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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禁止在水库、河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
游泳、戏水、垂钓、捕鱼的通告
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各类水域水位上涨、水流湍急,溺水安全风险陡增。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严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员(中小学生为重点管控对象)在辖区水库、河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开展游泳、戏水、垂钓、捕鱼等涉水危险活动。
二、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团体,严禁擅自组织人员前往上述危险水域开展各类涉水活动。
三、广大群众、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未成年人监护人须全面履行监护职责,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日常看护。
四、水库、河道、淤地坝管护单位及管理人员要加密日常巡查值守,及时劝阻违规涉水人员。对拒不配合劝阻,违规涉水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予以处置,由此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当事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溺水,从我做起!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互相监督,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合力筑牢全域防溺水安全屏障。
特此通告。
绛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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