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驳回了前总统尹锡悦的上诉,维持其七年有期徒刑的原判决。这起案件的核心罪名是妨碍对自己执行逮捕,历经三审司法程序后,终审结果已无再上诉空间。
判决中认定的妨碍逮捕行为,指向尹锡悦在执法部门试图执行逮捕令时,主动采取行动阻止逮捕程序正常推进。这一罪名的成立,最终让这位前国家元首从拘留所转往监狱服刑,刑期一次性敲定,不涉及缓刑或减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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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的驳回意味着全案走完韩国三级法院的完整审理流程。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此前均作出了有罪认定,而最高法院的一致驳回,使七年刑期成为不容更改的最终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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