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榆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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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规范开展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拓宽青年就业见习渠道,夯实青年就业帮扶工作基础。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关于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6〕5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2026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运行稳定、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二)具备承接就业见习工作的场地、设备及专职带教人员,能够提供具有实操性、业务含量高、风险可控的见习岗位,可切实保障见习培养质量。
(三)能够严格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要求,按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履行见习单位主体责任。
(四)严格执行岗位总量管控规定,申报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职工总数的20%。
二、见习补贴相关政策标准
(一)生活补助标准
见习单位需为在岗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人员在岗满15个工作日(含)以上不足1个月的,按整月发放补助;在岗不足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
(二)保险保障标准
见习单位须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额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三)财政补贴政策
2026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见习协议的岗位,按规定标准的80%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按季度统筹列支。
(四)财税支持政策
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生活补助、保险保费等见习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扣除。
三、申报办理流程
本次见习单位及岗位申报实行线下初审、线上备案的模式,全程规范办理:
(一)线下材料初审
各用人单位备齐全套申报材料,前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提交审核。
(二)线上系统备案
线下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登录官方政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备案。
1. 登录地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t.shanxi.gov.cn/);
2. 操作路径:网上经办—单位服务—就业见习管理服务;
3. 办理内容:依次完成见习单位申报、见习岗位填报、申请表打印、岗位信息录入等全流程网上经办工作。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二)《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2)
(三)上年度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留用统计表(附件3)
(四)就业见习单位工作承诺书
(五)本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7日
(二)申报地点:榆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208室(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联 系 人:周 娟、魏 船、郝 静
(四)联系电话:0354-6620880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严格如实填报信息、提交资料,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岗位。
(二)获评见习资质的单位,须严格落实见习管理、岗位带教、待遇保障、日常考勤等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及回访核查。
(三)本年度就业见习人员招募、供需对接、面试遴选等工作,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专场对接会开展,各见习单位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就业见习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 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3. 上年度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留用统计表
榆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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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碧玉
校对:王程东
审核:王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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