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宿迁金融监管分局对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罚款25万元,对陈丽丽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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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资料显示,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10月,是江苏省4家法人城市商业银行之一,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靖江长江城市信用社。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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