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骑摩托车的人,路上遇到大雨,看见路边有个铁皮房,想进去躲一下。一个女子打着伞过来,说每个人交二十块钱。六个人,一百二。屋里什么都没有,不卖水不卖吃的,就是能挡个雨。张先生他们觉得太离谱,穿上雨衣冒雨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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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视频传出来之后,有人说这不就是趁火打劫吗,下雨天人家没地方去,你拦路收费。有人说铁皮房是你家的,收不收费是你的事,但一个人二十,六个人一百二,这价格开出来就没打算让人躲。还有人拿别的对比,说服务区躲雨免费,商场门口躲雨免费,连路边人家屋檐下站一会儿都没人赶,怎么到了你这就成了明码标价。
但事情真就这么简单吗?换个角度想,那个铁皮房如果是私人建的,人家确实有权利决定让不让别人进。地是自己的,材料是自己花钱买的,平时用来放点东西,或者就是个看护用的临时棚子。突然来六个陌生人要进来躲雨,房主不愿意,或者说愿意但是要收费,从产权角度讲,不违法。二十块钱一个人,你觉得贵可以不给,人家也没强迫你。张先生他们选择冒雨走,也是行使了自己的选择权。
问题出在哪。出在“趁人之危”这三个字上。大雨天,路上骑摩托的人浑身湿透,看见个能避雨的地方就像看见救星。这个时候你站在门口收费,不是卖东西,是卖“不被雨淋”这个机会。而这个机会的成本是多少——铁皮房空着也是空着,多几个人进来躲雨,不会多耗一滴电,不会踩坏一块砖。收个一块两块的,意思一下,大家都能理解。直接开口二十,六个人一百二,这个数字一出来,性质就变了。
网友说得最扎心的一句话是:她不是想收费,她是不想让他们躲,但又不好意思直接赶人,所以报了个高价把人逼走。仔细想想,这个说法还真有可能。如果真心想帮一把,收个五块十块意思一下就行。如果真心想挣钱,那屋里好歹摆几瓶水几包方便面。什么都没有,光站着躲雨就要二十,说白了就是不想让你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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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他们最后穿上雨衣冒雨骑走了。视频里能看出来,雨不小,路面湿滑,骑摩托在这种天气里走,风险比平时大得多。但他们还是走了。六个人凑一百二吗,凑肯定凑得出来。但那个钱掏出去,心里不舒服。不是心疼钱,是觉得被拿捏了。大雨天你在路上跑,本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结果到了能歇脚的地方,有人伸手管你要钱,那个感觉比淋雨还冷。
有评论说,这二十块钱买的是“不淋雨”的权利,但人活在世上,有些东西不应该拿来卖。比如陌生人之间的那点善意,比如你在路上遇到困难时别人伸出的那只手。这些东西一旦标了价,就变味了。今天躲雨收二十,明天问路是不是也要收费,后天摔倒了有人扶你起来是不是也得扫码付钱。这条路走下去,人和人之间就只剩下计算了。
那个铁皮房现在还站在那里。下次再有人下雨天路过,不知道那个女子还会不会打着伞出来。也不知道下一个被要二十块钱的人,是选择掏钱还是冒雨走。但这件事被发到网上之后,很多人记住了——在雅安那条路上,有个铁皮房,躲雨要二十块一个人。
张先生他们冒雨骑出去之后,后来找到了别的避雨的地方吗,视频里没说。但我想他们宁可多淋一会儿雨,也不想在那个铁皮房里多待一秒钟。有些钱花了是买服务,有些钱花了是买憋屈。一百二买个憋屈,不如淋雨。至少淋雨是老天爷的事,掏钱是人的事。老天爷不讲理你没办法,人要是也不讲理,那才真叫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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