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等五部门正式公布202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低限,该标准已经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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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标准覆盖三类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底线:城乡低保方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45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同步提升,城市特困人员低限为每月1118元,农村特困人员为每月839元。孤儿养育保障方面,集中供养孤儿低限为每月1864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为每月1515元。
按照要求,各市(州)政府将参照此次公布的低限,调整本地本年度相关保障标准,调整完成后需报民政厅备案。这也是四川自2015年以来连续第12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持续兜牢民生底线。(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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