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飞
到底什么时候应该防止过犹不及,什么时候应该矫枉必须过正?在三国时代,蜀汉曾经面临大旱灾,粮食不足了,当然要节省粮食,不能用粮食来酿酒了。蜀汉朝廷严令禁止,违者判刑。执法人员甚至在搜查到平民家中的酿酒工具之后,打算把拥有酿酒工具的罪刑等同于酿酒,这就引起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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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大臣简雍与刘备一起外出,看到一男一女同行,简雍对刘备说:“这对男女有奸情!应当拿下!”刘备愕然:“你怎么知道他们有奸情?”
简雍回答:“两人身上有奸情的‘作案工具’啊!这和有酿酒工具与酿酒同罪的道理一样!”刘备被逗得大笑,明白简雍的道理了,就免去了持有酿酒工具等同酿酒的罪罚。
故事的道理,先说简雍,一如《三国志》作者陈寿的评价:“滑稽”,这不是我们今天理解“滑稽”的意思,这是延续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的定义。用今天的话来说,对上级给意见,不能“蛮干”,要“巧干”,既要点中要害,也要用对方听得进去的方式来表达。这不是什么过分要求,这是合乎人情、合乎人性。
但从刘备的角度,就很少有论及的。刘备是整个国家的最后责任人,所有的治乱兴亡,都由他来最后承担。当时蜀汉的立国目标,当然是北伐曹魏、兴复汉室,因此要最大限度开发和集中包括粮食在内的各种资源,以备战时需要。况且蜀汉是三国之中疆域最小、人口最少的,北伐中原是以弱击强,曹魏拖得起,蜀汉拖不得。
一场旱灾带来的粮食危机,远不只影响民生,更影响北伐的战争物资之积累,拖慢北伐准备时间的进度。刘备对此当然心中有数,当然对此有非常深刻的政策焦虑。把持有酿酒工具等同酿酒的过犹不及做法,其实就是反映出他的这种焦虑感,并不完全因为执行人员的邀功。过犹不及是过火了,但如果老刘身边的辅政顾问们没能想到他这份根本的焦虑,没能为消除这份根本焦虑提供有效的替代解决方案,而单纯是反对过犹不及,其实也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这也是平时常说的“反对和批评当然容易,提出解决方案才是最难”。
附上原文及出处:《三国志·蜀书·简雍传》
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雍之滑稽,皆此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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