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小区棋牌室碰见对门周大姐,她正拿着手机看新闻,嘴里骂骂咧咧说“这男人真不是东西”。我凑过去一看,是红星新闻刚发的案子——江苏一个五十八岁的老爷们儿,婚内出轨跟别人生了闺女不说,还拿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买房、转账,前前后后掏出去一百四十万。原配发现后直接告到法院,这男的居然还有脸说部分钱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得干脆:妻子没义务抚养别人的孩子,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这么往外拿。
不光是周大姐气愤,这几天这事在网上都炸锅了。评论区一边倒地骂那男的,也有不少人为原配叫好,说法院判得解气。我仔细看了判决书的说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背着另一方把钱拿出去养别人,这叫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法律不认。
周大姐看完新闻叹口气说,她表妹前年离婚也是类似情况,男的在外面有人好几年,她表妹愣是不知道,等发现的时候钱已经被转走了好几十万,最后啥也没追回来,净身出户。现在再看这个案子,她说早知道当时也去法院告,说不定能把钱要回来。
不过这事小区里也有不同看法。棋牌室老孙头说,男人在外头犯点错正常,钱都给出去了再要回来,那孩子咋办?这话一出,旁边几个大姐直接怼回去:别人的孩子凭啥让原配养?自己家孩子都没花上一百多万,倒拿去养外头的,天底下哪有这道理。
说到底,法院这个判例给不少老同志提了个醒——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尤其是上了岁数的,家里存折、房产、存款,夫妻俩最好心里都有数,别啥都让一个人把着。那些还在外头瞎折腾的老爷们儿也得掂量掂量,别以为钱给出去了就追不回来,法律可不糊涂。那些做妻子的,也该多长个心眼,家里的账该看的看、该问的问,别等到出了事才后悔没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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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说说:你觉得这男的钱该不该追回来?你们家财政大权谁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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