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宁波大学那场国际人才对接会的事,大家应该都刷到了。印尼直播主播招印尼籍,没人有意见——面向印尼市场做带货,母语者天然的语感优势和文化理解,国内学几年印尼语的学生确实比不了,这属于“岗位有特殊需要”。但同一个专场里,得力集团放出来的HR岗、制造管理岗、物流采购岗,这些活国内应届生专业对口、实习经历齐全的,大把人在,也塞进了只对外籍开放的通道里。这就让人想问了:人社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写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宁大这场对接会,到底是在服务“特殊需要”,还是在用学校公共资源制造“身份门槛”?
哪些外籍需求是真,哪些是“伪需求”?
先说清楚,外籍人才在某些岗位上确实不可替代。最典型的是特定语言市场的运营岗——比如企业要铺越南市场,招越南语运营,母语者能理解当地人说话的话术逻辑、消费心理、甚至是平台评论区里的“梗”,这些东西不是考了个专八就能解决的。再比如外企驻华的高管协调岗,需要既懂中方文化又懂母国团队沟通习惯的人,这类跨文化桥接职能,国内暂时确实难找到对等人才。还有一些极小众的领域,比如特殊工艺技师、国际仲裁专家,国内人才储备本来就薄,外聘是合理选择。
但问题出在“伪需求”上。普通职能岗位被贴上“外籍优选”标签的情况,这些年并不少见。宁大这次对接会上的制造管理岗、物流采购岗,工作内容说白了就是排产计划、供应商管理、物流调度——这些活儿国内高校的物流管理、工业工程专业毕业生完全能胜任,跟国籍半点关系没有。企业这么做的动机也不难猜:有的为了冲“国际化团队”的门面,有的觉得外籍员工在某些地方能规避社保公积金等成本,有的干脆就是hr图省事——既然学校牵线搭桥办外籍专场,那就把通用岗也塞进去,反正不占自己的招聘预算。
问题出在规则本身。《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什么叫“特殊需要”,什么叫“国内暂缺适当人选”,没有量化标准。没有清单、没有认定程序、没有公示要求。企业提交工作许可申请的时候,岗位必要性全靠自己说,审批部门走的是形式核查,只要材料齐全基本就过了。这个弹性空间,被企业从“特殊需要”悄悄置换成了“特殊身份”。
能力本位还是身份本位——宁大事件的核心矛盾
同样是对外籍有需求的岗位,不同企业的操作方式,结果完全两样。
上海不少跨境电商公司招西语运营的时候,岗位要求写的是“母语优先,但能力达标者可应聘”。什么叫能力达标?考了DELE C2证书、有拉美市场实习经验、做过西语区客户维护,这些条件中国学生只要满足,照样能进面试,不会因为拿的是中国护照就被拦在门外。这是典型的“能力本位”——岗位需要的是西语能力和市场经验,不管你是哪国人,只要你能证明你行,就能来。
宁大这场对接会的问题正好相反:它是直接把“外籍”做成了入场券。不管你有没有能力、你的专业背景是否匹配,只要你拿的是外国护照,就能进来跟企业聊;而中国学生哪怕印尼语学得再好、对东南亚市场的理解再深,连门都进不去。这已经不是“特殊需要”了,这是用身份取代了能力做筛选标准。
这里面的执行困境有三层。
第一层,法规本身没有给“国内暂缺”设置认定程序。一个岗位是不是真的招不到国内合适的人,谁来判定?目前全靠企业自己在申请材料里写一段理由,没有第三方复核,没有公示期让国内求职者来挑战这个说法。
第二层,企业的违规成本太低。就算一个通用岗被包装成“外籍专属”,只要走完审批流程,就合法了。被发现的风险极小——劳动监察部门不会主动去查某个岗位到底是不是真的“国内暂缺”,全靠举报,而求职者面对一个根本不让自己投递的岗位,连维权的启动按钮都摸不着。
第三层,高校作为主办方,天然的公共属性放大了问题。这场对接会是宁大国际交流学院和就业指导中心联合主办的,用的是学校的场地、学校的就业渠道、学校的合作关系。同一年毕业的中国学生,在综合双选会里挤破头投简历,转头看到同一个学校把一批企业拉进专属会场、对着外籍学生一个个递矿泉水聊岗位——这种对比,伤害性远大于企业自己在招聘网站上发个“仅限外籍”的帖子。
怎么让“特殊需要”经得起检验?
问题拆清楚了,方向也就有了。让“本国劳动者优先”从纸面走进现实,关键是把执行环节的模糊地带一一堵上。
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建立岗位需求分级公示机制。政府可以根据行业特性,出台细分的外籍岗位指引——哪些岗位默认视为确有特殊需要(比如极小语种翻译、特定国别的法律顾问),哪些岗位必须经过专家评审才能认定为“国内暂缺”。企业申请聘用外籍人员时,需要在指定平台(比如人社部门官网或地方就业服务网)公示岗位职责、所需技能、以及无法招聘国内人员的具体理由,接受公众质询和同行的挑战。这个公示期一设,企业就不太敢把HR、物流这种通用岗随便写个理由就塞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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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关键是设置能力考核前置。对“外籍优先”的岗位,要求企业必须同时开放国内候选人报考通道。如果国内候选人通过了能力测试——比如语言考试、跨文化沟通模拟、专业技能实操——那企业就必须优先录用。这套逻辑说白了就是:你说这个岗位只有外籍能干,那就证明给我们看,国内的人确实干不了。在这方面,新加坡的“公平考量框架”是个可以参考的样本——企业招聘外籍前,必须先在本地招聘渠道上刊登广告至少14天,证明没有合适的本地人选,才能为外籍申请工作准证。违反规定的企业,会被暂停外籍用工许可资格。
监管和举报的便利度也得跟上。目前劳动监察对外籍用工的检查基本是“不告不理”,而求职者要举报一个自己连简历都投不进去的岗位,流程成本太高。如果能开发便捷的线上举报入口——比如在人社App上直接上传招聘截图,一键提交投诉——让监督成本降下来,违规的企业自然会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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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一个制度如果只有原则没有细则,它就是一句写在纸上的漂亮话。“本国劳动者优先”这句话,所有人在感情上都认同,但到了执行环节,弹性空间太大,就被钻成了筛子。宁大这件事,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某一个学院的某一场招聘会,而是整个外籍用工审批链条上,还有多少“特殊需要”是被包装出来的,还有多少中国应届生正在为这些“身份门槛”买单。
你所在的行业,有没有明明中国人能胜任却偏爱招外国人的岗位?一起来聊聊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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