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刑事、借贷、婚姻纠纷,很多人不懂法律白白吃亏。今天结合真实案例,讲清楚实用法律知识,看完能避开不少坑。
即墨的当事人最容易踩坑在哪
二十年执业期间, 于即墨法院所处理的离婚抚养权案件, 少说也达上百个。多数当事人刚一开始便拍桌子, 称: “律师, 我对孩子的爱相较于对方更为深厚!”此话语听起来颇为感人, 然而法官却根本不予以认可。
为什么?因为“爱”没法量化,法律只认证据。
诸多即墨当地当事人存在一种通病: 认为孩子始终跟自己居住, 那么抚养权理所当然归自己。直至走上法庭才发觉, 对方拿出孩子上幼儿园的接送记录、课外班的缴费单据、家长群里老师发送的表扬截图——一番组合操作一通下来, 你连进行反驳的力气都已经没有了。
存在着一个更是较为常见的坑: 妈妈持有这样的想法, 认为因为孩子年纪小所以肯定会判给自己, 爸爸抱有那样的观念, 觉得鉴于自己有房子并且有收入所以孩子就应该跟着自己。然而这些通通都是错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阐述得清清楚楚, 其核心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可是究竟什么才是“有利”呢? 并非由你进行判定, 而是由证据来进行判定。
例如, 我于去年经办了一个案件, 案件中的当事人在所是即墨那个一些小区里租赁了屋子居住, 为了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夜间匆忙搬迁到另外一个较大的住所, 并且还炮制了虚假的稳定工作证明, 结果对方调取获得了他挨着近两年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动记录, 发觉他甚至连房屋租金都常常延迟交付, 法官在现场当即发问: “你连自身的生活状况都打理不清楚, 怎样能够确保孩子拥有安稳的成长环境呢? ”。
你看,一个证据链断了,整盘棋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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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_争孩子抚养权证据_争夺抚养权案件
即墨法院这类案子一般怎么判
提到判决, 我先给降降温: 即墨法院处理家事的法官特别务实。他们不会听你絮絮叨叨讲“我对孩子多么多么爱”, 他们只关注三件事, 一是孩子跟谁同住, 二是谁在负责照看,三是谁具备照看的能力。
随便举个事例来讲。我曾代理过一位籍贯是即墨当地的作为孩子父亲的人物, 这名男子从事开货车的工作, 常年都在进行长途运输, 其孩子一直是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状态。他原本自认为身为亲生父亲一定可以稳稳拿到孩子抚养权。然而另一方也就是孩子母亲拿出了:
1. 孩子幼儿园的两年接送记录,全是她签的字;
2. 社区居委会所开具的证明表明, 她平常居住于即墨的某个小区, 且长时间带着孩子。
3. 孩子病历上,每次打疫苗、发烧看病的签字也都是她;
4. 甚至还有孩子画的一张画,上面写着“妈妈带我放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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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孩子抚养权证据_9. 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_争夺抚养权案件
法官仔细看完之后, 直接表明说: “孩子当下的生活状态已然处于稳定的情形, 若是强行去改变所处的环境, 那么对于他而言是存在不利影响的。”最终, 抚养权被判定归属给了母亲。
于此案件之中, 其残酷之所在何方? 法律并不会惩处那“缺席的爱”, 仅仅是对“在场的付出”予以保护。
所以你在争取抚养权时,要准备的证据分三类:
第一类,谁在持续照顾孩子。
包含着, 日常接送的记录, 缴费凭证, 其中有学费的凭证, 兴趣班费用的凭证, 医疗费的凭证, 家长群的聊天记录, 老师所给出的证言, 邻居作为证人的证言。关键要点在于“持续性”, 并非是偶尔有一次接送的情况, 而是在最近一两年以内, 具备稳定状态的记录。
第二类,谁的抚养条件更优。
不比谁拥有更多财富, 而是比谁具备更高的“稳定性”, 举例来说, 是谁的居住环境对孩子而言更适宜, 像学区房、小区安全状况以及是否有独立房间, 其次是谁的工作时间更具灵活性, 即能否做到接送孩子、陪伴孩子, 再者是谁的家庭支持系统更为完善, 也就是父母可不可以帮忙照料孩子。
第三类,孩子本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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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孩子抚养权证据_争夺抚养权案件_9. 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顺着《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去看, 当孩子年龄已经满了八周岁之时, 此时是应该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那这个证据要怎么去拿到手, 不是仅仅光是让孩子在法庭之上讲出“我想跟爸爸”这样的话语就行, 而是需要存在第三方机构所给出的评估报告, 又或者是孩子亲自手写的书信, 还有录音录像这些才行, 注意, 如果是存在胁迫孩子说出这样话语的情况, 法官是一下子就能够看出来。
到最后讲一个关键要点, 证据并非数量随着增多就越好, 而是越兼具“细节”才越具备强大的杀伤力。
我曾目睹一桩即墨的案件, 妈妈取出一本厚重的“成长日记”, 其中贴满自出生迄于当下的照片,每一张照片下方皆记有孩子当日的趣事, 法官瞧了十分钟, 当场言道: “这位妈妈着实用心。”最终判决书里特意写入此言作为依据。
相反, 另一方也就是父亲所出示的证据通通是毫无温度可言的, 里面包含着收入证明, 还有房产证以及车产证。法官这般说道: “这些仅仅能够证实你具备钱财, 然而却无法证实你对孩子怀有爱意。”。
一句即墨本地方言总结:钱是死的,心是活的。
孙海山是作者, 他是山东山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其执业时间超过二十多年, 还是该所的创始人, 如今作为负责人。对于刑事、民商事案件等可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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