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茉莉奶白、一审获赔1030万的舆论风波还未平息,检察日报直接点名LV,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转发,把这场横跨千年的纹样之争彻底说透。
通篇行文克制、有理有据,拆解了三层核心现实,看似客观中立,实则字字都是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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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于法有据,判决本身没有问题
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一审判决完全站得住脚。
LV早在1986年就将老花组合商标在国内完成注册,历经数十年全球商业化运营,早已认定为驰名商标,享有跨类别商标保护权益。从注册在先原则来看,法院判定侵权、判令千万赔偿,符合法律条文规定,无可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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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扎心短板,本土企业陷入传统纹样防御保护困局
舆论之所以全网意难平,根源从来不是质疑司法判决,而是憋屈:起源于中国隋唐、流传千年的宝相花,本该属于全体国人的公共文化资源,却被海外品牌抢先商标确权,反过来拿着老祖宗的纹样,反向收割国内商家。
小到街边鸭血粉丝店、文创小店,大到连锁茶饮、国货品牌,只要设计里出现相似四叶花元素,动辄被起诉索赔。反观国内,大量千年传统纹样长期缺少系统性、防御性商标布局,等海外品牌完成确权垄断后,国货处处被动,稍有不慎就落入侵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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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全民焦虑,警惕公共文化资源被跨国企业私有化
网友的愤怒高度统一:宝相花盛开在敦煌壁画、唐代琵琶、古建窗棂、民间刺绣里,是华夏传承千年的吉祥图腾,属于全人类的传统文化财富。
如今却演变成外国品牌的“独家私产”,拿着源自东方的纹样在国内大范围维权,难免让人忧心这是一场温水煮青蛙式的文化侵略。一旦任由这种模式蔓延,老祖宗留下的无数传统纹样,都可能一步步被海外品牌私有化圈占。
更耐人寻味的是同一个LV、同一款纹样,在全球各国打官司,结局却天差地别,海外法院早已把标准答案摆在明面上:
1. 日本法院: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不具备商标识别力,LV直接败诉
日本特许厅明确,棋盘格类传统市松纹样、源自东方的四瓣花卉,是流传已久的公共装饰图案,民众看到只会联想到传统文化,不会和奢侈品品牌绑定,不支持LV独占垄断诉求。
2. 欧盟法院:图案过于通用普通,缺乏商标显著性,注销LV相关商标
欧盟法院直接判定,四叶花卉、方格纹路属于全球通用基础装饰元素,先天没有专属辨识度,不能由单一品牌垄断使用,不仅驳回维权,还永久撤销了LV多项棋盘格、花卉商标。
3. 美国法院:基础装饰元素无权独家垄断,LV全面败诉
美国最高法院划定底线:单纯的花卉印花、基础几何纹样属于公共设计素材,任何企业都不能通过商标,垄断通用装饰元素,以此限制同行与本土商家创作。
海外三套完整判例,理由清晰、逻辑完整,堪称现成作业。
检察日报借这场舆论争议敲了一记警钟:尊重知识产权不等于纵容公共传统文化被抢先垄断;保护注册商标,更要补上本土传统纹样的防御性保护短板。
法律要守住规则底线,更要守护民族文化根基。
不能让我们流传千年的国风纹样,变成别人收割国货的利刃;不能让老祖宗的千年智慧,最终沦为跨国品牌的独家资产。
此次最高院转发评论文章,释放的信号已经十分明确: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也要筑牢传统文化防火墙,不让千年瑰宝,沦为他人的维权工具。
你觉得该如何完善传统纹样的商标保护?评论区聊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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