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高瑞瑞)6月25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非法售卖右美沙芬案件的判决。判决提到,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药房经营者周某等人在明知这一调整,且药房未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拒绝执行药监部门及药厂的退回要求,仍以藏匿药品、修改电脑销售系统内药品名称、去除药品外包装等方式,继续向公众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分散片,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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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也公布一起类似案件。被告人卢某是一家药店的经营者,在明知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的情况下,仍囤积出售。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律服务平台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介绍,右美沙芬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吗啡衍生物,具有镇咳功效,但大量服用具有成瘾性,可能出现高度兴奋、感觉异常、幻视幻听等症状。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严格管控,意味着它兼具“药品”与“毒品”的双重法律属性。
右美沙芬之所以屡禁不止,张勇认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原因。
一是存在市场需求。当下,有些青少年好奇心强,对右美沙芬的危害认知不足,追求刺激,易在校园滥用,催生地下交易。
二是高额暴利驱动。这类药品在正规渠道的售价仅十几元,在黑市却能卖到五六百元,巨大利润让不法分子冒险。
三是线上交易隐蔽。不法分子借助线上平台实现一对一销售,导致监管难以完全覆盖。
四是法律认知偏差。部分药店经营者、医护人员认为违规售卖右美沙芬属于普通行政违法,抱有侥幸心理,未能充分认识其非法贩卖即构成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张勇表示,滥用、非法贩卖右美沙芬对个人和社会均会产生不良影响。个人健康层面,长期滥用右美沙芬会引发中毒、呼吸抑制,极易产生药物成瘾,还会造成不可逆的神经系统损伤。社会层面,滥用后易诱发寻衅滋事等各类违法犯罪;同时持续扩散滥用群体,形成恶性循环,扰乱社会治安。
他建议,药店经营者应严格落实右美沙芬全流程规范管理,执行专人、专柜、专账、全程可追溯管理要求,清退所有无资质管控的右美沙芬;严禁篡改经营数据、藏匿药品等各类违规操作。政府层面应推进多部门协同执法,深化药监、公安行刑衔接,改变单一部门处置模式;运用大数据全链条监管,从药品批发端溯源追踪药品流向,精准识别风险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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