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一种允许警方调取数百万手机用户位置记录的执法工具,其合宪性作出了一项影响深远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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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自由倡导者而言,这一结果颇受欢迎。法院周一裁定,“地理围栏搜查令”在宪法意义上构成“搜查”,因此必须受到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关于防止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保障约束。
本案为“查特里诉美国案”,争议中的地理围栏搜查令发给了谷歌。搜查令要求这家科技公司检索其所有用户的位置历史记录,以确定案发时哪些人曾出现在一起银行抢劫案现场附近。相关信息最终促成了奥凯洛·查特里的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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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特里的律师主张,这种警方做法相当于“一种违宪的概括性搜查令,迫使谷歌在数百万个谷歌账户中进行撒网式搜寻,却没有任何依据表明其中某一个账户会包含定罪证据”。他们表示,这正是第四修正案最初设立时所要防范的那类对公民自由的全面侵害。
查特里的律师还向法院表示:“第四修正案诞生于制宪者对概括性搜查令和协助令状的强烈反感——这些工具允许政府先搜查,再形成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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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多数意见执笔的埃琳娜·卡根大法官支持查特里。卡根写道:“警方在获取位置历史数据时实施了搜查。”她表示,“个人对其手机位置记录享有合理的隐私期待。警方要求提供这些信息时——即便只涉及有限时间范围,且信息掌握在第三方科技公司手中——也侵入了这一受宪法保护的利益。”
卡根的意见获得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以及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布雷特·卡瓦诺和凯坦吉·布朗·杰克逊几位大法官的完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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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萨奇还表示:“正如第一修正案今天保护互联网上的言论,并不亚于它在1791年保护城镇广场上的言论一样,第四修正案可能将个人出行的电子日记视为个人‘物品’并加以保护,也并不令人意外;它一向如此保护更传统形式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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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戈萨奇在结果上支持查特里,本案最终在法律理由上的票决格局为5比1比3,在裁判结果上则为6比3。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撰写了主要反对意见。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全程加入,艾米·科尼·巴雷特大法官则在大部分内容上表示支持。阿利托认为,法院“摆出数字时代隐私伟大捍卫者的姿态”,只会在第四修正案法理中“引发”一场“动荡”。他说:“我无法支持这场不负责任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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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裁决的结果是,公民自由派很可能会对戈萨奇表示欢迎,而对阿利托持批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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