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村居民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建设地址属于本村居民名下林地,寻找相关部门办理林地转为村民宅基地建设用地时是否需要缴纳费用?如需缴纳费用,收费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20260630):
您好!按照《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建盖住房需占用少量林地的,申请人必须持乡林业站的书面审核意见,按《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中明确规定,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的,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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