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湖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前员工胡小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违规行为涉及两大方面
公告显示,经查,胡小伟在天风证券武汉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两项主要违规行为。
一是在未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协议、未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且相关投资建议缺乏合理依据。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四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二是介绍他人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引发投诉纠纷。此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条及《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八项的规定。
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湖北证监局表示,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以及《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胡小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同时要求胡小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行为。
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公告指出,如果胡小伟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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