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天全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
有热心网友向我们反映
天全县和川大桥
及连接线大桥附近水域
有钓友密集架设多根海竿
一字排开扎堆垂钓
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海竿阵”
虽然全县的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已过
但上述行为依然是被禁止的
爱好休闲垂钓的朋友奔赴水边
尽享垂钓乐趣的同时
这几个认知误区也一定要纠正
↓↓↓
误区一
禁渔结束,天全所有水域都能钓鱼?
真相:天全县常年禁钓区是天全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即喇叭河镇脚基坪电站开始到两路河白茶坪一线,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误区二
解禁后钓具、钓法随便用?
真相:按照《天全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开展垂钓时钓具数量限一人一杆一钩一线。一人多竿、扎堆布竿、布设“海竿阵”、多线多钩等垂钓行为,属于违规垂钓,全年明令禁止,即便禁渔期结束也绝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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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严禁使用笼子钩、联体钩、串钩等钓具进行垂钓;严禁使用探鱼仪、鱼枪、弓弩等手段钓鱼、射鱼;严禁使用有毒有害饵料进行垂钓;严禁使用禁用的钓具;严禁使用活饵(泥鳅、鱼、虾等)进行垂钓。严禁使用其他禁止的行为。
误区三
渔获可以随心所欲?
真相: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垂钓所得渔获物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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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捕捞哲罗鲑、大鲵(娃娃鱼)、小鲵(枪河鱼)、黑斑侧褶蛙(青蛙)、细鳞裂腹鱼(洋鱼)、汉水扁尾薄鳅(鱼鳅)、长薄鳅(花鳅)、四川华吸鳅(巴色子)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误捕时必须立即放生。
垂钓有度,守法为先。在此呼吁全县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垂钓管理规定,文明垂钓、规范垂钓,共同守护天全县清澈河湖生态,守护一方绿水青山。对于违反禁钓禁捕的行为,欢迎市民朋友发现后及时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天全县农业农村局:0835-7223384
天全县公安局:110
天全县市场监管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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