"合规幻觉"。真正的安全,是一种动态的、持续的、对具体情境高度敏感的实践。它不是一套固定的标准能涵盖的。一个工厂可能政府规定的所有指标都达标,但车间的通风依然很差,工人依然长期暴露在有害气体中,机器的老化依然无人检修。而另一个工厂可能某些硬件不"达标",但它的管理者每天都在观察、在改进、在倾听工人的反馈。
政府监管把安全变成了一个"达标或不达标"的静态问题,而真正的安全永远是一个"持续改善"的动态过程。前者是官僚能做的最好的事;后者是市场才能激发的活力。
第五、监管使事后追责机制进一步失效。
这可能是最隐蔽、最具有讽刺意味的后果。当政府出台了详细的安全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工厂主的第一个辩护理由就是:"我完全遵守了政府的所有规定,我已经尽职了,事故是不可预见的。"
于是,法律追责变成了"达标检查",只要你的工厂在纸面上满足了一切政府要求,你就免于民事和刑事责任。工人和家属再也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因为被告可以拿着政府颁发的合规证明说:"看,政府都说我合格了,我有什么错?"
监管本应是对事后机制的补充,结果它却成了事后机制的掘墓人。从"老板锁门害死人"到"老板合规达标出了事",受害者对工厂主的问责能力不是增强了,而是被系统性地削弱了。
现在,让我们把目光转向市场自发的事后机制,看看它如何避免了上述所有问题。
如果三角工厂的老板没有被司法豁免,如果146名女工的家属能够在市场上提起诉讼并获得公正的赔偿——比如每人100万美元,总额1.46亿美元——那会发生什么?
首先,这笔天文数字的赔偿会通过保险公司的精算,传导到整个行业。所有服装工厂的保险费率将大幅上升,尤其是那些安全管理不善的工厂,可能根本买不到保险。这是一种经济上的"准入筛选" :你降低风险,你节省保费;你忽视安全,你支付不起经营成本。
其次,投资者会改变态度。没有人愿意投资一家可能因为一次事故就赔光股东权益的公司。于是,资本会自动流向安全管理记录良好的企业,而安全记录差的企业面临融资困难,被迫改善或退出。
第三,消费者会用钱投票。在信息自由流动的市场中,一定会有第三方机构发布"最安全服装厂"排行榜,因为这是有利可图的信息服务。劳动者会倾向于去这样的企业工作。
第四,工人会用脚投票。一个有安全记录污点的工厂,必须支付更高的工资才能招到人。这本身就是一种"安全溢价",你越是危险,你越要付出代价。
所有这些力量同时作用,形成一种自我强化、持续进化的安全改善机制。它不是由某个中央计划者拍脑袋决定的,而是由无数个体的分散决策共同推动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市场机制是灵活的和情境化的。一家生产棉质T恤的工厂和一家生产羽绒服的工厂,面临的火灾风险完全不同。政府监管无法为每一种情况制定精确的标准,但市场机制可以,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工厂的实际情况定价保费,工人会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决定是否接受这份工作,投资者会根据具体管理团队的能力决定是否投入资本。
所有的分散信息,都能通过价格信号被汇总、被传递、被利用。
而政府监管呢?它只能用一个标准覆盖所有情况。这个标准要么太松,让真正的风险成为漏网之鱼;要么太严,让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成本,扼杀了本该流向改善的资本。
我们现在可以做一个总结性的比较了。
事前政府监管的逻辑是,我们先假设所有企业都可能出事,然后让它们达到一个统一的"安全标准"。这套机制的问题是:成本高昂、僵化不变、容易被大企业捕获、制造"合规幻觉"、削弱事后追责、把风险转移给更弱势的人群。
市场自发清理机制的逻辑是:我们允许事故发生后通过法律追责和经济赔偿来惩罚过错方,然后让保险公司、投资者、消费者、工人的理性选择,形成一个持续的、动态的、信息敏感的改善压力。这套机制的优势是:成本由过错方承担而非全民分摊、灵活适应各种具体情况、激励持续创新而非被动达标、让真正的风险无所遁形而非被合规证书掩盖。
我们不是在说市场是完美的,也不是说监管毫无作用。
人类永远生活在不完美的世界中,任何机制都无法杜绝所有事故。但我们必须在两种"不完美"之间做出选择,一种是让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追责机制发挥作用,让安全成为企业自身的利润来源;另一种是把安全外包给官僚,让纳税人承担成本,让合规成为安全的唯一标准,让看得见的改善掩盖看不见的代价。
哪一种是通向更好的世界的方向?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三角工厂火灾的真正教训,不是我们需要更多的政府监管,而是我们需要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让做错事的人付出代价,让市场拥有惩罚和淘汰的力量,让保险公司、投资者、消费者、工人能够自由地做出选择。
短期内,在事急从权的思维下,人们会为了减少事故,支持政府扩权,但从长期来说,市场机制才是提升安全、环保、产品质量更好的机制,而政府扩权将带来长期的巨大损失。
只要理解市场机制对于长期改善的渐进力量,才能明白,管一管的思维,是世界上最大的灾难来源。
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走出"事急从权—监管扩张—资本枯竭—风险转移—更大事故—更多监管"的死亡螺旋,进入一个真正更安全、更繁荣、更自由的世界。
而海边的西塞罗这种左翼思维、这种观点,必然会推动更多的管制,更多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最终导致经济僵化,并最终通向计划经济。
因为干预主义的最终方向,就是通向政府控制一切。这个就不细讲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读一下米塞斯,看看他是如何论证干预主义通向计划经济的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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