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于2026年7月7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补充公告》,披露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调整为63.51万股,此举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回购注销数量调整及影响
公告显示,扬州金泉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毕,受此影响,原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35,100股(即63.5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8,711,650股(9871.165万股)减少至98,076,550股(9807.655万股),注册资本也将同步由98,711,650元(9871.165万元)减少至98,076,550元(9807.655万元),减少金额为63.51万元。
调整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减少数量/金额股份总数98,711,650股98,076,550股635,100股注册资本98,711,650元98,076,550元635,100元
债权人申报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扬州金泉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7月7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仍将按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
申报时间:2026年7月7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8:00-17:00(邮寄方式申报以寄出日为准)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4-87728185
邮箱:jane.zhao@yz-jinquan.com
债权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告同时明确,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