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既损害了生态环境资源,更破坏了堤岸,危害船舶航行安全、防洪安全与流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
“今天的庭审,不仅是依法打击犯罪,更传递出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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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6月30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最高检第六评议组组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带队开展现场听庭与座谈评议。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委员、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安庆师范大学校长彭凤莲,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学者受邀听庭评议。安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包来友,芜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基富,以及市县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人员等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同听共评”。
本次评议案件由镜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14人,被告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合谋分工,长期在长江芜湖段黄泥滩水域盗采江砂,搭建起完整的“采、运、驳、销”非法产业链,大肆开采江砂,情节特别严重,社会、生态危害性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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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紧扣全案犯罪链条,针对各被告人分工、主观明知等开展针对性讯问;依托多媒体示证对全案证据分类、分组展示,制作视频动画,直观还原盗采、运输、过驳、售卖全流程犯罪轨迹,层层夯实指控证据体系,有力指控全部犯罪事实,除了9名被告人庭前自愿认罪认罚外,另有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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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评议组召开专题评议会。与会人员围绕起诉书规范制作、庭前准备、法庭讯问逻辑、举证质证层次、法庭辩论应变等方面逐一交流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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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委员、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安庆师范大学校长彭凤莲点评:“今天的听庭评议活动是检察机关主动敞开司法大门、追求高质效办案的体现。检察机关敢于将公诉出庭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主动晾晒办案水平,对于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具有很大的作用。公诉团队面对此案人数多、案情复杂的实际情况,在庭审中对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充分运用刑法、刑诉法理论进行精准指控,我认为整体庭审效果非常好。”
安徽省人大代表、芜湖市镜湖区司法局局长马甜甜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直观感受到检察机关护航长江大保护,守护流域生态安全的司法实践。庭审中,公诉人既有力指控犯罪,又围绕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开展警示教育,传递出司法机关共护一江碧水的坚定决心。
最高检第六评议组成员,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肖菲认为:“公诉团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庭审流程规范,应对及时全面。”
最高检第六评议组成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肖杨在评议中表示:“尽管本次案件难度较大,但公诉团队对庭审节奏把控得当、表现突出,取得了良好效果。”
最高检第六评议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柴乃文对此次庭审效果表示充分肯定:“几位公诉人举止得当,语言富有感染力,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庭审应变能力、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庄重得体的职业风范。”
“此次庭审观摩,充分展现了检察公诉的团队力量和公诉人的优秀风采”,最高检第六评议组组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表示,“案件审查报告质量高,庭前会议作用发挥到位,讯问内容繁简得当,举证质证条理清晰。建议进一步提升讯问技巧,完善示证体系,切实推动出庭公诉能力再上新台阶。”
第10388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文字丨崔雅婷
图片丨肖天玮 谢玉萍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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