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望川,三年前来到东莞虎门,跟着老乡干工地。那时候我刚满二十五,什么都不懂,只晓得有一膀子力气。后来运气好,赶上镇里大搞基建,我咬着牙包了两栋楼的粗装,从水电到贴砖,什么都干。手底下聚了三十来号人,男工女工都有,大部分是从湖南、贵州、四川过来讨生活的。
包工头这活儿不是人干的。甲方拖着款子不给,材料商天天堵门,工人到日子就要发工资,一分不能少。我白天在工地上盯着,晚上回出租屋算账,算来算去,头发一把一把地掉。但这些都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面对那些女工。
我说的女工,是指那些跟着丈夫或者独自出来打工的女人。她们大多三十到四十岁,手上全是老茧,脸上晒得黝黑,头发随便扎着,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裳。她们干活不比男人差,甚至更细致,贴瓷砖、刮腻子、做保洁,样样拿得出手。可她们挣的钱,总是不够。
为什么不够?因为她们身后都拖着一个家。孩子在老家上学要钱,老人看病要钱,人情往来要钱,有时候丈夫不争气,还要她们往回寄钱养着。她们一天挣两百多块,恨不得掰成八瓣花。
我那时候住在工地旁边一个自建房的二楼,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桌子,桌上堆满了图纸和账本。每天晚上八九点,我还没吃饭,就有人敲门。
“陈老板,睡了吗?”
声音轻轻的,带着点讨好的意思。我打开门,门口站着的人叫李素梅。
李素梅是我们工地上年纪最大的女工,三十七岁,湖南邵阳人,跟丈夫一起出来打工。她丈夫叫周大军,在另一个工地上做钢筋工,人老实,就是爱喝酒,喝了酒就干不了活,挣的钱还不够自己花。李素梅一个人撑着整个家,供两个孩子在县城读书。
“素梅姐,这么晚了,有事?”我让她进来坐。
她不肯坐,站在门口搓着手,嘴唇动了动,半天才说:“陈老板,下个月能不能给我多排点活?”
我说:“你的活儿已经够多了,再排你身体吃不消。”
她说:“吃得消,我身体好得很。”说着还拍了拍自己的胳膊,好像要证明什么。
我看着她。三十七岁的女人,看起来像快五十了,眼角全是皱纹,手背上青筋暴起,指关节粗大得不像女人的手。她穿着一件灰色的旧T恤,领口都洗变形了,袖子上还沾着白灰。
“素梅姐,你是不是又给大军寄钱了?”
她低下头,不说话了。
我叹了口气。李素梅的老公周大军我也认识,人不坏,就是没出息。前两个月他跟人打架,把人家打伤了,赔了一万多块。这钱全是李素梅出的,她把攒了半年的工钱全搭进去了。
“大军又出事了?”
“没有没有,”她赶紧摇头,“就是……就是大军他妈住院了,要动手术,差两万块钱。”
我没说话。我知道她在说谎,周大军的妈早就过世了,她只是不想跟我说实话。但我没有戳穿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堪,有些话说不出口,不是因为不信任,而是因为太丢人。
“行了,我想想办法,”我说,“明天工地上要搬水泥,你早点来,我按加班给你算。”
她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声说谢谢,临走时又从兜里掏出两个橘子塞给我,说是在路边买的,很甜。
我拿着那两个橘子站在门口,看着她佝偻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那个佝偻的背影让我想起老家的母亲,想起她蹲在灶台前往火里添柴的样子。
那是第一年的事。
后来找我的人越来越多。工地上的女工们好像私底下通了气,都知道陈老板好说话,找他多要活儿,他一般不会拒绝。
但我没想到,第二个来找我的人,会是阿秀。
阿秀全名叫刘春秀,四川达州人,比我大一岁,二十六。她是工地上最年轻的女工,也是最漂亮的。漂亮这个词用在工地上其实不太合适,但她确实长得好看,鹅蛋脸,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皮肤虽然晒黑了,但底子好,一看就知道年轻时候是个美人胚子。
我第一次见她是三月份,工地刚开工,一个老乡把她领过来,说她想找活干。我当时看了一眼就觉得不行,这姑娘细皮嫩肉的,哪里像能干工地的人?
我说:“工地上的活你干不了,去别处看看吧。”
她站在那里不走,眼睛直直地看着我,说:“老板,你让我试试,干不了我自己走。”
我拗不过她,就让她跟着李素梅刮腻子。头几天我看她笨手笨脚的,腻子刮得厚薄不均,李素梅跟在后面给她收拾烂摊子。我以为她坚持不了三天就得走人。
结果她硬是咬牙扛住了。手上磨出了水泡,破了,又磨出新的,最后结了厚厚的茧子。不到一个月,她刮腻子的手艺就能赶上老手了,连李素梅都夸她聪明、肯学。
我对她刮目相看,但也没多想什么。直到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
那天特别热,我房间里的风扇呼呼地转,吹出来的全是热风。我光着膀子坐在桌前算账,算着算着就烦躁起来,甲方又拖了一笔款子,本来答应月底结的,现在说要推到下个月。我手头的现金只够发工资的,材料款还欠着八万多,供应商已经打了十几个电话催了。
正烦着,有人敲门。
我以为是李素梅,打开门一看,是阿秀。
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头发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洗过澡,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皂味。她站在门口,低着头,双手绞在一起,看起来有些紧张。
“阿秀?什么事?”我问。
“陈哥,我能进去说吗?”
我侧身让她进来。她在我对面坐下,咬着嘴唇,半天没说话。我给她倒了杯水,她接过去,手指微微发抖。
“怎么了?”我察觉到不对劲。
她抬起头看我,眼眶突然就红了。
“陈哥,我……我怀孕了。”
我愣住了。
“怀孕了?”我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脑子里飞速转着——她结婚了?好像听人说过她有老公,但她老公从没来过工地,我也没见过。
“你老公知道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
“我没有老公……那个男人,他不认这个孩子。”
我沉默了。这种事在工地上并不少见。很多女工出来打工,丈夫不在身边,寂寞了,或者被人花言巧语哄骗了,就出了事。我以前只是听说过,从没真正遇到过。
“那个男人是谁?”我问,“是我们工地上的吗?”
她又摇头,说:“是隔壁电子厂的,一个流水线的组长。他说他喜欢我,说会娶我,我就信了……后来他知道我怀孕了,就把我拉黑了,我去电子厂找他,保安不让我进,说他辞职走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淌。那种平静比嚎啕大哭更让人难受,像一潭死水,表面不动声色,底下全是绝望。
“你打算怎么办?”我问。
“我想把孩子打掉,”她说,“但是要花两千多块钱,我没有那么多。陈哥,你能不能……能不能先预支我一点工资?我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多干点活还你,行不行?”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我,那双眼睛里满是恳求和羞耻,好像开口借钱是一件比死还难受的事。我看着她,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钱的事你别担心,”我说,“明天我陪你去医院。”
她愣了一下,然后哭得更厉害了。一边哭一边说谢谢,声音哽咽得听不清字眼。我递了纸巾给她,她接过去捂住脸,肩膀一抖一抖的。
那一晚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阿秀流泪的样子。我想起她刚到工地时那个倔强的模样,想起她学会刮腻子时那个得意的笑容,想起她每次领工资时认认真真数钱的样子。这样一个年轻的女人,本该有更好的生活,却因为一个错误的选择,落到这般田地。
但话说回来,真的是她的错吗?一个年轻女人孤身在外,举目无亲,有人对她好一点,她当然会心动。错的不是她,是那个负心的男人,是这个吃人的世道。
第二天一早,我骑摩托车带她去了镇上的医院。手术比我想象的快,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她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脸色煞白,走路都走不稳,我扶着她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下,又去外面的小卖部买了红糖和暖水袋。
“疼不疼?”我问她。
她摇了摇头,嘴唇一点血色都没有。
我把红糖塞进暖水袋里递给她,让她捂在肚子上。她接过去,低着头说:“陈哥,你对我真好。”
我没接话。我知道她这话没有别的意思,但我不能让她产生任何错觉。我是她的老板,仅此而已。
回去的路上她坐在摩托车后座,风吹着她的头发扫在我脖子上,痒痒的。她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偶尔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我把她送到租住的民房楼下,她下车的时候踉跄了一下,我赶紧伸手扶住她。
她的手很凉。
“回去好好休息,我给你放三天假,带薪的。”我说。
“不用不用,”她赶紧说,“我明天就能上工。”
“听我的。”我语气很硬。
她看了我一眼,没再坚持,点了点头,转身往楼上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冲我笑了笑,那个笑容被夕阳镀上了一层暖光,苍白又美好。
我骑着摩托车回到工地,刚停好车,手机就响了。
是老王打来的。
老王是我们工地上年纪最大的男工,五十出头,江苏人,做水电的,手艺很好。他平时话不多,干活踏实,我对他一直很放心。
“陈老板,你在哪儿呢?出事了!”老王的声音很急促。
“出什么事了?”
“周大军来了,喝得醉醺醺的,在工地上闹事,说要找你算账!”
我心里咯噔一下。周大军?李素梅的老公?他找我算什么账?
我赶紧跑回工地,远远就看见一群人围在材料棚那边。我挤进去一看,周大军光着膀子坐在地上,脸红得像猪肝,浑身酒气冲天,嘴里骂骂咧咧的。
“陈望川呢?让陈望川滚出来!欺负我老婆,老子今天跟他没完!”
我一头雾水,欺负他老婆?我什么时候欺负李素梅了?
李素梅站在旁边,脸涨得通红,拼命拉周大军的胳膊:“你胡说什么呢?赶紧起来,别在这儿丢人了!”
“丢人?”周大军一把甩开她,“你才丢人!你跟那个姓陈的什么关系?天天往他屋里跑,晚上不回来,你以为我不知道?”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男工女工都来了,有的抱着膀子看热闹,有的小声议论着。我站在人群里,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到了我身上,像一根根针扎过来。
李素梅的脸色从红变白,又从白变青,最后变成了一种死灰色。她松开了拉着周大军的手,站在原地,浑身发抖。
“周大军,你说什么?”她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我说什么?我说你不要脸!”周大军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指着她的鼻子骂道,“老子在外面累死累活挣钱养家,你在外面勾三搭四,你对得起我吗?”
“你挣钱养家?”李素梅突然笑了,那种笑容比哭还难看,“周大军,你摸着良心说,这几年你往家里拿过一分钱吗?孩子的学费谁交的?你妈的丧葬费谁出的?你喝酒打架赔的钱谁给的?全是我!全是我李素梅一分一分攒出来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几乎是吼出来的。工地上一片寂静,连风都停了。
周大军被她说得愣了愣,随即恼羞成怒,扬起手就要打她。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了他的手腕。
“够了。”
周大军转头看我,眼睛里全是血丝:“你算什么东西?你跟我老婆——”
“我跟素梅姐清清白白,”我打断他,一字一顿地说,“她找我,是为了多要些活干,多挣点钱。你知道她为什么多挣钱吗?因为你不挣钱。她一个人撑着你们那个家,你除了喝酒闹事,还干过什么?”
周大军的脸憋得更红了,他想挣开我的手,但我抓得很紧。我比他年轻,比他有力气,他挣不开。
“周大军,你要是个男人,就好好去干活,别让你老婆一个人扛着。她嫁给你,不是来给你当牛做马的。”
我说完,松开了手。
周大军踉跄了一下,站在那里,眼睛瞪着我,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周围的人都在看他,那目光像鞭子一样抽在他身上。
李素梅站在那里,眼泪无声地流下来,流过那张过早苍老的脸。
周大军站了很久,久到围观的人都开始散了。最后他蹲了下去,把脸埋在手心里,肩膀一抖一抖的。那个曾经在工地上能把八十斤钢筋扛上六楼的男人,此刻像一摊烂泥。
“走吧,别在这儿丢人了。”
李素梅擦了擦眼泪,弯腰去拉他。她的动作很轻,像是在拉一个摔倒的孩子。周大军被她拉起来,低着头,跟在她的身后,一瘸一拐地走了。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长得像是要用尽余生才能走完。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一堆杂乱的建筑材料后面,心里堵得慌。我掏出一根烟点上,刚抽了两口,老王就凑了过来。
“陈老板,这事儿……”他欲言又止。
“什么事?”我吐出一口烟。
“就是……素梅她确实总往你屋里跑,虽然我们都知道是咋回事,但外人不知道啊,传出去不好听。”
我看了老王一眼,没有说话。
他说的对,我知道。
从那以后,我开始刻意跟李素梅保持距离。她再来敲门,我会隔着门问她什么事,能隔着门解决的,就不让她进来。她大概也察觉到了什么,后来就很少找我了,有事会让老王转达。
但阿秀的事情,我却没能保持好距离。
或者说,我根本不想保持距离。
是的,我必须承认,我对阿秀动了心。这个比我大一岁的四川女人,像一颗种子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种进了我的心里,然后生了根、发了芽,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长成了一棵想要冲破胸膛的大树。
我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也许是她第一次笑着喊我“陈哥”的时候,也许是那天在医院里她苍白着脸说不疼的时候,也许是更早,早到她第一天来工地,倔强地站在那里说“让我试试”的时候。
但这种喜欢让我感到不安。因为我是她的老板,因为她刚刚经历了一场伤害,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心意,更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变成另一个伤害她的人。
我只能压着。
那段时间我拼命干活,把自己累成一条狗,回到家倒头就睡,不给自己胡思乱想的时间。工地的进度倒是因此快了不少,甲方难得地夸了我几句,还提前结了一部分款子。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直到那天晚上。
那是十月底的一个周五,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是发工资的日子。女工们领了钱,三三两两地去逛街买东西,工地上难得安静下来。我在办公室整理账目,准备下个月的材料清单。
门被推开了。
阿秀站在门口,穿着一件我没见过的碎花裙子,头发没有像平时那样随便扎着,而是散下来披在肩上,好像还涂了口红。她站在门框里,暖黄色的灯光从身后打过来,照得她的轮廓柔和又朦胧。
我愣住了。
“阿秀?你怎么……”我站起来,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笑了一下,走进来,顺手把门关上了。
“陈哥,今天发工资了,我想请你吃顿饭。”
“请我吃饭?”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嗯,谢谢你上次帮了我,”她走到我面前,抬起头看我,“我一直想谢你,但不知道该怎么做。请你吃顿饭,你不会拒绝吧?”
她的眼睛亮亮的,好像藏着星星。我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不是香皂味,是一种更浓郁的、属于女人的味道。
我咽了口唾沫,说:“不用了,那点事不算什么。”
“对我来说很重要,”她很认真地说,“陈哥,你知道吗,那天在医院里,我躺在手术台上,心里怕得要死。但我想着你就在外面等我,我就不怕了。”
这话太直白了,直白到我没办法装作听不懂。
房间里很安静,静到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阿秀站在我面前,微微仰着头,脸颊有一点红,不知道是害羞还是灯光的原因。她的手攥着裙摆,指节微微发白。
“阿秀……”我的声音有些干涩。
她没等我说完,突然上前一步,踮起脚尖,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很轻,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只荡起了一圈浅浅的涟漪。但对我来说,那感觉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退回去,脸红得像要滴血,声音小得像蚊子哼:“陈哥,我……我喜欢你。”
这句话在我脑海里炸开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想从里面找出一丝玩笑的痕迹,但她的目光认真得让人心慌。她是真心实意的。
我的手不由自主地伸了出去,想要摸摸她的脸,手指已经触到了她脸颊的温热,那股温热像电流一样顺着指尖窜上来——
我硬生生把手收了回来。
“不行。”我说。
她愣住了,眼睛里的光一下子暗淡了。
“为什么?”她问,“你嫌弃我?”
“不是。”
“那是什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往后退了一步,拉开和她的距离。
“阿秀,你刚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情,现在需要的是时间,不是另一段感情。我是你的老板,我们之间不能有这种关系。别人会怎么说?对你不公平,对工地上其他女工也不公平。”
她说:“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
“我在乎,”我说,“我不能让别人说闲话,说我是因为你跟我睡了才给你派活。你的手艺好,是你自己挣来的,我不能让这些东西毁了你的名声。”
她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没说出口。她站在那里,看着我,眼泪慢慢蓄满了眼眶。
“陈哥,你是嫌我脏吗?”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你就是嫌我蠢,嫌我被人骗了,嫌我配不上你。”
“阿秀,你别这样——”
“那你要我怎么样?”她突然提高了声音,眼泪终于流了下来,“陈哥,你知道我有多难吗?我一个人在外面,被人欺负了,被人骗了,我不敢跟家里说,不敢跟任何人说。只有你帮了我,只有你对我好。我就想……就想好好谢谢你,我想在你身边待着,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待着。这样也不行吗?”
她哭得撕心裂肺,每一个字都像刀子一样扎在我心上。我的手在发抖,身体里有一个声音在大喊——抱住她,告诉她你也喜欢她,管他什么老板不老板的!
但我没有。
因为我脑子里还有另一个声音,在提醒我李素梅那件事。那个晚上,李素梅的老公醉醺醺地骂出来的那些话,围观者投来的那些目光,像一盆冷水浇在我头上。
阿秀现在情绪不稳定,她也许并不是真的喜欢我,只是在脆弱的时候抓住了最近的一根救命稻草。如果我顺着她的意,以后她冷静下来,会不会后悔?别人又会怎么看她?
“阿秀,”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你先回去好好休息,等过段时间,你如果还是这么想的,我们再说,行吗?”
她看着我,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那个眼神我到现在都记得,是一种被拒绝后混杂着羞耻和绝望的眼神,好像最后一点光也被掐灭了。
她转身拉开门,跑了出去。
我站在原地,手还保持着刚才那个想要摸她脸的姿势,僵在半空中。我慢慢把手收回来,攥成拳头,一拳砸在桌子上。
茶杯晃了晃,差点掉下去。
那一晚我在房间里坐了很久很久,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直到烟灰缸满了,满屋子的烟味呛得我眼睛发酸。我告诉自己做得对,理智告诉我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但理智他妈的一点都没让我好受。
接下来的日子,我和阿秀之间像是隔了一层看不见的玻璃。她还是会来上工,刮腻子、贴瓷砖,手上的活一点没落下,但她不再跟我说话了,甚至连眼神都不跟我对视。
有时候在工地上碰见,她会低着头绕开,实在绕不开,就侧着身子从我旁边走过去,快得像一阵风。
李素梅大概是看出了什么,有一次收工的时候拦住我,小声问:“陈老板,你跟阿秀怎么了?吵架了?”
“没有。”我简短地回了一句。
李素梅看了看我,叹了口气,没再追问。她是个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倒是周大军,自从那次闹事之后,像是变了一个人。我不知道李素梅回去跟他说了什么,也不知道他自己想通了什么,反正他戒了酒,老老实实找了一份钢筋工的活儿,每天早出晚归,领了工资就交给李素梅。
有一回我在另一个工地上碰见他,他光着膀子在绑钢筋,太阳晒得他浑身冒汗,背上全是盐花。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冲我点了点头。
我也冲他点了点头。
没有多余的交流,但那个点头里包含了太多东西。男人的世界里,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足够了。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过着,直到那年冬天。
东莞的冬天不冷,但那年的冬天格外冷,据说是有寒潮。工地上刮着北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女工们裹着厚厚的棉袄干活,手脚都冻得不灵活了,进度慢了不少。
甲方的项目经找我谈话,说工期不能拖,春节前必须封顶,否则影响年后开盘。我说天气太冷,工人冻得受不了,能不能缓几天。项目经理说不归他管,按合同来,延误一天扣千分之三的工程款。
千分之三听起来不多,但按照合同总额算下来,一天就是上万块。我拖不起。
我让工人们加班,晚上用探照灯照着干。男工们倒还好,女工们实在吃不消了,陆陆续续有人病倒。先是李素梅感冒发烧,然后是几个湖南的女工,一个个咳嗽得惊天动地,但谁也不肯请假,因为请假就没有工钱。
我买了姜和红糖,让食堂的大姐每天熬姜汤给大家喝。但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真正的问题出在腊月初八那天。
那天下午,阿秀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
当时她在三楼的脚手架上贴外墙瓷砖,不知道怎么脚下一滑,整个人就从上面翻了下来。万幸的是下面有一堆沙子,她摔在沙堆上,缓冲了一下,要不然三楼的高度摔下来,后果不堪设想。
我听到喊声跑过去的时候,阿秀已经被工友们从沙堆上扶起来了。她浑身是沙,左边的胳膊不自然地垂着,脸上全是冷汗,嘴唇白得像纸一样。但她咬紧牙关,一声都没吭,就那样撑着站在原地,眼睛死死地盯着地面,谁都不敢看。
“送医院!”我喊了一声,冲过去就要抱她。
她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我的手。
“我自己能走。”她低着头说,声音很小,但语气很坚决。
我愣在那里,手僵在半空中,跟那天晚上一模一样。
最后还是老王和一个男工一起把她架上了面包车。我开着车往镇医院赶,一路上从后视镜里看她,她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额头上全是汗珠,左手手腕肿得老高,但她就是不吭声。
到了医院一检查,左手腕骨裂,需要打石膏固定,至少要休养两个月。
两个月。
我站在病房门口,看着护士给她打石膏,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她在工地上摔伤的,按规矩算工伤,医药费我出,休养期间还要照发基本工资。这些都没问题,但问题是——工期怎么办?本来就人手不够,现在少了一个熟练工,进度更赶不上了。
但我此刻想的不是工期,是她。
她会不会因为这个留下后遗症?手腕骨裂虽然不算太严重,但如果养不好,以后刮腻子、贴瓷砖这些精细活儿可能都干不利索了。对一个靠手艺吃饭的女工来说,这等于断了生路。
护士打好石膏就走了,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她。
她坐在病床上,低着头看自己手腕上厚厚的石膏,头发散下来遮住了半边脸。我站在门口,不知道该进去还是该走。
“陈哥。”
她突然开口了,声音很轻。
“嗯?”
“我是不是……不能干活了?”
我赶紧说:“别瞎想,医生说了,养两个月就好了,跟以前一样。”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两个月不能干活,那工资……”
“工资照发,”我打断她,“这是工伤,按规定来。”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动了动,像是想笑,但没笑出来。
“陈哥,你对我真好。”
这句话她以前也说过,在医院里,在她做完手术的那天,一模一样的话。但此刻听起来,却多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不是感激,不是欢喜,而是一种近乎悲凉的认命。
“应该的。”我说。
她又低下了头。
病房里安静极了,窗外北风呜呜地吹,把窗户吹得微微震动。走廊里有人走过,脚步声空空地回响着。
“上次的事……”她突然说。
我心跳漏了一拍。
“上次的事,是我不好,”她说,声音平平的,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我想过了,你说得对,我那时候脑子不清楚,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别放在心上。”
她说得很平静,平静到让我心里发慌。
“阿秀——”
“陈哥,”她打断我,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没有泪,反而带着一丝浅浅的笑,“等我手好了,我还想在你工地上干活,你不会不要我吧?”
“当然不会。”我说。
“那就好,”她笑了一下,那笑容里的疲惫比哭还要让人心碎,“那就好。”
我在医院陪她到晚上九点多,护士来查房催我走,我才离开。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细密的冬雨夹着北风,打在身上刺骨地冷。
我没有打伞,就那么走进雨里,任由雨水把头发和衣服淋湿。冰冷的雨水顺着领口灌进去,激得我打了个哆嗦,但脑子反而清醒了一些。
我想起了很多事情。想起阿秀第一天来工地时倔强的样子,想起她在医院做完手术后苍白的脸,想起那晚她说喜欢我时眼里闪烁的光,想起刚才病房里她说的那句“你别放在心上”。
她让我别放在心上。
可我做不到。
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我脱掉湿透的衣服,擦干了身子,裹着被子坐在床上。窗外雨声淅淅沥沥,手机屏幕亮着,是老王发来的消息。
“陈老板,阿秀怎么样了?”
“手腕骨裂,要休养两个月。”我回了一句。
老王回复:“唉,阿秀这姑娘命真苦。”
我看着这条消息,愣了很久。
命苦。
是真的命苦。但工地上命苦的人,又何止她一个?李素梅命不苦吗?一个人扛着整个家,老公不争气,还要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那些湖南的女工命不苦吗?大冬天冻得直哆嗦还得站在脚手架上干活,病了也不敢请假。老王命不苦吗?五十多岁了还在工地上下苦力,腰都直不起来了,儿子还在上大学,学费一年比一年贵。
每个人都命苦。
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在命苦的时候,还想着去喜欢一个人。
阿秀是勇敢的,比我勇敢得多。
我关掉手机,躺在黑暗里,听着窗外的雨声,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海里全是阿秀那双眼睛,亮晶晶的,藏着星星,然后星星一颗一颗地灭了,最后只剩下一片漆黑。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睡着的。只记得半夜醒来好几次,每次醒来都下意识地摸手机,想给她发条消息,但每次都在打了一半字之后又删掉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不起?太轻了。
我喜欢你?太晚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让李素梅每天给阿秀送饭。李素梅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每天中午收工后骑二十分钟的自行车去阿秀的出租屋,给她送吃的,顺便帮她收拾一下屋子。
我问李素梅阿秀的情况,她说挺好的,手不怎么疼了,就是闷得慌,总想回来干活。
“你让她好好养着,”我说,“工钱照算,不着急。”
李素梅看着我,欲言又止。
“怎么了?”我问。
“陈老板,我问你一句话,你别生气。”李素梅说。
“你问。”
“你跟阿秀,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我心里一紧,面上却装出平淡的样子:“能有什么事?老板和工人,仅此而已。”
李素梅看了我一会儿,忽然叹了口气。
“陈老板,有些话我不该说,但我跟阿秀住得近,天天见她,她什么情况我心里有数。那姑娘对你有意思,你对她也不是没感觉。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不掺和,我就说一句——别等到后悔了再做决定,那时候就真的晚了。”
她说完就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工地上,被北风吹得浑身发冷。
李素梅的话像一块石头扔进我心底那潭死水里,激起的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让我无法平静。她说的道理我都懂,可现实比道理复杂得多。我不是怕别人说闲话,我是怕我做错了决定,到头来反而害了她。
我告诉自己再等等,等她手好了,等工期没那么紧了,等我想清楚了,再去找她好好谈一谈。
可是我没有等到那一天。
腊月十五,我记得这个日子,因为那天工地上出了一件大事。
下午三点多,我正在办公室跟材料商打电话,突然听见外面一阵嘈杂,有人在喊,有人在跑。我挂了电话冲出去,看见一群人围在还没拆脚手架的那栋楼下面,仰着头往上看。
六楼的脚手架外面,站着一个人。
是一个女人。
我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心猛地一沉,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
那个女人穿着一件碎花棉袄,左手打着石膏吊在胸前,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她站在脚手架的最外侧,一只手抓着钢管,整个人摇摇晃晃的,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是阿秀。
我的腿一下子就软了。
“阿秀!”我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低头往下看了一眼,风吹得她的身体晃了晃,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惊呼。
“阿秀!你别动!我上去找你!你别动!”
我一边喊一边往楼上跑。六楼,没有电梯,我一口气跑上去,肺都要炸了。每一级台阶都在我脚下飞速后退,但我嫌自己太慢,恨不得飞起来。
爬到六楼的时候我已经喘得说不出话了,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淌,迷住了眼睛。我顾不上擦,踉踉跄跄地走到脚手架那边,看见阿秀就站在离我不到三米的地方。
她的脚踩在一根钢管上,一只手抓着旁边的立杆,身体在风中微微晃动。六楼的高度,往下看一眼都让人腿软,她却站在最边上,像一只随时会被风吹落的小鸟。
“阿秀,”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你过来,有什么事我们好好说。”
她没有动,也没有看我,只是望着远处,目光空洞得像一口干涸的井。
“陈哥,”她的声音很轻,被风一吹就散了,但我还是听见了,“我好累。”
“我知道,我知道你累,”我慢慢往她的方向挪了一步,她没反应,我又挪了一步,“手还疼吗?医生不是说养两个月就好了吗?再过一个多月你就能干活了。”
她摇了摇头,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不是手累,是心里累。”
我离她越来越近了,还有不到两米。我能看清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被风吹乱的碎发,冻得发红的鼻尖,干裂的嘴唇,还有那双曾经亮晶晶的、此刻却像死水一样的眼睛。
“陈哥,你说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她突然问我,声音飘忽得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从小就穷,家里穷得连学费都交不起,我读到初二就出来打工了。先在县里的服装厂,一个月挣六百块,后来听说南方能挣大钱,就跟着老乡来了东莞。”
“我以为到了南方就能过上好日子了,我拼命干活,拼命攒钱,我想着攒够了钱就回老家开个小店,找个老实人嫁了,安安稳稳过日子。可是……”
她的声音哽住了。
“可是我太笨了,”她继续说,“总是被人骗,总是信错人。上一个骗了我的身子,这一个骗了我的心。”
她转过头来看我,眼睛里没有恨,也没有怨,只有一种让人心碎的平静。
“陈哥,我不是在怪你,真的。你对我很好,比任何人都好。是我自己不好,我配不上你,我脏,我蠢,我不配。”
“不是这样的!”我大声说,声音在风里变了形,“阿秀,你听我说,是我不好,是我不敢承认自己的心意,我怕这怕那,我是个怂货!但是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她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我,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在惨淡的日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你说什么?”她颤着声问。
“我说我喜欢你,”我又往前迈了一步,伸出手,指尖离她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从你第一天来工地我就开始喜欢你了,你倔强的样子,你笑起来的样子,你认真干活的样子,我都喜欢。那天晚上你亲我的时候,我差点就忍不住了。但我想太多了,我总觉得时机不对,总觉得要再等等。可是阿秀,我们这种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可以等?”
我的声音也开始发抖了,眼泪不受控制地涌上来,模糊了视线。
“阿秀,别做傻事。跟我回去,我们好好过日子,行吗?”
风呼呼地吹着,把脚手架上的安全网吹得猎猎作响。楼下的围观者都屏住了呼吸,整个工地安静得像一座空城。
阿秀看着我,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的手抓着钢管,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陈哥,你真的不嫌我脏?”
“不嫌。”
“你不怕别人说闲话?”
“怕,”我老实说,“但我更怕失去你。你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心都要碎了。阿秀,回来吧,算我求你。”
她站在那里,身体在风中微微摇晃,像是在做一个天大的决定。她的眼神在我和脚下的虚空之间游移,每一次飘开都让我的心跳停一拍。
时间仿佛被拉长了,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久。
我的手一直伸着,胳膊都酸了,但我没有收回来。
然后,她松开了抓着钢管的那只手。
我的心跳停止了。
但她的另一只手——那只打着石膏的手——朝我伸了过来。
我一把抓住她,用力一拽,把她整个人拉进怀里。她的身体很凉,像一块冰,我的胸口贴着她,能感觉到她的心跳,急促而有力。
活着的心跳。
我的腿软了,抱着她跪在脚手架的木板上,浑身止不住地发抖。她把脸埋在我的胸口,肩膀一抖一抖的,哭得撕心裂肺。每一声哭泣都像一把锤子敲在我心口最柔软的地方。
楼下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和掌声,但我什么也听不见,我只听见怀里这个女人哭泣的声音,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听也最心痛的声音。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一遍一遍地说,声音哽咽得几乎说不出完整的字句。
她摇了摇头,把我抱得更紧了。
我们就这样跪在六楼的脚手架上,在寒风里紧紧相拥,像是要把彼此揉进骨头里。
那年冬天的风很冷,但我的心,从来没有那么热过。
后来我才知道,阿秀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工地上。
她是来找我的。
她的手在家休养了十来天,实在闷不住了,就想来工地找我,想说清楚一些事。她到的时候工人们正在干活,她找不到我,就上了楼,一层一层地找。找到六楼的时候,站在那个位置往下看了一眼,风一吹,她突然觉得一切都不重要了。
“那一下子的念头很可怕,”她后来跟我说,“好像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跳下去就什么都不用想了,所有的苦都到头了。但我又想到了你,想到你每次看我的眼神,想到那天在医院里你拉着我的手不放,我就犹豫了。”
“你犹豫得好,”我说,把她抱得更紧了一些,“你犹豫得对。”
我在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让她受委屈了。
那天晚上,我送阿秀回出租屋。她住的地方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墙角放着一个电饭煲和一个电磁炉,桌上摆着几本书,我瞟了一眼,是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教材。
“你在学会计?”我有些惊讶。
她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以前在服装厂的时候,厂里有个会计大姐对我挺好的,她说学会计有出路,不用一辈子在流水线上。我就买了几本书自己看,但太难了,好多看不懂。”
我拿起那本书翻了翻,书页都翻得起毛了,上面密密麻麻地做着笔记,有些地方用红笔画了圈,有些地方贴着便签条。看得出来她下了很大功夫,是真的在用心学。
“你要是真想学,等你手好了,我给你报个培训班,”我说,“学费我出。”
她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暗了下去:“那怎么行,我已经欠你太多了。”
“不是欠,”我认真地看着她,“是我愿意的。阿秀,从现在开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她的眼眶又红了,抿着嘴唇低着头不看我。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轻得几乎听不见。
“陈哥,我值吗?”
“值,”我毫不犹豫地说,“比我这条命还值。”
她终于抬起头来看我,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但嘴角在笑,是我记忆里最好看的那个笑。暖黄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像一副温柔的老照片。那一刻,我觉得她就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
“陈哥,你说话真好听,”她说,“你要是骗我,我就再爬到六楼去。”
“你敢!”我一把拉住她,“你要是再敢爬上去,我就打断自己的腿。”
她被我逗笑了,眼泪还没干,就咯咯地笑出声来。我看着她笑,也跟着笑了。
两个命苦的人,就这样在东莞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对着又哭又笑,像两个傻子。
但谁说傻子就没有幸福的资格呢?
那年春节,阿秀没有回老家,留在东莞养手。我本来要回湖南的,但想了想,也没回,留了下来陪她。
除夕那天,我去超市买了一堆年货,鸡鸭鱼肉、瓜子花生、春联福字,能想到的都买了。阿秀看到我大包小包地进门,瞪大了眼睛。
“你疯了?买这么多东西,吃不完的!”
“吃不完慢慢吃,”我把东西放下,搓了搓冻僵的手,“过年嘛,总要有点过年的样子。”
阿秀的手已经拆了石膏,但还不能用力,我让她坐在旁边看着,我自己挽起袖子下厨。说实话我做饭的手艺不怎么样,除了工地上看食堂大姐做饭学的那点本事,就会炒个青菜、炖个排骨。
那天我做了四菜一汤:红烧排骨、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凉拌黄瓜,还有一锅排骨莲藕汤。阿秀坐在桌边,看着我忙前忙后,一个劲儿地笑。那笑声很轻,像风铃被微风吹动的声音,但特别感染人。
“你笑什么?”我问。
“笑你系围裙的样子,一点都不像老板。”她抿着嘴笑。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她那条碎花围裙,确实有点滑稽。我也笑了:“老板怎么了?老板就不能系围裙了?”
饭做好后,我们面对面坐着,开了一瓶红酒——也是我下午在超市现买的,最便宜的那种,三十多块钱一瓶。但倒进杯子里,颜色很好看,像宝石一样透亮。
“新年快乐。”我举起杯子。
“新年快乐。”她也举起杯子,杯子轻轻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窗外的鞭炮声噼里啪啦地响起来,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又被风吹散。电视开着,但声音调得很小,春晚的热闹成了我们这顿年夜饭的背景音乐。
那一刻的画面,直到现在想起来,还像昨天一样清晰。
吃完饭,阿秀突然放下筷子,很认真地看着我。灯光映在她脸上,让她的五官显得格外柔和。
“陈哥,我想清楚了。”
“想清楚什么?”
“我不走了,”她说,“手好了我也不回工地了。”
我心里一沉:“那你去哪儿?”
“我想去学会计,”她的眼睛亮亮的,像她第一次说喜欢我时的样子,“你说的对,我不能一辈子在工地上。我要学一门手艺,找一个正正经经的工作。等我能挣钱了,你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她说得很认真,像在说一个深思熟虑很久的决定。
我看着她的眼睛,心里又酸又甜。酸的是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我不用那么辛苦,甜的是她从一只被雨淋湿的小鸟,正在努力变成一只敢于迎风起飞的鹰。她本来就不是什么笨女人,她只是被生活踩了太久,快要忘了自己也有翅膀。
“好,”我说,“我支持你。等你学出来了,就到我的公司来当会计。”
“你还开公司呢?”她笑了,“一个工地包工头,哪有什么公司。”
“谁说包工头就不能开公司了?”我挺了挺胸,“我明年就去注册,就叫望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你是第一个员工,财务总监,怎么样?”
她笑得更厉害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那个笑容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笑,让我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运的男人。
笑着笑着她忽然又哭了,眼泪吧嗒吧嗒掉进碗里,肩膀微微发抖。我慌了手脚,连忙放下筷子走过去,蹲在她面前问怎么了。
她用手背擦着怎么也擦不完的眼泪,哽咽着说:“陈哥,我好怕这是一场梦,我怕梦醒了你就不见了。”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了一下,疼得发紧。我伸手把她拉进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头顶,感受着她的温度透过薄薄的毛衣传过来。
“不是梦,”我在她耳边说,“你摸摸,我是真的,这桌子菜是真的,这瓶酒是真的,这个世界也是真的。阿秀,苦日子还在后头呢,但你别怕,有我在,再苦的日子我也陪着你一起熬。”
她在我怀里使劲点头,额头一下一下地蹭着我的胸口,像一只找到了窝的小猫。
窗外的鞭炮声更响了,远处有人在放烟花,透过窗帘的缝隙,能看到天上炸开一朵朵五颜六色的光。新的一年来了,带着所有未知的可能和危险,但我不害怕了。
因为我怀里抱着我此生最珍贵的宝藏。
春节过后,工地重新开工了。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当着所有工人的面宣布了一件事——我和阿秀在一起了。
工地上安静了几秒钟,然后爆发出一阵欢呼和起哄。老王带头鼓掌,巴掌拍得啪啪响,脸上笑开了花。女工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脸上都是善意的笑。只有李素梅站在人群里,远远地看着我,冲我点了点头。
那眼神里有一种长辈特有的欣慰和了然,好像在说——你小子总算开窍了。
我知道背后肯定有人说闲话,肯定会有人说老板跟女工搞在一起不像话,但我不在乎了。我陈望川的为人,但凡跟我处过的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况且阿秀的手艺从来都是靠自己挣来的,她的活干得好不好,大家有目共睹。
阿秀站在我身边,低着头红着脸,耳朵根都烧红了。我牵起她的手——那只曾经骨裂的左手,现在已经拆了石膏,但手腕上还留着一道淡淡的疤痕,摸上去能感觉到皮肤下面细小的凹凸。
“以后阿秀就是我女朋友了,”我大声说,“谁要是说闲话,就冲我来,别在背后嚼舌头。”
没人说话,大家都笑着看着我们。老王带头喊了一句:“陈老板,什么时候喝喜酒?”
我看了阿秀一眼,她瞪了我一下,但嘴角是翘的,那个弧度藏不住。
“快了!”我说。
又是一阵欢呼。
那天收工后,李素梅专门来找我。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红色棉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整个人的气色比之前好了很多,脸上甚至有了些红润的光泽。
“陈老板,恭喜你。”
“谢谢素梅姐。”我说。
她笑了笑,说:“阿秀是个好姑娘,你好好对她。她吃了太多苦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真心对她好的人,你可不能辜负了。”
“你放心,”我说,“我不会的。”
她点了点头,转身要走,我叫住了她。
“素梅姐,大军最近怎么样?”
她回过头来,脸上的笑容更舒展了一些:“挺好的,戒酒三个月了,现在在一个装修公司做钢筋工,手艺好,老板很器重他。上个月还涨了工资,回来就把钱全交给我了,一分都没留。”
“那就好。”我由衷地为她高兴。
“陈老板,说来还得谢谢你,”她认真地看着我,“那天大军来工地上闹事,你把他骂醒了。他回去以后闷了两天,后来突然跟我说,他不想再那样活着了。说实话,我跟他结婚十几年,从没听他说过这种话。我当时就哭了,他也哭了,我们俩抱着哭了一晚上,哭完了,就好像把之前十几年的委屈都哭干净了。”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里又有泪光在打转,但嘴角是笑着的。那笑纹从眼角蔓延开,像湖水上的涟漪。
“素梅姐,那不是我骂醒的,是他自己想通的,”我说,“男人嘛,有时候钻了牛角尖,需要有人拉一把。但真正能把自己拽出来的,只有自己。”
李素梅点了点头,走了。她的背影在夕阳里拉得很长,但这一次,不像那天周大军闹事后那么佝偻了,她的脊背挺直了,脚步也轻快了。
我看着她走远,心里涌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这个工地上,每个人的命都像水泥一样粗糙,但水泥也能筑起高楼,对吧?
开春以后,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了。
阿秀报了镇上夜校的会计培训班,每周二四六晚上上课。我每天晚上骑摩托车接送她,风雨无阻。她学得很认真,回家以后还要做练习题,有时候做题做到半夜,趴在桌上睡着了,我就把她抱到床上去,给她盖好被子。
她瘦了很多,本来就瘦,现在更瘦了。但精神头比之前好太多了,眼睛里重新有了光,那是以前在工地上干活时从来没有过的光——那光是想要活得更好才会有的东西。
有一天晚上她从夜校回来,特别兴奋,一进门就拉着我的手说:“陈哥陈哥,老师今天夸我了,说我是班上进步最快的,还让我当学习委员呢!”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亮得吓人,像两颗被点燃的星星。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那当然,我家阿秀最聪明了。”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又认真地说:“等我把证考下来了,我想去考个成人大专,老师说我们这种情况可以报的。以后说不定还能考注册会计师呢。”
我愣住了。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我从没见过的光芒,那光芒比工地上的探照灯还亮,比她第一次说喜欢我时的目光还坚定。我突然意识到,这个女人正在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本该属于她的、更好的她自己。
而我是她变成更好的人的见证者,也可能是……垫脚石。
这个念头让我心里掠过一丝不安,但很快就被她的笑容驱散了。
“考,尽管考,”我说,“学费的事你别操心,我来想办法。”
她歪着头看我,神情忽然变得很认真:“陈哥,你对我这么好,我以后怎么报答你啊?”
“报答什么报答,”我故意板着脸,“以后你做了注册会计师,挣大钱了,可不能不要我。”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我要是真做了注册会计师,挣了大钱,第一件事就是养你,让你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她说得很自然,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听了心里暖得发烫,像大冬天喝了一碗滚烫的姜汤,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但我没想到,这句话后来会变成我们之间最大的裂痕。
四月份,工地的活儿差不多收尾了,只剩下最后一些修补和清理的零碎活儿。我开始接新的项目,到处跑关系、看场地、谈合同,忙得脚不沾地。
阿秀的会计证考试在五月中旬,她请了几天假在家专心复习。我每天晚上回来,都能看到她坐在桌前,台灯亮着,书本摊开,她的背影在光影里显得安静而专注,像一幅画。
有时候我站在门口看一会儿,不忍心打扰她。那种感觉很奇怪——骄傲,又心疼,还有点说不清楚的失落。骄傲的是她的努力,心疼的是她的辛苦,失落的是……我说不上来。
也许是发现她的世界越来越大了,而我的世界还是那个尘土飞扬的工地。
有一天晚上我回来得特别晚,十一点多了,她还没睡,坐在桌前看书。我换了鞋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
“还不睡?”
“明天模拟考试,我再复习一会儿。”她偏过头,脸颊蹭了蹭我的耳朵。
我闻到她头发上的洗发水味道,淡淡的,很好闻。她的身体在我怀里很温暖,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一起一伏。
“阿秀,”我突然说,“等你考完试,我们结婚吧。”
她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慢慢从我怀里转过来,面对面地看着我。台灯的光从侧面打在她的脸上,勾勒出好看的轮廓。
“你说真的?”她问,声音有些发颤。
“真的,”我说,“我想好了,等你考完试,我们就去领证。房子的事你别担心,我这几年攒了点钱,够付个小房子的首付了。虽然不大,但好歹是咱们自己的家,不用再租房子住了。”
她看着我,不说话,眼睛里有光在闪烁,但分不清是灯光还是泪光。
过了很久,她才说:“陈哥,你让我想想。”
“想什么?”我笑着说,“嫁给我还需要想吗?”
她没有笑,很认真地说:“需要。”
我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但没有表现出来。我松开了手,故作轻松地说:“行,你慢慢想,不急。”
她低下头,继续看书,但我注意到她翻书页的手在微微颤抖。
那晚我躺在床上,很久没有睡着。她躺在我旁边,呼吸均匀,但我能感觉到她没有睡着,呼吸的频率不对劲。
我们之间隔着一尺的距离,但那一尺的距离,却像一片看不见的海洋。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阿秀想的是什么。她想的不是我配不配得上她,而是她配不配得上我。她觉得她欠我太多了,如果就这么嫁给我,她会觉得自己是在用婚姻来偿还恩情。
“我不想你做我的恩人,我想你做我的爱人,”她后来哭着对我说,“但我分不清楚,我不知道我是因为感激你才跟你在一起,还是因为我真的爱你。”
说实话,当她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心里是疼的。疼的不是她的犹豫,而是她的认真。她在认真思考我们的关系,认真到连自己都怀疑的地步。而这种认真,恰恰证明了她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但我当时并不理解这些。
我只觉得她在推开我。
五月中旬,阿秀的会计证考试结束了。她考完出来的时候,我骑着摩托车在考场外面等她。阳光很大,我晒得满头是汗,看到她走出来,我朝她挥手。
她看到我,小跑过来,脸上带着笑。
“怎么样?”我问。
“应该能过,”她说,语气里带着几分不确定的笃定,然后忽然问我,“陈哥,我想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
“培训班的老师说,深圳有一家会计事务所招实习生,推荐了我去面试。我想去试试。”
我愣了一下。深圳?离东莞虽然不远,但来回也要两三个小时。她要是去了深圳,我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
“什么时候面试?”我问。
“下周二。”
“行,我陪你去。”
她摇了摇头:“不用,我自己去就行。你工地上那么多事,别耽误了。”
她的语气很自然,但我听出了一丝疏远。从那天晚上我提出结婚被她说“要想想”之后,这种疏远就像晨雾一样,若有若无地弥漫在我们之间。表面上一切如常,她还是会给我做饭,会给我洗衣服,会在我累的时候给我按摩肩膀,但我总觉得她离我远了一点,好像她在后退,而我在原地看着她一步一步走远。
我说不清楚那种感觉,但我能感觉到。
“行吧,”我笑了笑,“那你注意安全。”
周二那天,她一大早就走了,穿着那件我给她买的浅蓝色衬衫和黑色长裤,头发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看起来不像个刚从工地下来的女工,倒像是一个真正的职场女性。
我站在门口看着她走远,心里空落落的。
她晚上八点多才回来,一进门就兴奋地跟我说面试很顺利,事务所的负责人对她很满意,说只要拿到会计证就可以入职,实习期三个月,转正后月薪五千起步。
“五千!”她的眼睛亮得吓人,“陈哥,你听到了吗?五千块!还是起步工资!我在工地上一个月最多挣四千多,还累得要死!”
她高兴得像个孩子,在房间里转着圈,裙摆飞扬。我看着她,也替她高兴,但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轻轻地说——她要走了。
我没有说出来,只是笑着恭喜她,带她出去吃了一顿好的,算是庆祝。
饭桌上她一直在说事务所的事,说那里的环境有多好,同事有多友善,工作有多体面。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一直亮着,脸上带着我从没见过的光彩。
“陈哥,我在想,等我稳定下来,你也别干工地了,”她认真地看着我,“太累了,又危险,还天天受甲方的气。你不是说你以前学过装修设计吗?你可以去考个证,找个装修公司做设计师,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多好。”
“再说吧。”我敷衍地笑了笑,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不是我不想改变,而是我改变的速度,跟不上她的速度了。她像一颗被压了太久忽然松手的弹簧,正在快速地弹向更高的地方,而我还在泥地里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满脚泥泞。
吃了饭回家,我们走在镇上的小路上,路灯昏黄,把影子拉得忽长忽短。她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中间隔着一两步的距离,谁都没有先开口说话。
走了很久,她突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我。
“陈哥,你是不是不高兴?”
“没有啊。”我笑了笑。
“你骗不了我,”她看着我,月光下她的眼睛很亮,“你是不是怕我去了深圳,就不要你了?”
我没有说话。
因为她说中了。
她走回来,站在我面前,伸手摸了摸我的脸。她的手很温暖,掌心有薄薄的茧,那是以前在工地上磨出来的,还没有完全褪去。
“陈哥,你听着,”她一字一顿地说,“我刘春秀这条命是你救的,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不管我去到哪里,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我永远不会忘记你是谁。”
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表白,但我却听出了一丝告别的味道。永远不忘,不代表永远在一起。感激,不一定等于爱。
我抓住她的手,握在手心里,很用力。
“阿秀,我不要你感激我,我要你……”
我没说完。
“要你什么?”她问。
要我什么?我在心里问自己。要我爱你?这话太轻了。要你留下来?这话太自私了。要你嫁给我?这话我已经说过一次,她让我想想,我不能再逼她。
“要你开心。”我最后说。
她的眼眶红了,踮起脚尖在我嘴唇上轻轻地亲了一下。
那个吻很轻很软,带着夜风的清凉和她身体的温度。她很少主动亲我,每一次都让我心跳加速,像十七八岁毛头小子第一次谈恋爱。
“陈哥,再给我一点时间,”她靠在我胸口,声音闷闷的,“等我想清楚一些事情,我就给你答案。”
“什么事?”
她没有回答,只是把我抱得更紧了。
六月份,阿秀的会计证下来了。
我永远记得她拿到证书那天的样子——她把那个绿色的本本捧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看,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上面,又赶紧用手擦掉,怕弄花了字。她笑着哭,哭着笑,像个疯子。那个绿色的本子在她手里,就像一张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船票。
我站在旁边看着她,心里又骄傲又心酸。骄傲的是她做到了,心酸的是——那张船票的目的地,我可能到不了。
深圳的工作确定下来了,她七月一号入职。这意味着我们只有不到一个月的相处时间了。
那一个月里,我尽可能地多陪她。周末带她去逛街,给她买了几套像样的衣服,都是她以前舍不得买的那种。她穿上之后在镜子前面转来转去,那种小心翼翼又满心欢喜的样子,让我心里又甜又涩。
她还把头发剪短了一点,染了一个深棕色,看起来比以前年轻了好几岁。走在街上,会有人回头看她,她已经不是那个灰头土脸的女工了,她在发光。
可是她的光越亮,我越觉得自己黯淡。
有一天晚上,吃完饭后她忽然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放在我面前。
“陈哥,这卡里有两万块钱。”
“什么意思?”我看着她。
“这是我攒的,加上考试前你给我预支的工资,都在这儿了,”她认真地说,“我知道我以前欠你很多——医院的钱、生活费、培训班的学费,都是你出的。我想慢慢还给你。”
我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阿秀,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想……”她咬了咬嘴唇,“想跟你算清楚。”
“算清楚?”我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我陈望川帮你是为了让你跟我算清楚?你以为我是在放高利贷吗?”
“不是——”
“那是什么?”
她被我的语气吓到了,愣在那里,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咬着嘴唇,手指绞在一起,指节捏得发白。
“我就是不想欠你的,”她颤抖着说,眼泪掉下来,“我不想让别人觉得我是图你的钱才跟你在一起的。陈哥,我知道你是真心对我好,但我不能一辈子活在你的恩情里。我要靠我自己站起来,只有站起来了,我才有资格站在你身边。”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我听着听着,心里的火气慢慢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
我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手。
“阿秀,我不要你还,从来没有想过要你还,”我说,“我帮你,是因为我喜欢你,是因为我心疼你,是因为我想让你过得好。这跟钱没关系,跟还不还更没关系。”
“可是我需要还,”她哭着说,“我不还清我心里过不去。陈哥,你不知道,每天晚上我躺在你身边,想着你对我的好,我就觉得自己好没用,好卑微。我不想这样,我想有一天能跟你平起平坐,我想有一天能大大方方地站在你面前说——陈望川,我配得上你。”
我愣住了。
她说的“平起平坐”,说的“配得上你”,这些词像一把把钥匙,打开了我心里那些自己都不敢面对的心结。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是自己不够好,配不上正在变好的她。但原来,她也这么想。我们两个各自站在一条河的两岸,都觉得对方在更高的地方,都在拼命往上爬,想要够到对方,结果越爬越远。
“阿秀,”我把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让她感受我的温度,“你从来都不欠我什么。感情不是账本,没有借贷方,没有平不平的。我喜欢你,是我的事。你跟我在一起,是你的事。我们谁都不欠谁的。”
她不说话,只是哭。
“这样好不好,”我继续说,“这钱你先拿着,等你去了深圳,租房子买家具都要花钱。等以后你发达了,成了注册会计师,挣了大钱,那时候你请我吃顿好的,就当还了,行不行?”
她破涕为笑,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把她拉进怀里,紧紧地抱着。她的身体在我怀里还在微微发抖,但已经不像刚才那么激动了。
“陈哥,”她在我怀里闷声闷气地说,“你等我好不好?等我站稳了脚跟,等我存够了钱,等我……”
“我等,”我打断她,“多久都等。”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把脸深深地埋进我的胸口,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抱着我。
那一刻,我真的以为我们会有一个共同的未来。我真的以为,只要我等,就一定能等到她回来的那一天。
我真的以为。
七月一号,阿秀去了深圳。
那天早上我骑摩托车送她去车站,她只拎了一个旧行李箱,里面装着几件衣服和那几本翻烂了的会计书。她穿着新买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头发扎得整整齐齐,站在车站门口,看起来跟那些城里的白领没有任何区别。
大巴车来了,她转身看着我,眼眶红红的。
“陈哥,我走了。”
“嗯,到了给我打电话。”我笑着说。
她点点头,拎起行李箱往车门走去。走了几步,突然又转身跑回来,踮起脚尖抱住我,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
“陈哥,我不会让你白等的。”
然后她松开手,转身上了车,隔着车窗一直冲我挥手。大巴缓缓驶出车站,在晨曦中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在路的尽头。
我站在原地,看着大巴消失的方向,站了很久很久。早晨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但我心里却空落落的,像被人挖走了一大块。
回到工地的时候,李素梅正在清扫材料棚。她抬头看到我,手上扫帚的动作停了一下。
“送走了?”
“送走了。”
“舍不得吧?”
我没有说话,低头笑了笑。
李素梅拄着扫帚看着我,阳光从背后照过来,在她花白的发丝上镀了一层淡金色的光。
“陈老板,放风筝你知道吧?线在你手里,风筝飞得越高越远,你越要放线,不能往回拽,一拽线就断了。让它飞,飞够了,它自己知道回来。”
说完她就继续扫地了,扫帚划过地面的声音沙沙的,像秋天的落叶。
我看着她的背影,笑了。
是啊,要放线,不能往回拽。这个道理我懂。
可风筝终究是风筝,它在天上飞着飞着,会不会就忘了地上还有一个人牵着线呢?
阿秀去深圳的头几个月,我们几乎天天打电话。她在电话里跟我分享新生活的点点滴滴——事务所的同事很友善,工作虽然辛苦但很有成就感,她租的房子在龙华,虽然不大但离公司很近,楼下有一家很好吃的肠粉店。
她说话的时候语气里全是新鲜和兴奋,那种感觉我太熟悉了,就像几年前我从老家来南方时一样——觉得面前展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她正在大口大口地呼吸自由的空气,恨不得把以前错过的一切都补回来。
我听着听着,心里既替她高兴,又觉得她离我越来越远了。
有时候她会问我工地上的事,我就拣些好玩的讲给她听。老王跟他儿子吵架了、李素梅的老公给她买了一条金项链、新来的小工第一天就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没什么大事,摔在一堆沙子上)。她听得很认真,哈哈大笑,笑声透过电话传过来,清脆得像风铃。
但后来,她打电话的频率越来越低了。从每天打,变成隔天打,变成一周打两次,再后来一周一次都保证不了。
我理解,她忙。事务所的工作不像工地,不是朝九晚五,而是经常加班。她有时候晚上十点多才下班,累得连话都懒得多说,给我发条微信就睡了,有时候微信都忘记发。
有一回我给她打电话,连打了三个都没人接,第四遍她才接起来,声音压得很低,说在开会,匆匆忙忙就挂了。电话挂断的嘟嘟声在空房间里响了很久。
我握着手机坐在那里,忽然觉得这个出租屋好大,好安静,安静到能听见墙上挂钟秒针走动的声音,一下一下,像在给什么东西倒计时。
过年的时候她回来了。腊月二十八到的,正月初四就要走,说初五公司就上班了。满打满算,在家只待了六天。
那六天里,我带她去吃了她最喜欢的酸菜鱼,带她去买了过年的新衣服,还带她去看了一场电影。她挽着我的胳膊走在街上,看起来和所有正常的情侣一样,亲密又甜蜜。
但我能感觉到,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她说话的时候会蹦出一些我以前没听过的词——“审计”、“合并报表”、“税务筹划”——每一个词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语言,我根本听不懂。她说着说着,大概察觉到我的茫然,就住了口,笑了笑说“算了不说这些了,你也不感兴趣”。
我其实想告诉她,我感兴趣。只要是她的事,我都感兴趣。但我说不出口,因为事实摆在面前,她的话题我确实插不上嘴。
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外面吃完饭回来,走在巷子里,她突然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天空。城市的夜空看不到几颗星星,只有远处霓虹灯的光把天边染成一片暧昧的橘红色。
“陈哥,你觉得我俩以后会怎样?”她问,声音很轻,像在自言自语。
我愣了一下,笑着说:“还能怎样?你回来,我们结婚,过日子呗。”
她没有接话,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回答了。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拖在地上,瘦瘦长长的,一高一低。
然后她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像针一样扎进了我的心里。
“陈哥,你觉得我们还合适吗?”
我愣住了,手不自觉地松开了她的手。
“什么意思?”我问,声音有些不自然。
她赶紧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觉得……我在深圳,你在东莞,我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每天接触的都是报表、数字、审计报告,你每天面对的是钢筋、水泥、工地上的琐事。我怕我们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
她说得很委婉,但我听懂了。
她在说——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阿秀,”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我知道你现在在学新东西,接触新的人,你的眼界比以前宽了,这很好。但你有没有想过,我也可以努力赶上你?你说的事我不懂,我可以学,你……”
“陈哥,”她打断我,声音有些疲惫,“问题不在于你能不能赶上我,问题在于……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根本就不需要赶上我?”
我愣住了。
“我的意思是,”她咬了咬嘴唇,“你是一个很好的包工头,你有你自己的路要走。你不需要为了我变成另一个人。但如果我不再是以前那个阿秀了,你还会喜欢我吗?”
“当然会。”我脱口而出。
但说完之后,我自己也愣了一下。
真的会吗?
我喜欢的是哪个阿秀?是那个在工地上笨手笨脚学刮腻子的阿秀?是那个在医院里苍白着脸说不疼的阿秀?是那个站在六楼脚手架上摇摇欲坠的阿秀?还是现在这个穿着职业装、说着我完全听不懂的专业术语的阿秀?
我爱的是哪一个她?
如果她变了,我还会爱她吗?
我给了自己一个肯定的答案——会。因为我爱的不是她做什么工作,挣多少钱,说什么话。我爱的是她这个人,是她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儿,是她被生活踩到泥里还能重新站起来、还能开花的生命力。无论是在工地刮腻子还是在写字楼做审计,只要她还是那个咬碎牙往肚子里咽的刘春秀,我就爱她。
但我没有机会把这些话说出来。
因为正月初四,她就走了。这次甚至没让我送她,说公司的同事顺路来接,让我不用麻烦。我站在窗前,看着一辆白色的轿车停在楼下,她拎着行李箱上了车,车门关上,车尾灯亮起,红色的光在灰色的街道上拖出一条渐渐暗下去的尾巴,很快就消失在街角。
她走了,这个房间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窗帘被风吹起来,带进一阵干冷的北风,我打了个哆嗦,忽然觉得特别冷,冷到骨头里。
那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晚。
三月份了还冷得要命,工地上迟迟开不了工,我整天窝在出租屋里,翻看以前的账本,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就是找点事做。目光落在那些数字上,脑子里却全是阿秀的影子。
她的微信朋友圈更新得越来越少了,偶尔发一条,也是在说工作的事,配上办公室的照片——明亮的灯光下,她的工位干净整洁,电脑屏幕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数据。照片里的她穿着白衬衫,头发盘起来,戴着细细的银框眼镜,笑得很职业化,很好看。
但那个笑容,跟我记忆里她在工地上灰头土脸地冲我笑的样子,好像已经不是同一个人的了。
我翻了翻以前的照片——手机里存了好多——她穿着碎花裙子在出租屋里转圈的样子,她坐在桌前咬着笔头做题的样子,她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的样子。每一张都让我心里泛起酸涩的涟漪。
老王给我打电话,说深圳那边有个工地要外包水电,问我要不要接。我说好,接。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接深圳的工地。也许是因为那边离她近一点,也许只是单纯想给自己找点事做,免得一闲下来就胡思乱想。
四月初,我带着老王和几个工人去了深圳。工地在南山,是一家创业公司的办公室装修,不大,但要求很高,工期卡得死死的。我天天泡在工地上盯进度,从早盯到晚,累得像条狗,但脑子反而清醒了。
人在忙的时候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胡思乱想,只有夜深人静躺在临时租的房子里,盯着天花板,阿秀才会从心底的某个角落里浮现出来,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漫过胸口,漫过喉咙,最后淹没头顶。
有一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给阿秀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那头嘈杂得很,人声鼎沸,像是在饭店里,隐约有觥筹交错的声音,有人在笑,有人在劝酒。
“喂?陈哥?”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意外,像是没想到我会在这个时间打来。
“阿秀,我在深圳。”我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她的声音明显有些不自然:“你怎么来深圳了?来多久了?怎么不早说?”
“接了个工地,来了一个多星期了,一直忙,没来得及告诉你,”我说,“你方便吗?有空的话出来吃个饭。”
那边又沉默了几秒,然后她说:“好,你等我一下,我先找个借口出来。”
我听到她对那边的人说了句“不好意思,接个家里电话”,然后是一阵窸窣声,她大概拿着手机走到了外面。背景音里的热闹渐渐远了,耳边只剩下她有些急促的呼吸声。
约好了周六晚上见面,在南山区一家湘菜馆。挂了电话,我才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汗。
周六那天我提前一个小时就到了,坐在靠窗的位置等她。我特意换了一件新买的衬衫,还去理了个发,刮了胡子。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精神了不少,但眼角已经有了细纹,皮肤也因为长年日晒变得粗糙黝黑——这些都是工地上留下的痕迹,怎么收拾都遮不住。
她迟到了二十分钟。推门进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
她穿着一件灰色的大衣,里面是白衬衫和黑色的窄裙,脚上踩着一双高跟鞋,头发剪短了,染了一个我认不出颜色的发色,脸上化了淡妆,整个人看起来干练又精致,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都市白领的利落劲儿。
她在门口站了一下,目光扫了一圈,看到我,笑了一下,走过来坐下。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笃笃笃的声音,每一步都踩在我心尖上。
“陈哥,你瘦了。”她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你变好看了。”我笑了笑,给她倒了一杯水。
她也笑了笑,但那笑容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她的笑是敞亮的,像夏天的太阳,直直地照过来,让人心里暖烘烘的。现在她的笑很得体,很职业,像一个穿着盔甲的职场女性,礼貌而疏离。
我们点了一桌子菜——剁椒鱼头、小炒肉、蒜蓉空心菜,都是我们以前最爱吃的——但气氛明显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吃饭她总是话很多,叽叽喳喳地说这说那,还总给我夹菜,把好吃的都堆到我碗里,堆成一座小山。今天她吃得很斯文,话也很少,偶尔说几句,也是在问工地的事,语气客客气气的,像是在例行公事。
吃到一半,我终于忍不住了。
“阿秀,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她的手顿了一下,放下筷子,抬起头看我,眼神很复杂,像是愧疚,又像是无奈,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那双眼睛还是那双眼睛,但里面闪烁的光,已经不是当初说“陈哥,我喜欢你”时的光了。
“陈哥,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
她咬了咬嘴唇,低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手指无意识地搓着餐巾纸的边角,搓出一条条细小的褶皱。终于她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公司里有一个人,对我很好。”
我的心猛地一沉,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一下。
“什么人?”我问,声音有些沙哑。
“他是我们部门的经理,叫许建平,比我大五岁,一直很照顾我。一开始我对他没什么感觉,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像是在给自己找合适的词语,但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陈哥,我不想骗你。这件事我想了很久要不要告诉你,我觉得你有权利知道。”
“你们在一起了?”我问。我的声音平静得让自己都意外,但放在桌子下面的手已经在发抖了。
她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是沉默。沉默就是最残忍的回答。
我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深深吸了一口气。头顶的灯光白得刺眼,我眨了眨眼睛,发现眼眶有点酸。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上个月。”
上个月。上个月她连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过,我打过去的电话她也没接过几次,接了也是匆匆说几句就挂。原来是这样。
“阿秀,”我坐直了身子,认真地看着她,“我只问你一句——你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你喜欢他,还是因为你觉得他更适合现在的你?”
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嘴唇翕动着,半天说不出一个字。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好几圈,终于滚落下来,在精致的妆容上划出两道泪痕。
“我不知道,”她用手背胡乱擦着眼泪,声音哽咽,“我真的不知道。陈哥,你对我太好了,好到我喘不过气来。每次想到你,我就觉得自己欠你的,欠好多好多,一辈子都还不完。而许建平,他让我觉得很轻松,他不会让我觉得自卑,不会让我觉得亏欠了什么。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假装自己是一个全新的人,一个没有过去、没有伤疤的人。”
她的话像一把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在我心上。不致命,但疼得要死。原来我对她的好,反而成了她的负担。我把她从那口井里拉上来,但我自己却成了井口那个让她不敢抬头的身影。
“阿秀,你知道吗?”我慢慢地说,“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欠我什么。对一个人好,不是你欠我、我还你,是因为我在乎你,我愿意。”
“我知道,”她泣不成声,“可是陈哥,我在乎的不是你对我好不好,我在乎的是……我能不能不在乎你的好。这话也许很可笑,但我想爱一个人,是因为想爱,而不是因为被感动。你能明白吗?”
我明白了。
她说的不是不爱我了,而是她从没分清楚自己对我的感情到底是爱还是感激。而我给她的越多,她就越分不清楚。那个姓许的出现,给了她一个逃离心债的机会。
我靠在椅背上,久久没有说话。窗外霓虹灯的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桌上那些还没怎么动的菜上面,红的黄的绿的,看起来热闹,其实已经凉透了。
“那个人,对你好吗?”我问。
她点了点头:“他很好,很尊重我,知道我的过去但从来不提。”
“那就好。”我笑了笑,那个笑容大概比哭还难看,因为我自己都能感觉到嘴角在发抖。
“陈哥——”
“阿秀,”我打断她,声音很轻但很稳,“你不用说了。我救过你一次,但不能用那一次的恩情拴你一辈子。你有权利选择你自己的人生,有权利选择跟谁在一起。我不怪你,真的。”
她哭着摇头,想说什么,但说不出来。眼泪把她的眼妆弄花了,睫毛膏晕开,在下眼皮留下淡淡的黑痕。她现在的样子,跟刚才那个精致的职场女性判若两人,像是又变回了当年在工地上哭得撕心裂肺的那个阿秀。
“但是阿秀,有几句话我想对你说,就当是……哥哥对妹妹说的。”我端起酒杯,把里面的啤酒一饮而尽,苦涩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你有今天不容易,从一个女工变成白领,你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你值得更好的生活,值得更好的人。但不管你走到哪一步,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不要忘了——你曾经是谁,你是怎么走到今天的。”
我站起来,在桌上放了三百块钱,拿起外套。
“这顿饭我请。阿秀,以后好好过。”
说完我转身就走,不敢回头。因为我怕一回头,就会忍不住跪下来求她回到我身边,就会忍不住告诉她——这三百块钱算什么呢,我的心你都拿走了,还有什么你不能拿的。
走出餐厅的那一刻,冷风迎面扑来,吹得我打了个激灵。街上车水马龙,灯火辉煌,深圳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去处,而我站在路边,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走。
那天晚上我在深圳的街头走了很久很久,从南山走到了福田,走了三四个小时,腿都走麻了,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累。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把这三年的每一幕都重新放了一遍。
阿秀第一天来工地时倔强的样子,她拿着腻子刀笨手笨脚的样子,她去医院做完手术苍白的脸,她在六楼脚手架上摇摇欲坠的身影,她在出租屋里穿着碎花裙子转圈的笑脸,她拿到会计证时又哭又笑的样子。
全部是阿秀。
满世界都是阿秀。
我的阿秀。
不,现在不是我的了。
我蹲在路边,把脸埋在膝盖上,肩膀不住地发抖。有路人经过,大概以为我是个醉鬼,绕开走了。一个乞丐推着破三轮从我身边经过,好心肠地停下来问我有没有事,我摆了摆手,说没事。
我只是失去了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仅此而已。
回到东莞后的日子,像是掉进了一口深井里。每天就是工地、出租屋、工地、出租屋,两点一线,行尸走肉一般。老王大概看出我状态不对,好几次找我喝酒,想套我的话,我都没说什么,只是闷头喝,一杯接一杯。他不知道该怎么劝,就陪着我喝,两个大男人坐在马路牙子上,对着月亮灌啤酒,谁也不说话。
李素梅也来找过我。她现在已经不在我工地上干活了,跟周大军一起在装修公司做,两个人加起来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块,日子比以前好过多了。她请我去她家吃饭,做了满满一桌子菜,周大军也在,他已经完全不喝酒了,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不少,话也多了,不再是当年那个蹲在地上把脸埋进手里的窝囊男人。
饭桌上李素梅没提阿秀,只是让我多吃菜,说我又瘦了,黑眼圈都快掉到下巴了。给我盛了一碗排骨汤,又给我夹了一块红烧肉,像照顾自家弟弟一样。
临走的时候,她在门口叫住我。
“陈老板,有句话我想跟你说。”
“素梅姐,你说。”
“你是个好人,这是我李素梅见过的最大的实话。但好人也需要对自己好一点。你帮了那么多人,替那么多人操心,可你有没有想过,谁来帮你呢?”
我沉默着,不知道该怎么接。
“阿秀走了,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她的错,”李素梅说,“人这一辈子就是这样,有的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到站了就得下车。你硬拽着不让走,两个人都不开心。”
“我知道。”我说。
“知道是一回事,能不能放下是另一回事,”她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慢慢来吧,时间是最好的药。你看我跟你大军哥,那么多年磕磕绊绊,最难的时候我都想过一走了之,后来不也挺过来了?”
我点了点头,转身走进了夜色里。
李素梅说得对。阿秀只是我人生中的一站,而我也是她人生中的一站。她在那站上了车,到了下一站,就要换乘了。而我还要继续往前走。
只是前面的路,突然变得好长,好黑。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工地上的活儿一个接一个地干,我的公司也终于注册下来了,就叫“望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跟当年我跟阿秀说的那个名字一模一样。我把办公室设在了镇上租的一个小门面里,雇了一个前台、三个设计师、两个施工员,手底下的工人有五十多个了。
公司开业那天,我在门口放了一挂长长的鞭炮,噼里啪啦的响声震得整条街都听得见。老王带着工人们来捧场,李素梅和周大军也来了,还送了一对花篮。我站在新做的公司招牌下面,跟来贺喜的人一一握手,脸上堆着笑,心里却在想——阿秀,你看到了吗,我真的把公司开起来了,就像当初我在那个小小的出租屋里跟你说的那样。
可是当初说要做财务总监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三年后的一个下午,我坐在办公室里翻看新项目的合同,前台小姑娘敲门进来,说有一位姓刘的女士找我。
我抬起头,愣住了。
门口站着一个人。
她穿着一件藏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色的真丝衬衫,头发剪成了齐耳的短发,干练又利落。脸上化着淡妆,眼睛还是很亮,但那光已经不是当年那种怯生生又倔强的光了,而是一种笃定、从容、见过世面之后才有的光。
脚上踩着一双米色的高跟鞋,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整个人看起来像从写字楼里走出来的精英,气质沉稳,目光坚定。
我看了好几秒,才认出来。
是她。
“陈哥。”阿秀站在门口,微微笑着,声音跟三年前一模一样,只是多了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站起来,看着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翻涌着太多的情绪——惊讶、欣喜、酸楚,还有一丝已经埋藏了很久的隐隐的痛。它们像被压在水底的皮球,忽然松了手,全部弹了上来。
“你……你怎么来了?”我说。
“我来东莞出差,顺便……来看看你。”她走进来,在前面的椅子上坐下,把公文包放在膝盖上,姿势很优雅,跟以前那个坐在出租屋床上啃苹果的阿秀完全不一样了。
我给她倒了一杯水,手指有些抖,水差点洒出来。她也接过水杯,我们的指尖不小心碰了一下,两个人都下意识地缩了缩手,像触了电。
沉默了一会儿,她环顾四周,看着我办公室墙上挂的营业执照和项目照片,墙角的发财树长得郁郁葱葱,办公桌上摆着一个小摆件,是我从深圳带回来的——一只展翅的小鸟。
“你的公司开起来了。”她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欣慰,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嗯,开了快三年了,”我说,“比当包工头强点,不用天天在工地上盯着了。”
“真好。”她轻轻地说。
我问她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她说挺好的,会计师证考下来了,现在在一家上市公司做内审经理,工作很忙但很有成就感。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没有当年那种兴奋的光芒,像在讲述一件很平常的事。
“你呢?”她问,“还是一个人?”
我点了点头。
她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像是心疼,又像是愧疚,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陈哥,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什么事?”
她深吸了一口气,手指在公文包的边缘来回摩挲着,垂下眼睛。
“我……下个月要结婚了。”
窗外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来,在她脸上投下一道一道的条纹光影。她的表情一半亮一半暗,我看不清。
我端着茶杯,低着头,沉默了很久。茶水在杯子里轻轻晃动,发出细微的涟漪声。
“是那个……姓许的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睫毛微微颤动:“不是。是后来认识的一个人,做金融的,对我很好。”
我笑了一下,抬起头看着她:“那就好。恭喜你。”
这三个字说出口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很难受,但实际上,我心里更多的是一种释然。就像一个等了太久的人,终于等到了那个答案,哪怕答案不是自己想要的,但至少不用再猜了,不用再等了。
她的眼眶有些红,伸手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红色的请柬,放在我的桌上。请柬很精致,烫金的“囍”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的指尖在请柬的边角上停了一瞬,然后轻轻往前推了一下。
“陈哥,我希望你能来。”
“我会去的。”我拿起请柬,打开看了一眼。她的名字和她未婚夫的名字并排印在烫金的字迹里,好看的印刷体,干干净净。
她的未婚夫姓林。
“阿秀,”我叫住她,“你过得好吗?”
她站住了,背对着我,肩膀微微颤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脸上带着泪痕,却笑得很好看,那是我记忆里最熟悉的笑容——不是职业的微笑,不是客气的笑,是当年那个在出租屋里穿着碎花裙子转圈的小姑娘的笑。
“我很好,陈哥。真的,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在六楼把我拉回来,”她擦了擦眼泪,声音很轻却很稳,“谢谢你让我知道,我值得被爱,也值得爱别人。谢谢你放我走。”
说完,她拉开门走了出去。高跟鞋的声音在走廊里渐渐地远了,笃、笃、笃,每一下都踩得很稳,像是每一步都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手里的请柬,想起三年前在东莞那个出租屋里,一个灰头土脸的女工笨手笨脚地学着刮腻子,满手的白灰擦也擦不干净,回头冲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笑。
阿秀结婚那天,我去了。婚礼在深圳一家五星级酒店办的,排场不小,新郎很精神,西装笔挺,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看起来很斯文。他站在阿秀身边,揽着她的腰,看她的眼神里全是温柔和珍惜。那种眼神我太熟悉了,因为我曾经也是那么看她的。
阿秀穿着白色的婚纱,化了精致的新娘妆,站在台上美得不可方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很难把她和当年那个在工地上满身灰尘的女人联系在一起。
她变了很多,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笑起来的酒窝还在,眼睛弯弯的弧度还在,紧张的时候手指绞在一起的小动作还在。
李素梅也来了,坐在我旁边。她现在日子过得不错,脸上养出了些肉,看起来富态多了。周大军西装革履地坐在她旁边,一只手始终搭在她椅背上,像个真正的一家之主了。他们俩时不时低头说几句话,周大军不知道说了什么,逗得李素梅捂嘴笑了,肩膀一抖一抖的。
“你看阿秀,现在多好。”李素梅小声跟我说。
“是啊。”我说。
婚礼进行到交换戒指的环节时,阿秀的目光越过新郎的肩膀,穿过满堂的宾客,在人群里找到了我。她就那么远远地看着我,眼眶红红的,嘴唇轻轻动了一下。
我读懂了她的唇语。
“谢谢你,陈哥。”
我冲她笑了笑,举起酒杯,无声地说了两个字:“恭喜。”
然后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酒是上好的五粮液,入口绵柔,后劲却足。火辣辣的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眼眶忽然有些发酸,我抬头看了看宴会厅上方璀璨的水晶灯,让那点酸意慢慢退回去。
从酒店出来的时候,夕阳正好,天边烧着一片绚烂的橘红色,把整个城市都镀上了一层暖融融的光。我站在酒店门口,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在晚霞里慢慢散开。
手机响了,是老王打来的。
“陈老板,明天那个项目的材料到了,你过来看一下?”
“行。”我说。
“对了,工地上新来了几个女工,有个四川的,姓刘,二十四岁,干活挺利索的——”
“行了行了,”我笑着打断他,“明天再说。”
挂了电话,我把烟掐灭,扔进垃圾桶,大步往地铁站走去。身后是酒店华丽的灯火和隐隐约约的婚礼进行曲,前面是渐渐暗下来的天幕和亮起来的万家灯火。
我不知道明天会是什么样子,但我知道,不管来的是谁,我都会好好对待。
就像当年对待那个灰头土脸、满手白灰的女工一样。
走了一段路,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阿秀请柬上的日期。
婚礼是十月十五号。
而明天,十月十六号,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一个新的开始。
我在路边站了一会儿,看着这座城市在暮色中慢慢亮起来。远处有工地塔吊的灯光在一闪一闪,像在给什么人打信号。我笑了笑,把手插进口袋里,转身走进了人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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