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成立,应依法数罪并罚,黄X则面临较重的刑罚量刑。张琪,2017年开始执业,镇江律师,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张琪通过梳理证据事实,提出被告系初犯、如实供述等从轻处罚观点。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量刑建议适当调整后依法判决。
被告人黄X面临着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的困境。此时,黄X委托张琪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张琪自2017年开始执业,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张琪接受委托后,第一反应便是全面梳理本案的证据与事实。
张琪介入案件后,首先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分别论证量刑情节。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有所不同,分别论证能更精准地为黄X争取从轻处罚。通过这一步骤,张琪清晰地掌握了案件中涉及两个罪名的具体情况。
接着,张琪重点提出黄X系初犯、如实供述、自首、积极退赃、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等辩护观点。初犯表明黄X主观恶性可能相对较小;如实供述和自首体现了其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减少了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有限则从整体上说明犯罪行为的影响范围。这些观点的提出,是为了请求法院对公诉机关偏重的量刑建议予以调整。
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充分阐述这些辩护观点。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黄X的行为确实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但同时也认可其具有坦白、自首、退赃等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张琪的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了适当调整。判决被告人黄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三千元,同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虽然案件已经有了判决结果,但张琪为黄X保留了上诉等合法权利。在这个案件中,张琪运用了全面梳理证据事实、分别论证罪名量刑情节以及提出多项从轻处罚辩护观点等策略,为被告人黄X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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