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引发全网热议的昆明“360万元法拉利遭孩童攀爬滑行”事件,
终于等来车主张先生的正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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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权威机构核定,车辆实际修复支出为29360元;在公安机关组织的多轮协调中,四名涉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由最初集体表态仅愿分摊500元赔偿,最终勉强提升至总计支付5000元。
从五百元到五千元,再到近三万元的真实维修成本,这一悬殊落差所映射的,
绝非所谓“豪车昂贵”的阶层焦虑,而是对基本责任意识与社会契约精神的严峻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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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车体表面那些清晰可见的刮痕更令人窒息的,是四位家长自始至终回避焦点、拒绝共担的消极姿态。
监控画面完整还原事实:这起事件远非一句“孩子年幼无知”所能轻描淡写。
这台2020款红色法拉利,系张先生于当年斥资360万元购入的心头挚爱,
日常始终停放于其租赁的封闭式专用停车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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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未占用市政道路,也未停驻于开放人流通道等易受干扰区域。
5月下旬张先生因公离昆期间,四名年龄约在7至10岁之间的男孩擅自闯入该场地,将目光锁定在这辆极具辨识度的超级跑车上。
从最初的绕车观望、试探触摸,发展为蹬踏轮毂跃上引擎盖,
继而轮流踩踏车顶、沿车身弧线滑降,短短十余分钟内,
这台市价逾三百万元的顶级座驾,竟沦为一场毫无约束的即兴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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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刺目的是,几名孩童手中还持握木质细棍,在追逐嬉闹过程中,棍端反复刮擦娇嫩漆面。
直至物业安保人员例行巡查发现异常并上前制止,几人才迅速逃离现场。
事后调取的全程音视频资料,彻底击穿了“纯属无心”的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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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中孩子们的交谈内容清晰可辨:有人打趣称此车“值一个亿”,有人低声提醒“头顶有摄像头”,
为首的少年略作犹豫后仍带头继续攀爬,待察觉无法规避影像记录时,才慌乱喊出“完了完了”。
他们并非不了解车辆价值,亦非完全丧失行为后果预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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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心存“不被当场抓到便无需负责”的侥幸心理,放任自身失范行为持续升级。
这种对他人合法财产权益、对公共空间基本秩序准则的漠然无视,从来不能以“尚未成年”为由一笔勾销。
专业定损报告亦佐证破坏程度之严重:车顶区域检出至少六处深浅不一划伤,
引擎盖存在两处明显刮擦痕迹,前保险杠出现结构性裂纹,整车漆层多点受损需局部重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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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调解博弈:善意退让未能唤醒应有担当
车辆受损确认后,张先生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他最初的处理立场极为理性克制。
他理解孩童天性活泼好动,初衷非常朴素:证据链完整、事实无争议,
只需各位家长携孩子当面致歉,并依实际损失合理赔付,整件事便可画上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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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首次调解结果,却令他深感意外。
当时第三方专业维修机构出具的预估报价为4.8万元,
若选择法拉利品牌授权服务中心实施原厂工艺修复,总费用预计将突破10万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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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份详实定损单,四位监护人的回应高度趋同:孩子年纪尚小,认知有限,几道浅痕打磨抛光即可解决。
更有甚者反向质疑张先生:“如此高价车辆停放在外,难道不是默认允许触碰?”
经过数轮沟通交涉,四人联合提出的最终解决方案竟是:每户承担一二百元,合计凑足500元结案。
五百元,尚不足以覆盖一次标准漆面深度养护的基础工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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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并未当场驳斥或争执。
念及四名孩童均处于成长阶段,且各家庭经济状况或确有现实压力,他主动选择降低维权预期。
他果断放弃原厂修复路径,未前往官方售后体系,而是多方比选两家业内口碑良好的综合型汽修机构。
最终车辆分两次完成修复作业,首笔支出14360元,次笔支出15000元,累计实付总额29360元。
原本高达十万元的修复预算,被他自行压缩至三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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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以为这份体谅与务实,能换来对方起码的尊重与诚意。
但第二次调解过程再次颠覆了他的认知底线。
出示真实付款凭证后,四位监护人起初仅同意将赔偿总额由500元上调至1000元。
经民警多次释法说理、耐心劝导,才极不情愿地松动立场:四家共同承担5000元,一分不让、毫厘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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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调解流程中,无一名监护人携孩子到场直面问题。
全程未有一句发自内心的致歉表达。
他们仿佛形成某种默契共识:只要反复强调“孩子年幼”“家庭拮据”,就能自然消解全部责任。
而张先生的宽容与让步,反而被对方视作进一步施压的谈判筹码。
法律明示边界:“未成年”从来不是免责通行证
当协商路径彻底失效,张先生决定依法维权。
他所坚持的,从来不只是维修款项本身,而是一份不容模糊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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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换言之,未成年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法律责任主体始终是其法定监护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四名儿童在行动前已明确知晓车辆价值高昂,
仍主动实施攀爬、刻意使用硬物刮擦等高风险动作,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放任损害发生之过错,
显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失行为”,更无法援引“年龄因素”豁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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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已有同类判例可循。
2025年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相似案件显示:三名未成年人蓄意砸毁高档轿车玻璃意图行窃,
车主实际产生维修费用1.6万余元,因监护人拒不配合调解,
法院最终判决三名儿童的父母连带承担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1.5万元维修金。
任何试图以拖延、敷衍逃避法律责任的做法,终将在司法程序中付出更高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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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从业者指出,除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外,
张先生还可启动保险“代位求偿”机制: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维修费用,
再由保险机构法务团队依法向四位监护人追索全部损失。
一旦进入该程序,监护人所面临的风险将远超两万余元维修成本,
还包括诉讼受理费、律师代理费,甚至可能触发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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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原则下不存在所谓“弱势豁免权”,不会因经济条件受限、子女年龄偏小,
就允许任意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权益而不承担相应后果。
“我弱故我免责”的思维惯性,在法律框架与社会规则面前,根本不具备正当性基础。
车漆可以翻新,扭曲的价值导向难以矫正
舆论场中不乏声音认为,车主过于较真,不该与稚龄孩童计较。
但真正执着于“和稀泥”的,从来不是车主本人,而是四位明知故犯却执意回避责任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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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自以为是在庇护子女,是在为家庭节省开支。
但他们未曾意识到,每一次推卸责任的言行、每一句轻飘飘的“孩子还小”,
都在向孩子传递一种危险信号:只要年龄够小、只要家境普通,
损坏他人财物便可免于赔偿,违背规则亦可不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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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最致命的误区,莫过于口头倡导诚信正直,行动上却在关键节点带头规避义务、淡化后果。
儿童规则意识的建立,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日常生活点滴中由监护人亲手塑造。
弄坏他人财物后,陪同孩子登门致歉,共同履行赔偿义务,
让孩子切身体会错误行为必须付出代价,这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教养方式。
看似省下数千元现金,实则透支了孩子的责任意识与价值判断能力,这笔隐性损失,才是真正无法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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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维权,捍卫的不仅是财产权益,更是社会运行基石
张先生坦言,坚持走法律途径,早已超越金钱维度的考量。
倘若此次接受五千元左右的象征性赔付,等于默许“年龄小=责任轻”的错误逻辑成立,
未来势必会有更多监护人效仿此类侥幸心态,纵容孩子挑战公共秩序底线。
他选择依法主张权利,守护的是自身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更是不可动摇的社会规则红线:
任何公民的私有财产均受宪法与法律平等保护,
任何个体实施侵权行为,都必须承担与之匹配的法律后果,年龄差异与经济状况均非例外理由。
我们期待司法机关作出公正裁决,更呼吁四位监护人深刻反思:
相较于眼前几千元的维修支出,帮助孩子树立坚实的是非观念与责任意识,才是关乎一生的根本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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