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古装剧,是不是都羡慕里面的男人左拥右抱、三妻四妾?
醒醒吧。真实的古代,绝大多数男人一辈子就一个老婆。纳妾?那是少数人的特权,比你现在在一线城市买房还难。
今天咱们不聊感情,聊点扎心的——古代婚姻里的“经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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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和他的老婆们。影视剧照
先说法律。
明代《大明律》写得明明白白:亲王可以一次置妾十人;世子郡王额定四人,但得等到二十五岁正妻没生孩子才能先选两个,三十岁还没孩子才能凑够四个。
普通老百姓呢?“庶人年四十以上无子者许选娶一妾,违者笞四十”——四十岁、没儿子,才允许纳一个妾。超了?打四十大板。
你没看错。一个妾的名额,比现在摇号买车还难。
到了清代乾隆五年虽然取消了限制,但纳妾依然是士大夫阶层的专利。普通老百姓?《释名》说得好:“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妾就是“贱”,不是谁都有资格“贱”的。
就算你有资格,你养得起吗?
清代中叶,曾国藩的弟弟曾国华想纳个妾,折腾得鸡飞狗跳。为啥?开销太大了——聘礼、婚礼、婚后吃喝拉撒,哪样不要钱?加上嫡庶不和的担忧、科考功名的追求、家风祖训的压力。最后好不容易纳成了,家里鸡犬不宁。
唐朝敦煌文书记载,纳妾需要媒人出面,还要准备相当的聘礼。有个叫雷陇贵的,娶妾阿赵,虽然阿赵没爹没妈,雷陇贵照样按行情出了五匹绢当聘礼。五匹绢在唐朝什么概念?够普通家庭过一年。
你算算这笔账,搁今天不得几十万?
更扎心的是——花了这么多钱纳来的妾,命比草还贱。
《旧唐书·忠义传》记载,雍丘守将张巡被安禄山叛军围困,城中粮尽,“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把自己的小妾杀了,给士兵当肉吃。
你没看错。杀妾,跟杀猪一样。
苏轼更狠。他被贬官时,把身边的姬妾一律送人,其中两个已经怀孕,他也懒得过问。还有个叫春娘的妾,朋友说用一匹白马换,苏轼一想“名驹换一妾,划得来”,立马点头答应。春娘知道后气得要死——自己在丈夫眼里还不如一匹马。
姬妾“命贱如蚁”。这不是形容词,是写实。
但古代婚姻里也不全是男人的天下。有个朝代例外——宋朝。
根据宋史专家张邦炜的统计,仅洪迈《夷坚志》一书中,就记载了61例妇女改嫁,其中再嫁55人、三嫁6人。当时有人感叹:“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女人把夫家当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宋代法律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可以“和离”;丈夫三年不迎娶,女方可以退婚;丈夫外出三年不归,妻子可以改嫁;丈夫犯罪流放,妻子可以离婚。
更牛的是——离婚时,嫁妆全部归女方。宋代法律规定妇女嫁妆不计入家庭总产。有个案例,丈夫徐孟彝意外死亡,娘家人立马把女儿接回去,带走了全部嫁妆,四个孩子扔给婆婆。
你看,古代女人狠起来,比男人还绝。
那穷人娶不起媳妇怎么办?童养媳。
清代童养媳盛行——儿子还没出生,就先抱养一个女孩当童养媳。说白了就是“分期付款”:不用一次性付清彩礼,先把人领回来养着,长大了直接圆房。
童养媳的地位?最低。吃残菜剩饭、干重活脏活、经常挨打受骂。“厄寒抚媳妇”是句口头禅。
对穷人家来说,这不是残忍,是无奈。
今天你和你老婆吵架,嫌她花钱多、嫌他没本事。想想古人——
你至少不用为纳个妾攒半辈子钱,不用怕老婆被杀了当军粮,不用把女儿送出去当童养媳。
就冲这个,咱活得比古代任何一个皇帝都体面。
参考来源: 1. 《大明律》及《礼记》关于纳妾等级与数量的规定 2. 《旧唐书·忠义传》张巡杀妾飨军士的记载 3. 张邦炜《宋代婚姻家族史论》及洪迈《夷坚志》中宋代妇女改嫁案例统计 4. 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关于纳妾聘礼的记载 5. 清代地方志及档案中关于童养媳习俗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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