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6月29日)起,新加坡互联网安全委员会(Online Safety Commission,简称OSC)正式投入运作,这让新加坡成为全球少数设有这类专责机构的国家。
委员会第一阶段先处理五类最常见也最严重的网络伤害,包括散布私密影像、散布虐待儿童影像、恶意公开个人隐私(即人肉搜索)、网络骚扰(含网络性骚扰),以及网络跟踪。其余八类网络伤害则会在后续分阶段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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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只有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长期准证持有人可以提出举报;如果受害人是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可代为举报。
举报方式分两种:涉及私密影像、虐童影像和人肉搜索的案件,可以直接上委员会的官网提交(www.osc.gov.sg);而网络骚扰和网络跟踪,则需要先向相关网络平台(如社交媒体或聊天软件)举报,如果平台在24小时内没有回应,或者处理不到位,再带着已向平台举报的证明,向委员会求助。不论哪种情况,举报时都要填写事件经过,并附上证据,比如网址链接、截图、照片或视频等。
一旦委员会总监有合理理由怀疑网络伤害已经发生,就可以向发布内容的人、群组管理员或网络平台发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示,要求删除内容、限制加害人账号的互动功能,或采取其他措施阻止伤害扩大。
如果相关个人或平台拒绝配合,就构成刑事犯罪,个人可能面临最高2万新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机构则最高可被罚款50万新元。若平台持续不配合,总监还能进一步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屏蔽相关网站,或要求应用商店下架相关应用程序。
新法也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多维权工具:允许受害人申请查明匿名加害人的真实身份;每张被非法散布的私密影像或虐童影像,最低可索赔5000新元;同时新增了法定侵权条款,让受害者在民事索偿时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如果对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14天内免费申请复议;若仍不满意,还可以在14天内向独立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届时需缴纳200新元申请费。
最后也提醒大家,遭遇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或私密影像被散布,不再只能忍气吞声。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是新加坡网络治理的重要一步,建议大家收藏好官网,也转发给身边需要的人,让更多人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HQ丨编辑
CH丨编审
OSC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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