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郭辰昊 路董萌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刊发《粉碎性骨折后电动车变电摩,更可怕的是店家推销“假绿牌”》,反映出电动摩托车销售市场混乱的问题。稿件刊发后,引发广泛关注。电摩销售商家的行为该由谁来监管?这些电摩顽疾咋就屡禁不止?
7月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上牌的事应该归交警管,如果有电瓶质量之类的问题是由我们监管。”对方告诉记者,市监局相关科室一直在开展电动车监管工作,包括对电瓶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接到相关线索工单,属于职责范围的将进行核查;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将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作。
2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历下区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包含电动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涉牌类的交通违法,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打击的重点。“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况,我们会予以关注和核实,也希望广大市民及时给提供这方面线索,济南交警会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
随后,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电联系记者,详细询问了涉事商家。“我们只能从是否涉嫌虚假宣传的角度调查。”针对交警无法到店内查处的回应,该工作人员表示,“交警不做规定商家能挂牌吗?”
“刻意隐瞒电摩属性、假绿牌电摩上路确实应分属市监局和交警部门管理。”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副主任赵光绪告诉记者,刻意隐瞒电摩属性,将电动摩托车当成电动自行车销售给消费者,这触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会触犯公平交易权力和后续安全保障权力。“司法实践中发生过类似的案例,消费者骑车出事故后,商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赵光绪表示,商家有主动告知消费者产品真实说明和安全警示的义务。
对于给电摩安装假绿牌涉及的法律问题,赵光绪解释:如果商家给消费者安装假绿牌,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如果在安装假绿牌的同时伪造了相关证件,则可能涉及伪造国家公文证件,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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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全国,公然售卖假牌、套牌车的案例并不鲜见。2025年6月,南昌警方发现青云谱区建设路口九号、小牛两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将无牌车、超标车、套牌车、电动摩托车公然摆放在店门口,还发现商家存在非法改装、销售电动摩托车、超标车等违法行为,查扣超标电动车4辆,立案调查电摩套用电动自行车牌1人;2024年11月,浙江瑞安交警在仙降辖区内查获一家买卖、伪造电动车号牌的销售店,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交警部门依法对该电动车经营部作出罚款20000元处罚;2022年3月,广州警方先后在电动车销售门店内查获假车牌70副、假行驶证107个,刑事拘留5人……
为何此类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赵光绪表示,根本原因是商户违法成本太低,从而放大了经济利益的诱惑。“可能卖出几百辆,才会罚一两辆。”他认为,要想有效遏制,主要还是靠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最有效的整治途径是多部门协同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并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从需求端压缩虚假宣传生存空间。中国摩托车商会秘书长张洪波建议:“线上智能筛查违规营销话术,线下开展常态化门店巡查。对虚假欺诈经营主体依法顶格处罚,纳入经营失信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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