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BRI金融观察
过去谈银行不良,视线大多落在对公端——大型制造业企业、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贷等,是历次不良贷款周期的主角。但最近几年,这一格局正在悄然改变。对公端的存量风险相对平稳,零售端的不良却在加速暴露。2023年以来,房价持续调整叠加居民收入预期下行,"房抵贷"及部分区域按揭不良率明显走高,"提前还款潮"之后断供风险也开始进入监管视野;消费贷和信用卡不良居高不下,个人经营贷在宏观承压下同步恶化。这已不是某个产品线的局部风险,而是整张零售资产负债表的系统性松动。
一、零售信贷的风险与结构特征
要理解这一轮零售不良的成因,需先看清零售信贷的结构现状。截至2025年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为83.28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01万亿元,占住户贷款总量近45%,是最大的单一板块,2025年全年净减少6768亿元——这是有统计记录以来首次出现年度负增长;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约25.1万亿元;不含按揭的消费性贷款余额约21.2万亿元,同比增速仅0.7%。住房贷款首现负增长,折射出居民部门不仅停止加杠杆,部分已在主动压降债务。
从行业整体情况看,2025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约3.4万亿元,不良贷款率维持在1.5%上下,整体保持相对稳定,拨备覆盖率也处于较为充足的水平。但这一"稳",主要依托对公端风险出清与行业整体拨备计提力度加大来支撑,零售端的分项数据则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恶化:对公端出清与零售端暴露,形成了此消彼长的态势。相关研究指出,2024年至2025年零售不良率快速上行,其中信用卡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不良率升至历史高位,按揭贷款不良率虽持续抬升,但整体仍处于相对较优区间。
按揭贷款。按揭贷款一直被认为是零售信贷中安全性最高的品种——有实物抵押、有真实还款意愿,不良率长期低于1%。但近两年也开始承压。2025年部分银行披露的住房抵押贷款不良率已升至1%以上,同比提升超过0.43个百分点,边际恶化较为显著。房价持续调整叠加居民收入预期下行,"房抵贷"及部分区域按揭不良率明显走高;前几年"提前还款潮"过后,断供风险也开始进入监管视野。
消费贷与信用卡。消费贷和信用卡是本轮风险最为集中的领域。信用卡业务经历了从2008年到2021年存量卡由不足两亿张扩张至八亿张以上的高速增长期,但近两年增长逻辑已然失速——行业普遍出现存量规模负增长,不良率显著抬升。从披露相关数据的机构来看,2025年多家上市银行信用卡不良率明显上升,大型银行中最高达到4.61%,较上年同期上升超过1个百分点,部分中小银行的信用卡不良率甚至超过11%。个人经营贷在宏观环境承压、部分行业经营现金流恶化的背景下同步走高,与信用卡形成叠加效应。
零售不良值得特别关注的另一个特征是交叉传染性。持有信用卡不良记录的客户,往往同时持有消费贷、经营贷等多项零售负债,多头借贷在下沉客群中相当普遍。这意味着零售端的坏账并非孤立的点状风险,而是具有链式传导效应的系统性风险——对零售业务占比较高、下沉客群较多的银行而言,这种风险传染尤其值得警惕。
综合来看,当前零售信贷的风险特征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结构分化明显,按揭相对稳健但边际承压,信用卡与经营贷风险集中释放;二是行业整体不良率的"稳定"掩盖了零售端的结构性恶化;三是风险呈链式传导特征,个体客户的多头负债使零售不良的实际影响范围可能远超账面数据的直接反映。这三个特征,共同构成了本轮零售信贷风险治理的现实起点。
二、政策层面的调整与应对
面对持续积聚的零售不良,监管层近年来在制度建设层面的推进力度明显加大。从风险分类到批量转让,从资产证券化到催收规范,一套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
完善风险分类制度。2023年7月施行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是这几年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其核心指向是解决长期存在的"假正常、真不良"问题——过去银行习惯于以担保、抵押等增信手段掩盖真实信用风险,导致风险在表内潜伏。新办法以债务人信用状况为核心,明确逾期90天以上必须认定为不良,并对个人贷款设定了更清晰的分类标准。这是推动银行真实暴露风险的制度基础。
打通批量转让渠道。2021年,监管部门启动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允许银行将个人消费贷、信用卡、个人经营贷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给持牌资产管理公司,开辟了效率更高的市场化出清路径。试点以来,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个贷不良资产挂牌转让规模超3500亿元,全年公告数量达1663条,仅第四季度就占全年的38.73%;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规模同比大幅增长85%,成为不良出清的重要渠道。从结构看,个人消费贷和信用卡分别占转让规模的38.2%和32.2%,成为主力。当然,折扣率偏低、资产质量混搭带来的定价难题、买方处置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但渠道本身的开通是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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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按资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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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按机构类型)
数据来源: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稳步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NPL ABS)。NPL ABS为银行提供了另一条市场化路径:将不良资产打包成证券,转让给资本市场投资者,在出清风险的同时降低资本占用。2025年银行间市场不良贷款ABS发行提速,全年累计发行177单(其中,国有银行68单、股份制银行100单、地方银行9单),同比增长25%;发行总规模821亿元(标普信评口径),同比增长60%。从涉及 的零售资产类型来看,2025年信用卡不良ABS发行规模已超过2024年全年水平,涉房零售类不良ABS同比增长约49%,其他零售类不良ABS同比增长约25%。产品结构也从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逐步向信用卡、消费贷延伸,市场化定价参考日趋形成。
表 第二轮试点以来的不良资产证券化
年份
单数
规模
同比
主要特征
2016
14
156亿
重启首年,6家国有大行试点,基础资产以对公为主(占比约83%)
2017
21
235亿
+51%
试点扩大至12家银行,累计33单
2018
46
466亿
+98%
发行规模首次突破400亿,零售类占比提升
2019
59
617亿
+32%
零售类(含涉房)持续放量
2020
62
519亿
-16%
受疫情影响小幅回落
2021
91
590亿
+14%
恢复增长,连续正增长起点
2022
105
511亿
-13%
受市场波动拖累,规模略降
2023
116
476亿
-7%
发行单数创历史新高(当时),规模小幅下降
2024
130
510亿
+7%
零售类不良ABS占主导,个贷不良发行活跃
2025
178
821亿
+61%
单数、规模均创历史新高,零售信贷占比超过80%
数据来源:标普、毕马威,Wind
表 2025年信贷ABS发起机构TOP 10
发起机构
发行项目数
发行总额(亿元)
平安银行
23单
中国建设银行
22单
中国工商银行
15单
中信银行
14单
招商银行
12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1单
兴业银行
11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0单
中国农业银行
10单
中国民生银行
10单
数据来源:Wind
持续优化核销政策。核销是处置不良最直接、最彻底的路径。从制度演进来看,早在2013年,监管部门即允许商业银行对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批量申请核销,简化了逐笔审批的繁琐程序;2017年前后,财税政策进一步完善贷款损失税前扣除规则,对已核销贷款的税务处理给予更明确的政策支撑,客观上降低了银行加快出清的制度成本。近年来,随着零售不良规模持续攀升,核销标准有所简化,对零售类小额贷款的认定条件进一步放宽,税务扣除条件也更加灵活,整体提升了银行加快出清的意愿与能力。
建立催收行为规范。随着零售不良规模扩大,催收乱象问题也逐步凸显。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催收行为规范,从多个维度划定合规边界。规范的出台有效遏制了过激催收行为,相关投诉量有所下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但与此同时,合规成本随之上升,部分机构有效触达率下滑,催收回收率受到一定影响。从长远看,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制度平衡的难度: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与保障债权人依法回收之间存在天然张力,过严则可能形成事实上的"赖账保护",削弱信用约束力。如何在规范催收行为的同时,为合法合规的催收活动保留足够的制度空间,仍是这一领域长期面临的核心命题。
三、尚待破解的深层挑战
政策框架的完善,主要针对处置效率和渠道多元化的问题。而在实践中,制约零售不良处置的,还有一些更深层的结构性障碍。
其一,个人信息保护与不良处置的制度衔接问题。
零售不良处置必然涉及债务人信息的流转。从银行批量转让给AMC,到AMC委托外部机构催收,信息在多个主体之间流动是处置链条正常运转的前提。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信息处理和转让设置了严格规则,债务人授权同意是核心要件。现实的困境在于,已形成不良的债务人,往往也是最难配合提供授权的群体。
这一难题并非无解,但需要监管部门在个保法框架内为不良处置设计明确的合规通道。目前相关规则仍存在较大模糊地带,既不利于市场健康运转,也给各方留下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这一问题的清晰化,是当前最需要推进的制度完善方向之一。
其二,处置生态专业化程度不足的问题。
零售不良的批量处置,从估值定价、尽职调查、法律执行到最终回收,是高度专业化的业务体系。零售端的特殊挑战在于:笔数多、单笔金额小、债务人分散、信息不对称严重,必须依赖数据化、系统化、批量化的运营能力,才能将处置效率真正做出来。
但目前市场的整体专业化程度仍然有限。买方机构的定价模型相对粗糙,对不同产品类型、不同区域回收率差异缺乏精细测算;催收服务商的合规体系和数字化能力普遍薄弱;司法执行的效率和一致性在各地差异显著。这些短板相互叠加,直接导致市场成交折扣率偏低——许多不良资产包成交价仅相当于账面价值的两至三成,银行损失较大,也反过来抑制了转让意愿。提升处置生态的专业化水平,需要时间积累,也需要政策层面的系统引导。
其三,按揭贷款不良处置的特殊困境。
按揭贷款是零售信贷中规模最大的板块,预计也会是本轮风险周期中处置难度最高的资产类别。从制度逻辑看,抵押贷款的处置路径很清晰:违约、申请执行、处置抵押物、回收债权。但在实践中的障碍颇多。
司法执行周期长,房产处置涉及评估、拍卖、过户等多个环节,走完一遍往往需要两三年,期间利息和诉讼成本持续累积,实际回收率被显著摊薄。在房价持续调整的背景下,抵押物价值对贷款余额的覆盖程度下降,首付比例偏低的贷款问题尤为突出。"唯一住房"保护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解释不一,部分案件的执行长期陷入僵局。
还有一个问题不能回避:按揭不良处置的社会敏感性远高于信用卡或消费贷。住房关乎居民基本生活稳定,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推进执行时顾虑较多,银行在实践中也面临来自舆论和政策层面的双重压力。这些非市场因素的介入,使得按揭不良处置往往比账面逻辑所呈现的复杂得多。这一领域,既需要司法执行体系的配套改革,也需要在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利与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之间明确划定制度边界。
四、反思与展望:从规模扩张到全周期管理
讨论不良处置,容易落入一个视角误区——过度关注"资产烂掉之后如何处理",而相对忽视"如何从源头降低不良生成"。后者才是更根本的命题。
(一)战略层面的反思
战略错配是这一轮零售风险的深层根源之一。过去十几年,国内商业银行整体经历了一轮明显的战略转向——从对公为主转向零售优先,部分机构更是将零售业务定为压倒性的核心赛道,在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组织架构各层面全面向零售倾斜。这一转型在特定历史时期有其合理性:对公端不良压力大、利率管制放开后零售业务利差优势明显、消费升级的宏观叙事也提供了足够清晰的增长逻辑。
但战略的建立,依赖于对外部环境的判断。支撑"ALL in零售"的,至少有三个隐含前提:居民杠杆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居民消费意愿和还款能力保持稳定增长、住房资产作为核心抵押物具备持续的价值支撑。2021年至2023年间,这三个前提相继被打破——居民部门杠杆率逼近可承受上限,收入预期下行驱动消费和借贷意愿双双收缩,房价调整使抵押品价值和客户财富效应同步弱化。外部环境的逆转,与银行战略重心已深度嵌入零售的现实之间,形成了方向性的错配。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这种错配并非仅仅是时机选择的失误,而是折射出银行在战略制定中对经济周期敏感性的系统性低估。"零售比对公更稳定"的判断在信贷扩张期有其支撑,但这一判断本身带有周期性,并非永恒成立。当宏观环境转向、居民行为模式调整,零售信贷所承载的风险与对公并无本质差异,只是分散在更多笔数、更多个体身上,处置难度更高、回收率也更低。
从这一角度看,本轮零售不良的真正教训,不仅仅是"某些产品发力过猛",而是:银行在战略层面是否建立了对居民行为趋势和宏观周期变化的实质性研判能力,而不是以行业共识替代独立判断、以规模惯性替代战略节制。
(二)业务精细化层面的改进方向
战略反思之外,在业务精细化层面,零售风险管控仍需着力以下几个方向。
一是重建信用评估的精细化能力。前期零售扩张在相当程度上依赖平台流量和场景导流,信用评估流于形式。真正能够精准判断客户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的机构,才具备做好零售信贷的基础条件。这不仅需要数据能力与模型能力的持续投入,更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先放贷、再管理"的路径依赖。落到基层,一线客户经理长期依赖系统评分和客户自报材料完成尽调,对多头借贷、隐性负债、经营收入波动等关键信息缺乏穿透手段,本质上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承担了本应由总行风控体系解决的判断责任。真正提升评估精细化程度,还需将更完整的征信查询权限和多头负债监测工具下沉到基层,让一线人员有能力、有依据做出更审慎的判断,而不是被动执行规模指标、事后为审批结果背书。
二是产品结构回归适当性原则。并非所有客户都适合所有产品。前期信用卡与消费贷的过度下沉,带来了规模扩张,也积累了系统性资产质量隐患。银行需要主动优化客群结构,以规模适度收缩换取质量的实质提升——这是短期有代价、长期可持续的路径选择。但适当性原则能否真正落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考核机制是否同步调整。如果条线下达的仍是放款量、获客数等规模型指标,基层展业行为就会持续偏离要求——因为在考核压力下,主动拒绝不适配客群意味着直接的业绩损失。产品结构调整若不能配套建立与资产质量、客群适配度挂钩的考核体系,"适当性"原则很容易停留在政策文件层面,难以传导至一线实操。
三是强化贷中与贷后的主动管理。零售风险管理不应止于贷前审批。对于已出现还款困难但尚未进入不良的客户,及时介入、调整还款安排,往往比事后处置成本更低、回收率更高。当前不少银行贷后管理资源仍严重不足,客户经理以规模指标为核心导向,时间和精力大量占用在"冲量"环节,风险识别、贷后跟踪、客户关系维护等更需专业判断的工作反而处于边缘位置。
长远来看,零售业务已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精细化管理,与之相配的基层激励机制也需相应调整:一方面应在考核指标中提高资产质量、客户适配度、贷后管理成效的权重,改变单纯以规模论英雄的导向;另一方面需加大对一线人员的专业培训投入,提升其风险识别和客户沟通能力,同时通过合理的人员配置和工具赋能,避免风险处置责任无序地向基层单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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