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某书最近让人给整惨了!被自家前员工一封举报信搞得灰头土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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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某书马上要上市了,估值高达310亿美元!期权——也就是未来可以低价买公司股票的凭证,马上就要变成真金白银。
这时候,公司解约了一批员工,其中包括华南区的直销负责人陈浩。
他手里握着价值上百万美金的期权,但是被裁了,期权直接作废。
让陈浩最憋屈的,还不是期权泡汤,而是他那张离职证明上,明晃晃地写了俩字——“汰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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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你不行,把你淘汰换掉”。
这词儿听着就特别伤人,跟被贴上“残次品”标签似的。更恶心的是,这张证明就像个“求职案底”,后面他去面试,新公司一看这评价,谁还敢要他?
因为忍不了这口气?
所以陈浩死活不认栽,铁了心要较这个真。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调解……前前后后折腾了快两年,就为讨个说法。
小某书的法务解释说:“你的期权是海外公司发的,跟国内的小某书公司没关系,要告你去海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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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你找的是鲁迅,跟我周树人有什么关系”
然而,对于这样的操作,这次法院没有买账。
法院认定小某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陈浩一共85万左右,其中66万多是专门赔他那笔期权的损失。
最关键的是,法院这次来了个“穿透式审判”,说白了就是把小某书那套“境内外是两家公司”的壳给戳破了,认定:不管你怎么搭架子,实际干活的就是同一拨人,期权就是员工工资的一部分,不是什么公司赏的额外福利。
官司打赢了,钱也赔到手了,按理说陈浩这口气也该出了。但人家偏不,没打算就这么算了。
陈浩一想,你不是要上市吗?好,我直接去港交所实名举报。
这一下就抓到了小某书的“死穴”:上市时,小某书要把境内外公司打包在一起,跟投资人讲“我们是一个整体,业务多好多好”。
但打官司时,它又跟员工说“境内外没关系,是两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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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等于在问港交所:“你看,它自己都说境内外没关系,那它现在上市的到底是谁?它报上来的业务数据到底算谁的?”
这下就一根筋变两头堵了
为了省一小笔赔偿棋差一招直接把一部分责任划到境外,本意是想增大维权难度,没想到这个漏洞是一个双向洞,对方狠狠抓住漏洞把某书自己推进坑里了。
谁也不知道,去年随手拍死的蝴蝶,居然能在今天带来这么大的连锁反应。
以小某书的体量,几百万美金真不算什么大钱。为了省这点期权费,把内部纠纷闹到了监管机构,直接给上市进程添堵。
如果港交所因此启动专项审查,导致上市延期甚至失败,那小红书这波操作,确实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舍不得两块钱的共享单车钱,硬是走了两公里,路上碰到蛋糕店,本来只是看看,却还是忍不住买了面包。
这下好了,既花了钱又长了膘。
这哥们去年在知乎上分享自己的经历,当时就有网友在评论区给他出了主意,没想到他还真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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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说以一己之力打赢了好几场官司,包括离职赔偿官司,期权赔偿官司等等,而且他是自学法律去起诉的,简直太让人佩服了。
他现在还在帮有同样遭遇的其他被迫离职员工一起维权,之前他向港交所提交举报导致小某书上市失败。
现在又给证监会提交了举报,估计后面还会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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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号,当事人又发了个长文解释:为什么逮着小红书不放?
若你踏实履职、业绩产出稳定,拥有清晰职业上升路径,却无端遭受职场恶意打压,你会甘心吗?
若你只是在绩效互评客观陈述同事真实工作表现,事后就遭到HR针对性报复辞退,你会妥协吗?
若靠业绩谋生的销售,被企业凭空捏造“业务不达标”作为解约借口,你能接受这份污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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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他想表达的就是:我不是为了那点钱,我是为了争口气。
你把我当抹布一样用完就扔,还往我脸上吐口水,那我就要让所有人都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嘴脸。
这就是为什么官司打赢了、钱也赔了,他还不肯罢休——他要的不是赔偿,是公道。
老板最容易犯的错,就是觉得“人走了就翻不出浪”。结果省了三五万赔偿,最后花三五十万擦屁股。
所以我对所有老板只有一句建议:分手要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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